[新聞] 啪啪不戴套會被告!愛滋不除罪成防治破口?

看板Gossiping作者 ( )時間3年前 (2020/07/03 15:59), 3年前編輯推噓-6(5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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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蕭喬云 姜凱玲 3.完整新聞標題: 自由追新聞》啪啪不戴套會被告!愛滋不除罪成防治破口? 這則新聞有採訪影片 http://youtu.be/7_XPDvYozWs
影片比新聞文字多也較詳盡 4.完整新聞內文: 2020-07-03 11:17:00 〔記者蕭喬云 姜凱玲/台北報導〕近期網民發起連署要求修正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以下簡稱HIV條例)第21條, 指出國際醫療組織早已認證「測不到等於不具傳染力」(U=U),愛滋病患在無感染疑慮下 與他人發生無套性行為根本不該負刑事責任。但我們實際訪問民眾卻發現, 民眾根本不知道愛滋患者有可能不具傳染力,如同法院在醫學證實下仍舊以此法處罰愛滋 病患,甚至未有感染事實仍舊以未遂犯罰之,在疾病認知與醫學證據出現嚴重落差的前提 下,我們對於愛滋病患的處罰是否公正?還是帶有無知下的恐懼? 本集《自由追新聞》帶大家了解現代醫療下愛滋病還是絕症嗎?以及就疾病防治與 法律面來看,為何愛滋不該成為諸多傳染病之中唯一立有「特別法」的疾病。 台灣愛滋病學會理事長洪健清醫師表示,修改HIV條例第21條並不是主張無套性行為, 但這卻不該成為處罰愛滋病患的理由, 尤其在醫學進步的前提下,穩定接受治療的愛滋病患不僅不具傳染力, 甚至平均壽命、生活方式也早與一般人無異, 在諸多醫學證據的佐證下,第21條是否帶著不合時宜的歧視確實是我們該重新審視的。 影片中愛滋病患光哥也分享第21條對於愛滋患者帶來的恐懼與束縛,當立法者只想著 愛滋病患對未感染者是一種「施害者」時,其實多數愛滋病患活在動不動就可能被告、 抓去關的恐懼當中,甚至喪失愛人與他人交友的權利。 對於大眾最擔心的,如果沒有第21條是否就等於愛滋病患可以蓄意傳染給他人也無法可管 ?謙眾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周宇修也清楚解釋, 其實就是回歸刑法原有的傷害罪和民事賠償,相對的,今天少了特別法的貼標籤與壓迫, 才能鼓勵更多潛在感染者接受檢查和治療,讓愛滋防治可以更有效落實, 並讓世人正視愛滋事並不是罪的事實。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216387 6.備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177.1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3763174.A.2BC.html

07/03 16:00, 3年前 , 1F
周宇修是不是高點的講師
07/03 16:00, 1F

07/03 16:01, 3年前 , 2F
噁甲才是愛滋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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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6:01, 3年前 , 3F
甲甲花樣真多
07/03 16:01, 3F

07/03 16:02, 3年前 , 4F
直接剁懶覺就好了
07/03 16:02, 4F

07/03 16:02, 3年前 , 5F
Errrrrr
07/03 16:02, 5F

07/03 16:02, 3年前 , 6F
U=U 結果每個月還新增一堆愛滋病例 外星人傳的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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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能不瞭解 U=U 真正的意思,才會有此誤解, https://reurl.cc/L3gOGX U=U懶人圖 是測不到(病毒)=不具感染力,但 1.已確診卻沒好好吃藥/控制好體內病毒的人, 他體內若還測得到病毒 就還是有感染力 2.已感染hiv 但還沒去篩檢 不知自己已感染hiv的人 這類人體內有hiv病毒,就還是有感染力

07/03 16:03, 3年前 , 7F
噁爛的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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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6:03, 3年前 , 8F
根本亂扯,21條關套套屁事,是隱瞞有病又做危險性行為
07/03 16:03, 8F

07/03 16:04, 3年前 , 9F
既然甲假這麼大聲U=U沒事,那要做之前講開就好呀
07/03 16:04, 9F

07/03 16:04, 3年前 , 10F
許可高風險族群捐血,真的是文組治國
07/03 16:04, 10F
http://youtu.be/7_XPDvYozWs?t=2m20s
台大洪健清醫師講給你聽 總不會說人家醫生也是文組的吧 (回來補充一下,連署Hiv條例21條修法,主要是講性行為方面, 跟輸血捐血較無關)

07/03 16:05, 3年前 , 11F
五年以上的刑期要弄成傷害罪跟民事,這麼爽喔
07/03 16:05, 11F

07/03 16:05, 3年前 , 12F
捐血真的不差那一包,不要接受手術的還提心吊膽,十年潛
07/03 16:05, 12F

07/03 16:05, 3年前 , 13F
伏期後才發現染病
07/03 16:05, 13F
潛伏期 和 空窗期 要不要稍微google分清楚一下? (回來補充一下,這邊我誤會Hd大了,Hd大 十年潛伏期 沒錯)

07/03 16:07, 3年前 , 14F
得愛滋算重傷害嗎?
07/03 16:07, 14F

07/03 16:08, 3年前 , 15F
愛滋甲隨意傳染愛滋給別人回歸傷害罪-.-? 傷害愛滋差那
07/03 16:08, 15F

07/03 16:08, 3年前 , 16F
麼多 什麼歪理..
07/03 16:08, 16F

07/03 16:08, 3年前 , 17F
靠北咧,醫生當然說沒差,一輩子吃藥的又不是他
07/03 16:08, 17F

07/03 16:09, 3年前 , 18F
錢也是健保在出,拿這醫生的屁話有什麼公信力?
07/03 16:09, 18F
台灣愛滋病學會理事長/台大內科部感染科醫生 沒公信力, 反而要聽八卦鄉民的?

07/03 16:13, 3年前 , 19F
搞不清楚潛伏和空窗的不知道是誰,google一下很難?真他
07/03 16:13, 19F

07/03 16:13, 3年前 , 20F
媽笑死
07/03 16:13, 20F

07/03 16:15, 3年前 , 21F
你搞不清楚想要丟人現眼我樂觀其成
07/03 16:15, 21F
Hd大上面寫:"不要接受手術的還提心吊膽" 若提心吊膽就快去篩檢,過3個月空窗期就驗的出來了, 幹嘛提心吊膽,還不去篩檢,還拖到十年潛伏期過 拖到病發? Hd大沒發現自己這句話的矛盾之處嗎?

07/03 16:17, 3年前 , 22F
柚子也有醫師執照啊,跟大眾說搭乘大眾運輸不用戴口罩,
07/03 16:17, 22F

07/03 16:17, 3年前 , 23F
結果?以為有醫師執照的意見都一樣也是奇葩
07/03 16:17, 23F
Hd大若不想信洪醫師的意見也很Ok啊, 歡迎找出其他專業醫師的意見,提出來大家一起來討論,

07/03 16:21, 3年前 , 24F
我現在懂了 為何英國不接受我認識的那個長x畢業 台灣傳
07/03 16:21, 24F

07/03 16:22, 3年前 , 25F
染病愛滋病專科醫生的移民申請 原來台灣醫學界對愛滋病
07/03 16:22, 25F

07/03 16:22, 3年前 , 26F
的認識 跟國際太不同了
07/03 16:22, 26F
全球愛滋最專業的應該是 國際愛滋學會: 7/6~7/10他們會邀集 許多愛滋相關研究的專家 一起來開會, 今年由於肺炎疫情是改成線上形式,有興趣可以去看看 https://www.aids2020.org (英國、台灣醫學界應該都是以這為準,大同小異不會相差太多)

07/03 16:23, 3年前 , 27F
自己搞錯還談邏輯,好意思?是在演哪齣?
07/03 16:23, 27F
那跟你道歉,Hd大沒搞錯空窗期和潛伏期,是我誤會了

07/03 16:24, 3年前 , 28F
事實就是只要接受輸血的人都承擔了風險
07/03 16:24, 28F
講到輸血是離題了,這次連署21條修法 主要還是在性行為方面

07/03 16:24, 3年前 , 29F
感謝你 這個問題困擾我好久 英國明明缺愛滋病醫生 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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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6:24, 3年前 , 30F
麼不同意移民
07/03 16:24, 30F

07/03 16:30, 3年前 , 31F
還有啦你不用看一堆人一副道貌岸然講得滿口仁義道德,實
07/03 16:30, 31F

07/03 16:30, 3年前 , 32F
際上在診間和手術室是怎樣?全副武裝防護消毒,一個針扎
07/03 16:30, 32F

07/03 16:30, 3年前 , 33F
事件憂鬱症好幾年,到底你在醫院工作時間多還是我在醫院
07/03 16:30, 33F

07/03 16:31, 3年前 , 34F
工作時間多?不懂別裝懂
07/03 16:31, 34F

07/03 16:31, 3年前 , 35F
講不贏開始扯別人離題,什麼科系邏輯這麼好
07/03 16:31, 35F

07/03 16:32, 3年前 , 36F
還是根本也不是醫療相關的單純上網嘴砲?
07/03 16:32, 36F

07/03 16:33, 3年前 , 37F
怎麼不繼續叫我查google啊?
07/03 16:33, 37F

07/03 16:33, 3年前 , 38F
病理學課本借你啦不用查了
07/03 16:33, 38F
Hd大: "許可高風險族群捐血,真的是文組治國" Hd大你是不是從第1個推文,就開始離題啦? 你想要講的議題,完全不在這篇新聞的脈絡下也,我現在才發現。

07/03 17:33, 3年前 , 39F
Hd大辛苦了 W大說不定是反串在PTT上幫甲甲刷仇恨值
07/03 17:33, 39F

07/03 17:33, 3年前 , 40F
不用太認真 PTT上護航愛滋的甲甲ID已經絕無僅有了
07/03 17:33, 40F

07/03 17:33, 3年前 , 41F
尊重 友善 包容
07/03 17:33, 41F

07/03 17:34, 3年前 , 42F
07/03 17:34, 42F
Hd大 或許是沒留意(誤以為 hiv條例21條修法 是在講 捐血輸血議題) 女孩56大 則是真正的惡意, 女孩56大 會有這麼大惡意,應該是之前被我 大打臉,被傷得太重,懷恨至今 我跟女孩56筆戰的那段歷史:https://reurl.cc/O1NO1R

07/03 17:37, 3年前 , 43F
07/03 17:37, 43F

07/03 17:37, 3年前 , 44F
又毒又帶病 強制申裝要人命
07/03 17:37, 44F

07/03 17:50, 3年前 , 45F
原來你腦內劇場這麼豐富喔www
07/03 17:50, 45F

07/03 17:50, 3年前 , 46F
又一位考古系,很多反甲連是都交到壞朋友了嗎? 好的不學,壞習慣學了一堆 這篇新聞洪醫師有說: 「尤其在醫學進步的前提下,穩定接受治療的愛滋病患不僅不具傳染力, 甚至平均壽命、生活方式也早與一般人無異,」 考古系又被打臉

07/03 17:51, 3年前 , 47F
加油啦,自從看到你半夜也在護航愛滋
07/03 17:51, 47F

07/03 17:52, 3年前 , 48F
我真的只剩下同情 如此而已了
07/03 17:52, 48F
※ 編輯: wayne62 (150.116.177.120 臺灣), 07/03/2020 18:28:55
文章代碼(AID): #1U_kLcAy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