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軍官闖紅燈撞傷人逃逸 法官認「情可憫恕」輕判免坐牢

看板Gossiping作者 (金宇彬)時間3年前 (2020/06/19 16:26), 編輯推噓2(10816)
留言34則, 25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軍官闖紅燈撞傷人逃逸 法官認「情可憫恕」輕判免坐牢 4.完整新聞內文: 職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特戰訓練中心的王姓上尉軍官,今年初開車行經台中市光復路時闖 紅燈,撞傷洪姓男子後,逕自離開現場,台中地院審理時,他坦承犯行,法官認為他觸犯 1年至7年的肇事逃逸罪,但洪男傷勢不重,雙方又已和解,援用刑法的「犯罪之情狀顯可 憫恕」,不僅輕判徒刑6月,還給他宣告緩刑2年,免除牢獄之災。 判決書指出,擔任上尉的王男,開車貿然闖紅燈,撞傷洪男之後,他本應停車並進行救護 等補救措施,但他卻沒有呼叫救護車,沒有留置現場協助洪男,而是擅自離開現場,不過 ,警方找到他時,他坦承肇事逃逸。 台中地院審理時,王姓上尉已經賠償洪男,雙方取得和解,法官認為,這名上尉是特戰中 心的現役軍人,觸犯的是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刑法第185條,現役軍人駕駛動力交通工 具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罪,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刑責並不輕,但考量到同是肇事 逃逸,原因與動機不一,犯罪情節未必相同,例如致人輕傷與重傷、死亡,就大不相同。 法官認為,洪男傷勢不重,雙方已和解,上尉盡力彌過,顯示他尚能悔悟、惡性不重,援 用刑法第59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減刑,輕判徒刑6月,再給他宣告緩刑2年,免除蹲 苦窯之災,可上訴二審。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03056 6.備註: 上尉盡力彌過,顯示他尚能悔悟、惡性不重, 援用刑法第59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減刑 -- 以下哪個情形不可能在台灣發生? (A)開計程車被飛機撞到 (B)開漁船被飛彈打到 (C)合法在國道上騎乘重機 (D)家中屋頂被阿帕契墜落壓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81.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2555164.A.BF8.html

06/19 16:26, 3年前 , 1F
三小
06/19 16:26, 1F

06/19 16:26, 3年前 , 2F
軍法審判
06/19 16:26, 2F

06/19 16:27, 3年前 , 3F
有和解,pass
06/19 16:27, 3F

06/19 16:27, 3年前 , 4F
有台灣價值就是不一樣
06/19 16:27, 4F

06/19 16:27, 3年前 , 5F
車禍和解啊 少見多怪
06/19 16:27, 5F

06/19 16:27, 3年前 , 6F
有和解 PASS 但肇事逃逸跟我說 可憫恕?
06/19 16:27, 6F

06/19 16:27, 3年前 , 7F
不要罵法官喔不然被嘴法盲
06/19 16:27, 7F

06/19 16:27, 3年前 , 8F
這篇媒體怎麼超譯的?不就車禍和解,說重點很難嗎
06/19 16:27, 8F

06/19 16:27, 3年前 , 9F
(づ′・ω・)づ已和解,別靠腰
06/19 16:27, 9F

06/19 16:28, 3年前 , 10F
就已和解那就沒啥好說的
06/19 16:28, 10F

06/19 16:28, 3年前 , 11F
應該是因為和解了..沒和解下場應該不一樣
06/19 16:28, 11F

06/19 16:29, 3年前 , 12F
高雄議員撞死人都沒事了 這個小意思啦
06/19 16:29, 12F

06/19 16:29, 3年前 , 13F
法官用字很容易讓人誤解
06/19 16:29, 13F

06/19 16:31, 3年前 , 14F
法律人會出來嗆你法盲 啊不是一切「依法」
06/19 16:31, 14F

06/19 16:31, 3年前 , 15F
沒辦法已經和解,如果想讓他去關只能打死不和解,但也不
06/19 16:31, 15F

06/19 16:31, 3年前 , 16F
保證一定能送去關
06/19 16:31, 16F

06/19 16:32, 3年前 , 17F
https://goo.gl/pog1jP 勝文幕僚昨天發文被認出來 結果
06/19 16:32, 17F

06/19 16:32, 3年前 , 18F
今天就躲到下午來發文 是不是覺得這時段沒人認識你呢
06/19 16:32, 18F

06/19 16:33, 3年前 , 19F
https://goo.gl/QvA5cv 你換時間發文只是讓越來越多人
06/19 16:33, 19F

06/19 16:33, 3年前 , 20F
志願役真的很棒
06/19 16:33, 20F

06/19 16:33, 3年前 , 21F
知道你這帳號的黑歷史而已啦 還沒學乖啊 呵呵
06/19 16:33, 21F

06/19 16:35, 3年前 , 22F
洪男傷勢不重,雙方又已和解....
06/19 16:35, 22F

06/19 16:38, 3年前 , 23F
志願役
06/19 16:38, 23F

06/19 16:43, 3年前 , 24F
懂了吧 這就是法律人的自由心證
06/19 16:43, 24F

06/19 16:44, 3年前 , 25F
早上還有兩個法匠在那邊嗆罪證不足
06/19 16:44, 25F

06/19 16:44, 3年前 , 26F
馬上來個例子 證據法律都有了 法律人還是可以自由心證
06/19 16:44, 26F

06/19 16:44, 3年前 , 27F
用其他條來救駕
06/19 16:44, 27F

06/19 16:45, 3年前 , 28F
法律人就是至高無上的神 判死判活都是他們決定,不是
06/19 16:45, 28F

06/19 16:45, 3年前 , 29F
客觀證據決定
06/19 16:45, 29F

06/19 16:46, 3年前 , 30F
感恩酬庸 讚嘆酬庸
06/19 16:46, 30F

06/19 16:58, 3年前 , 31F
一年以上判半年 幹你娘這樣幹嘛還訂一年以上
06/19 16:58, 31F

06/19 17:22, 3年前 , 32F
06/19 17:22, 32F

06/19 17:36, 3年前 , 33F
法官大人請恕我攔轎....
06/19 17:36, 33F

06/19 17:52, 3年前 , 34F
三小
06/19 17:52, 34F
文章代碼(AID): #1Ux7QSlu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