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弟弟「暗坎」租車費又不還車 害哥哥被告上法院
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弟弟「暗坎」租車費又不還車 害哥哥被告上法院
4.完整新聞內文:
胡姓男子從台北回高雄短住1個月,他向租車公司借了一輛摩托車代步,離開高雄回台北
前,他拿了3萬元給弟弟,請弟弟幫他還車並繳清費用,結果弟弟把這筆錢「暗坎」起來
又沒還車,害胡男被告侵佔,但法官認為他沒有犯意,判他無罪。
判決指出,胡姓男子向租車公司借了1輛機車,租期16天,胡付了3000元租金後,租約到
期,胡又續租1個月;前年5月中旬,胡男要離開高雄返回台北工作,他把車子交給弟弟,
還拿了3萬元讓弟弟幫忙處理租車費等事宜,結果弟弟因在外欠債,把3萬元「暗坎」拿去
還債。
胡弟還完債後身上沒錢,擔心去還車時萬一被租車公司另收費用會無法處理,於是他把車
子騎到租車公司對面的騎樓下停放,又不敢面對租車公司人員,自己腦補車子放在那裡應
該會被發現,形同還車成功。
但租車公司一直等不到胡男還車,打電話、寄信通知也找不到胡男,於是提告胡男侵佔罪
;高雄地院審理時,胡男極力喊冤,聲稱自己有交代弟弟幫忙處理還車的事,弟弟也出庭
作證自己誤以為把車停在租車公司對面的騎樓就會被發現,沒想到還是失敗。
法官認為,租車公司後來在公司附近停車位尋獲胡男所借用的機車,且胡男並沒有把機車
據為己有的意圖,僅因弟弟疏失而未依約當面歸還機車,胡男後來也有賠償租車公司損失
達成和解,因此判胡男無罪,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03708
6.備註:
.... 自己人往往比他人 更容易當豬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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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哪個情形不可能在台灣發生?
(A)開計程車被飛機撞到
(B)開漁船被飛彈打到
(C)合法在國道上騎乘重機
(D)家中屋頂被阿帕契墜落壓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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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23.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2626934.A.EA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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