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內幕》賴中強、黃國昌打對台 大同公司派這三位律師用《企併法》逼退市場派王光祥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 (小梁\)時間3年前 (2020/06/30 17:06), 編輯推噓76(16589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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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信傳媒 2.記者署名:南方信 3.完整新聞標題: 內幕》賴中強、黃國昌打對台 大同公司派這三位律師用《企併法》逼退市場派王光祥 4.完整新聞內文: 大同公司今(30)天召開股東會,雙方攻防劇烈長達數月,市場派獨董候選人前立委黃國昌 還在現場直播講解市場派持股以及公司財報,但最精彩的應該是「大法師」大鬥法:大同 公司派沒曝光的3位律師賴中強、盧筱筠、於知慶發動奇襲,破天荒以企業併購法第27條 14、15項規定,剔除過半股權的投票權,而讓公司派逆轉情勢保住了經營權。 大同股東會上演「教案級」經營權大戰 30日的這場大同股東會堪稱「教案級」的經營權之爭,之前打得你死我活的中資爭議,如 今看來只是減灶誘敵的煙霧彈,真正的殺手鐧是首度出場捍衛公司經營權的企業併購法。 根據《企業併購法》第27條規定:「……為併購目的,依本法規定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 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十之股份者,應於取得後十日內,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其併購 目的及證券主管機關所規定應行申報之事項;申報事項如有變動時,應隨時補正之。違反 前項規定取得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者,其超過部分無表決權。」 市場派怎麼也料想不到有企業併購法這一招 也就是說,依《企併法》規定,除了買一家公司的股權超過10%必須申報外,如果之後還 想進一步「取得公司經營權」,也必須補正申報事項;如果沒有補正申報,那麼超過10% 的部分開股東會時就沒有表決權。對市場派而言,他們怎麼也料想不到公司派會出「企業 併購法」這一招。 截至大同股東會前的統計,公司派持股約33%,市場派部分王光祥以羅得、競殿、三雅3 家投資公司持有約10%股權,鄭文逸部分也是10%多,被認為有「假外資」嫌疑的8個帳 戶共有近24%,而這8個疑似假外資帳戶在大同公司依照審計公報準則,函證這8個帳戶需 揭露最終受益人時,他們多數沒有回覆。 還有一些被劃歸支持市場派、每人持股數千張的名人共約6%,包括因勁永禿鷹案被判刑 的前金檢局長李進誠;因涉護航中資炒股大同案被金管會停職、後辭永豐金證總經理的葉 黃杞;標到很多文化總會、政府標案的「幫推」最大股東金佑投資的負責人蔡滄海;有線 電視靖天傳播集團董娘寧家莉;還有一些王光祥的地產界友人。此外,在停止過戶前大量 買進股票的約3%。 中資僅是煙霧彈,過半股權被「沒收」投票權 由於市場派集結各路人馬,加總持股比例已經過半,他們不僅召開記者會、大幅刊登報紙 廣告,批評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公司治理不力、造成公司虧損……有共同一致的行動要拉 下林郭文艷,想要取得公司經營權的企圖昭然若揭,但他們都沒有補正申報併購目的是為 了要取得公司經營權。因此,在集保中心、投保中心都有派代表在現場監督的情況下,當 場被「沒收」投票權,全軍皆墨。 其中,王光祥持股幾乎是跟鄭文逸綁在一起,而根據北檢起訴書記載,鄭文逸央請任國龍 提供上百億資金為奧援,在台灣炒作大同股票,涉嫌違反證交法,並於炒作獲利出場後, 換手由欣同及新大同公司持有大同股份,並提名參加董事選舉。由於當事人也承認實質控 制人是任國龍,任國龍又因非法中資多次被罰,這些部分的持股等同被北檢「認證」有中 資背景。 對於投票權被剝奪,前立委黃國昌還在臉書發文表示,大同到底砸了多少錢、請了哪個律 師,願意拒名為此種違法濫權負責? 同樣崛起於太陽花,賴中強、黃國昌如今站在對立面 大同公司派幕後的3位「大法師」引用企併法,打了一場艱困的公司經營權之戰,讓人大 開眼界。其中賴中強在太陽花學運時,以「反服貿」聲名大噪,之後打中資絕不手軟,從 南海投資、阿里巴巴、蝦皮到大同案,他一路走來立場鮮明。最特別的是,這次賴中強站 在他的太陽花老戰友黃國昌的對立面,兩人是革命戰友,如今打對台,最令外界驚訝。 至於盧筱筠,從高檢署退下後轉任律師,曾經是特偵組的一員,辦過力霸案,過去多辦內 亂外患案,是這次大同打經營權戰爭的新臉孔。 於知慶則是前廉政署檢察官,退下來開業當律師,他的恆昇法律事務所還網羅了專門負責 重大經濟犯罪、貪瀆案件偵查的高檢署前特偵組組長楊榮宗加入。 曾在董事會呼應市場派的董事陳守煌閃辭 這3位在幕後運籌帷幄的律師,加上站在台前的陳錦旋、梁懷信掩護,林郭文艷就是靠這 樣的律師陣仗守住了大同的經營權,打得總統表哥王光祥莫名其妙,還輸得一塌糊塗。 值得一提的是,股東會後舉行董事會,林郭文艷如願當選董事長,而之前曾在董事會「神 演出」、呼應市場派的董事陳守煌,雖因公司派提名大獲全勝也當選,但他處境相當尷尬 ,隨即辭去董事一職。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mmedia.com.tw/home/articles/22134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35.212.1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3507966.A.DB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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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太陽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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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台派守住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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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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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公司開始帶風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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蟑螂也開始上班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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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法律攻防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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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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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黃國昌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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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五點來 蟑螂開始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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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跟秀昌講的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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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以為真的沒有法律依據不給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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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可以成為公司法經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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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昌為什麼要騙我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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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敢問看不懂“購併”這兩字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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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打不贏實務派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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虧我今天還按你讚,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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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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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法律專業 X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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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中強跟黃國昌要信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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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上法院的阿 法律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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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顯違法硬幹 到底是收了多少錢出賣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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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哪叫贏 根本面子都不要了 目的只是再拖到官司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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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開庭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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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昌就法律戰打輸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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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法律的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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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就是選邊站的玩意 看法律人對案件生氣都覺得怪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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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公司可以自行認定喔 我說你併購就剃除你的表決權 真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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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後續 這麼好用 以前沒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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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玩法 不愧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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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派大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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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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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可以自行認定 說你併購就併購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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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等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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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風聲就是要搶經營權啊 現在又變單純想開會而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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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搞 誰還敢買台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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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到很多文化總會、政府標案的「幫推」最大股東金佑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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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差啊!等變通例後,各大公司都可以玩死你們這些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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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7:13, 3年前 , 39F
的負責人蔡滄海支持市場派?貴圈真亂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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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13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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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幫公司派護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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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中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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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0:41, 3年前 , 355F
不都被金管會打臉了嗎 沒協調好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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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0:45, 3年前 , 356F
帶風向新聞 都被金管會打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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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0:46, 3年前 , 357F
綠共蟑螂琪姊寢取鶴都努力帶風向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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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0:57, 3年前 , 358F
以後賴中強出來喊反共我都當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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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0:58, 3年前 , 359F
還有在那邊洗法律戰風向的也是很ㄏ啦 今天這跟法律戰沒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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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0:59, 3年前 , 360F
毛關係 就是黑衣人圍著硬幹而已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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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公司以為自己是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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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1:08, 3年前 , 362F
比台灣價值?表哥會輸嗎,嘖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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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1:21, 3年前 , 363F
這間公司是賣電鍋還是開法院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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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1:25, 3年前 , 364F
扯,現在台灣都不用守法了嗎,這樣還有人會挺?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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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1:25, 3年前 , 365F
也亂報,什麼法律攻防,直接違法也算攻防?當dpp塑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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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1:25, 3年前 , 366F
的?沈推文也是說沒不支持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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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1:26, 3年前 , 367F
以為賴是無黨的清流,看看他何時要在FB說明?準備退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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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1:34, 3年前 , 368F
直接違反執行 好屌喔大律師 大公司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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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1:36, 3年前 , 369F
這種律師比去中國當台奸舔共的藝人還要可惡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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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1:39, 3年前 , 370F
法律戰打輸個屁,明明就是違法亂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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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1:40, 3年前 , 371F
賴中強是怎麼回事?之前都在演嗎?強烈被騙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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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1:54, 3年前 , 372F
樓上一堆蟑螂 公關公司 有夠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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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2:00, 3年前 , 373F
有臺灣價值的法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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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2:03, 3年前 , 374F
噁心帶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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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2:09, 3年前 , 375F
前面那些喊法律打輸的智障一堆ip都在奇奇怪怪的地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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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2:24, 3年前 , 376F
這種做法那需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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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2:26, 3年前 , 377F
這麼站的住腳要找300個黑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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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3:10, 3年前 , 378F
退一百萬步來說 企併法27條明明就是超過10%的部分不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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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3:11, 3年前 , 379F
哪有把人家基本的10%都砍掉還在那邊沾沾自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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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3:15, 3年前 , 380F
找一堆臨時黑衣人來硬幹 然後說法律攻防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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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3:16, 3年前 , 381F
自己當裁判被金管會打臉的事情就懶得吐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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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3:17, 3年前 , 382F
還「教案級」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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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3:18, 3年前 , 383F
這報導也太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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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23:18, 3年前 , 384F
把對手擋在場外 還說自己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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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0:10, 3年前 , 385F
額...賴中強 和 黃國昌 !! 好吧,之前是挺黃,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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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0:10, 3年前 , 386F
現在先觀望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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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1:43, 3年前 , 387F
賴 vs 黃... 看來這次不能挺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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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2:01, 3年前 , 388F
這麼扯的做法根本無視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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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2:39, 3年前 , 389F
表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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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2:57, 3年前 , 390F
主管機關都出來打臉不可以球員兼裁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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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3:28, 3年前 , 391F
07/01 03:28, 391F

07/01 06:56, 3年前 , 392F
幹你媽的D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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