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林鄭月娥公告香港國安法23:00起生效

看板Gossiping作者 (阿夜)時間3年前 (2020/07/01 14:13), 3年前編輯推噓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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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目前已經通過,我們就來看看內容好 了。 第一節 分裂國家罪 第二十條 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旨在 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之一的,不論是否 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屬犯罪: (一) 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     其他任何部分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     去。 (二) 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     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的法律地位。 (三) 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     其他任何部分轉歸外國統治。 犯前款罪,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 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十一條 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 資助他人實施本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犯罪的,即屬 犯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者管制。 第二節 顛覆國家政權罪 第二十二條 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 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 家政權行為之一的,即屬犯罪: (一)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 (二)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    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三)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    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依法履行職能。 (四)攻擊、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履職    場所及其設施,致使其無法正常履行職能    。 犯前款罪,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 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十三條 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 資助他人實施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犯罪的,即 屬犯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者管制。 這一條跟二十一條其實沒兩樣,但算是比較需要 注意的地方。 因為香港嚴格來說確實是屬於中國政府,所以臺 灣人民也好,政府也好,都難以介入。這也是為 甚麼國際間只能譴責,但幾乎甚麼都做不了。 只不過,臺灣人民或政府組織此時就會退而求其 次,改以捐贈物資、金錢的方式,協助當地人民 的抗爭。 但恐怕未來這個行為,都會被冠上『以金錢或者 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罪名 吧。 第三節 恐怖活動罪 第二十四條 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 國際組織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 、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者威脅實施以下造成 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之一的, 即屬犯罪: (一) 針對人的嚴重暴力。 (二) 爆炸、縱火或者投放毒害性、放射性、     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 (三) 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     燃氣設備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 (四) 嚴重干擾、破壞水、電、燃氣、交通、     通訊、網絡等公共服務和管理的電子控     制系統。 (五) 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者     安全。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 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他情形,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五條 組織、領導恐怖活動組織的,即屬犯罪,處無期 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積 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 罰金;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者管制,可以並處罰金。 本法所指的恐怖活動組織,是指實施或者意圖實 施本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恐怖活動罪行或者參與 或者協助實施本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恐怖活動罪 行的組織。 第二十六條 為恐怖活動組織、恐怖活動人員、恐怖活動實施 提供培訓、武器、信息、資金、物資、勞務、運 輸、技術或者場所等支持、協助、便利,或者製 造、非法管有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 病原體等物質以及以其他形式準備實施恐怖活動 的,即屬犯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情形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 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 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十七條 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即屬犯罪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情形,處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第二十八條 本節規定不影響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對其他 形式的恐怖活動犯罪追究刑事責任並採取凍結財 產等措施。 第四節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二十九條 為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 收買、非法提供涉及國家安全的國家秘密或者情 報的;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 ,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串謀實施, 或者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 、人員的指使、控制、資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 實施以下行為之一的,均屬犯罪: (一) 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動戰爭,或者以武     力或者武力相威脅,對中華人民共和國     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造成嚴重危害。 (二) 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     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     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三) 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進行操控、破壞     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四) 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     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 這條非常可笑,但也看得出來劍指美國,今天如 果其他國家,對中國也好,香港也好,做了甚麼 措施,例如:取消特出經貿地位;中國如果認為 這是對他們的制裁行為,就可以用《勾結外國或 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來辦你。 所以,習進平,何時去美國白宮逮捕川普給大家 看看?還是說你根本沒種?? (五) 通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特別行政區     居民對中央人民政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     區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犯前款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 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條第一款規定涉及的境外機構、組織、人員, 按共同犯罪定罪處刑。 第三十條 為實施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犯罪, 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串謀,或者直 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 的指使、控制、資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的,依 照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從重處罰。 第五節 其他處罰規定 第三十一條 公司、團體等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實施本法規定 的犯罪的,對該組織判處罰金。 公司、團體等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因犯本法規定 的罪行受到刑事處罰的,應責令其暫停運作或者 吊銷其執照或者營業許可證。 第三十二條 因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而獲得的資助、收益、報 酬等違法所得以及用於或者意圖用於犯罪的資金 和工具,應當予以追繳、沒收。 第三十三條 有以下情形的,對有關犯罪行為人、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以從輕、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可 以免除處罰: (一) 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 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 (二) 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三) 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或者提     供重要線索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的。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實供述 執法、司法機關未掌握的本人犯有本法規定的其 他罪行的,按前款第二項規定處理。 第三十四條 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實施 本法規定的犯罪的,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 驅逐出境。 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違反 本法規定,因任何原因不對其追究刑事責任的, 也可以驅逐出境。 第三十五條 任何人經法院判決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即喪 失作為候選人參加香港特別行政區舉行的立法會 、區議會選舉或者出任香港特別行政區任何公職 或者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的資格;曾經宣誓 或者聲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 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 法會議員、政府官員及公務人員、行政會議成員 、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員、區議員,即時喪失該等 職務,並喪失參選或者出任上述職務的資格。 前款規定資格或者職務的喪失,由負責組織、管 理有關選舉或者公職任免的機構宣布。 這條就是打擊政敵用的,今天說你違法你就違法 ,先幫你安個罪名,未來你也無法進入政府內部 造成任何的影響。 來,全體拍手~ 最後,我支持香港獨立,也支持澳門、西藏獨立 ,也樂見中國政府的消失;然後臺灣永遠不屬於 中國! 好了,我已經違法了,你們有本事,就來抓我如 何?有本事就把我抓去中國受審啊!不是很喜歡 打嘴砲?整天說臺灣屬於中國嗎?那我現在,就 違反國安法了,來抓我如何?就你習進平這種腦 滿腸肥自以為天朝皇帝的低能兒能奈我何? 我就在這,有種來抓! Come and get me if you can! I fuckin dare yo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23.2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3584018.A.69A.html ※ 編輯: bb255052 (223.137.223.255 臺灣), 07/01/2020 14:18:33

07/01 14:18, 3年前 , 1F
你怎不去香港 還是中國那邊喊? 鍵盤一副很屌一樣
07/01 14:18, 1F

07/01 14:18, 3年前 , 2F
1樓領五毛很生氣?
07/01 14:18, 2F

07/01 14:21, 3年前 , 3F
記得別坐港龍國泰 這言論會讓你直達新疆勞改營
07/01 14:21, 3F

07/01 14:22, 3年前 , 4F
不是說臺灣屬於中國嗎?還需要去到香港?我
07/01 14:22, 4F

07/01 14:22, 3年前 , 5F
就在臺灣喊,有種的話中國政府來抓我啊!還
07/01 14:22, 5F

07/01 14:22, 3年前 , 6F
是說根本管不到臺灣?那就給我閉嘴,乖乖讓
07/01 14:22, 6F

07/01 14:22, 3年前 , 7F
我羞辱!
07/01 14:22, 7F
※ 編輯: bb255052 (223.137.223.255 臺灣), 07/01/2020 14:24:29

07/01 14:30, 3年前 , 8F
瞬間大家都違法了
07/01 14:30, 8F

07/01 14:41, 3年前 , 9F
等KMT重返執政 你就有機會被直送集中營了
07/01 14:41, 9F

07/01 14:44, 3年前 , 10F
我等著!
07/01 14:44, 10F

07/01 14:45, 3年前 , 11F
你嘴炮帝有用嗎?
07/01 14:45,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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