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愛女遭勒斃姦屍、老父哀求判死!法官認嫌「尚非殘忍惡劣」

看板Gossiping作者 (佐藤必須死)時間3年前 (2020/06/19 12:35), 3年前編輯推噓172(1972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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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COCCC (COCOCCC)》之銘言: : ※ 引述《dlevel (府城中西里菜)》之銘言: : : ,導致被害人因此窒息死亡,殺人情節雖屬嚴重,然相較於其他犯罪手段更兇殘的殺 : : 人案件,本院因此認為被告的「殺人手段尚非殘忍惡劣」,並綜合考量被告強盜的手 : 光就這個理由就很詭異 : 甚麼叫相較其他犯罪手段更兇殘? : 照這種邏輯,每個殺人犯跟陳進興相比都乖得像小狗一樣 : 所以基本都可以直接導論殺人手段尚非殘忍惡劣 : 啊不就有種一點說本官就是不想判死就好了? : 殺人、強盜、強姦、也沒自首都沒事了 : 以後要不要乾脆明文寫上殺1、2個人最高就判無期就好了? 因為殺的不是法律人,讓我們來看幾個案例 1. 王水案 用暴力跟藥物殺死情敵後,利用王水毀屍,並假造姦殺證據 法律人覺得這犯案手段不是很重大,而且清大研究所高學歷內建可教化屬性 最後只盼18年,9年就放出來了 2. 台大宅王 拍裸照,性侵,最後直接預謀砍人幾十刀致死 同樣法律人覺得這犯案手段普通,而且台大高學歷內建可教化屬性 一審無期,二審21年,更一審15年,更二審無期 對,法盲們你們沒看錯,有些法官甚至認為有期徒刑就夠了 3. 愛女遭勒斃姦屍 只不過就是是迷暈勒斃,犯人自白姦屍但檢察官說沒有 這犯案手段非常普通,自然不能屬於慘忍惡劣 判無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用比較的概念根本就重判了 4. 湯姆熊殺童案 只不過就是把一個小孩騙到廁所利刃割喉 又留下至理名言: 「現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 「今天犯案後沒有被抓,我以後還要再去殺人,直到被捕為止」 不過法官還是認為有教化可能,手段又不慘忍,那當然不能判死刑了 讓你們這些法盲看看怎樣的案子才叫殘忍 5. 洪當興殺律師案 被調解離婚後,心懷怨恨就在法院外面開車衝撞前妻跟律師 雖然洪當興一直辯稱沒有打算撞死人(衝撞時速35km/h) 撞到人也立刻打110(未接通)並立刻打119,讓救護車8分鐘內即抵達 人也一直待在現場乖乖的等警察來.......... 但法官認為這就是罪大惡極,手段兇殘,不用考慮是否能教化,唯一死刑 法匠不用急著跳腳,我們來看看法官怎麼說的啊 人命至重,任何人之生命均同屬無價,生命之價值尤不能予 以量化或為輕重高低之比較,是故意殺人者所為,既屬不法 剝奪他人生命權之犯行,實可評價為「最嚴重之犯罪」,而 有科處死刑之可能。 我國法律制度依當前人民之抉擇,既仍認須維持死刑之制度 ,實亦宣示在行為人嚴重犯罪時科處死刑之必要性,以適切 反應該犯行之惡性已達無可容忍之程度,藉此衡平該嚴重犯 罪所造成之惡害 若選擇死刑以外之刑罰,即無法達到「處罰與防治最嚴重罪行」 所欲達到之維護社會每個人生命權之目的時,自仍應課以死刑之 處罰。此際,該死刑刑罰之目的僅有處罰及一般性預防功能,而無特 別預防功能存在,則「教化可能性」即非此時應予考量者; 亦即行為人有無教化可能,雖屬法院量刑時當併予審酌之事 項,但並非唯一若行為人所犯情節嚴重,自難因此豁免於死刑應報。 看懂了嗎? 殺人毀屍嫁禍,這叫做手段不夠兇殘可教化,沒事 強姦砍人幾十刀,這叫做手段不夠兇殘可教化,沒事,還可能只判有期 預謀隨機割喉且無悔意,這叫做手段不夠兇殘可教化,沒事 但如果被法院調解離婚,心有不甘用時速3x公里衝撞法律人 撞到後還立刻打電話叫救護車並待在現場等著被抓 就變成故意殺人為最嚴重之犯罪,不用考慮能不能教化 其結果就是一審、二審都非常乾脆的死刑 我知道,這時候邏輯不太好的法律人又會急著跳出來說 「但是死刑已經被最高法院撤回啦,我們法律人還是棒棒的,你們都法盲」 但我們邏輯好的人都清楚,就算死刑被最高法院撤回重審 這也不會改變一二審法官都用殺(法律)人就是最嚴重犯罪判死的事實 而法匠拿來嘴的最高法院撤回死刑是怎麼一回事? 只是因為最高法院覺得要釐清洪當興到底算不算是自首 洪當興撞到人後,先打110不通然後改打119說自己撞到人 不僅留下門號,還留在現場等待救護車跟警察抵達 當下也都直接承認是他撞到人但非故意撞死人 一二審的時候法官覺得你沒有直接跟警察說你是故意撞死人要自首就不算自首 而高院覺得這部分實在有點腦....有點需要釐清,所以才發回重審 然後也還是完全沒人在意能不能教化 之後呢? 之後的都鎖起來了看不到 但我們已經很清楚的知道了,這手段兇殘與否其實不是看你犯案手法,而是死者是誰 當死者不是法律人的時候,不管是強姦下藥割喉殺千刀都可以不兇殘,可以教化 但只要死的是法律人,就直接是殺人償命不用考慮是否能教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2.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2541326.A.B68.html

06/19 12:36, 3年前 , 1F
Upham最愛亂判,最愛當台灣亂源。
06/19 12:36, 1F
※ 編輯: shamanlin (61.228.2.31 臺灣), 06/19/2020 12:37:44

06/19 12:38, 3年前 , 2F
你竟然站在原地打電話眼睜睜看著他們死去 罪大惡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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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2:38, 3年前 , 3F
時速35公里摸律師毛罪大惡極殺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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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2:38, 3年前 , 4F
台灣法官一堆北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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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2:38, 3年前 , 5F
我自己也是法律人,我她媽都看不下去這群法匠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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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2:39, 3年前 , 6F
以後建議犯人一律挑法官律師關係者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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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2:39, 3年前 , 7F
你車禍之後還打電話自首罪大惡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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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2:39, 3年前 , 8F
講錯了 一律不要^^" 畢竟殺其他人都沒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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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2:39, 3年前 , 9F
居然連救護車都來了簡直不可饒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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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2:40, 3年前 , 10F
記得發表不被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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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2:40, 3年前 , 11F
撞死律師 連打電話報警都不算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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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2:41, 3年前 , 12F
他媽的一堆智障下三濫法官跟繭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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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2:41, 3年前 , 13F
會判這麼重還有一個原因 就是在法院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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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2:42, 3年前 , 14F
法官會覺得自己人身不安全 必須給賤民一個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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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2:42, 3年前 , 15F
動物對自己棲息領域防衛會特別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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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2:43, 3年前 , 16F
太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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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2:43, 3年前 , 17F
居然在神之領域殺人最大惡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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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2:46, 3年前 , 18F
輪胎輔助治療律師的坐骨神經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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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2:46, 3年前 , 19F
一、通過考試就自以為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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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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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2:46, 3年前 , 21F
三、領錢到死,不必理會人民的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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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2:47, 3年前 , 22F
撞律師就這樣了,撞立委議員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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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2:50, 3年前 , 23F
想當年孫中山的孫女車禍,馬上修法後座強制安全帶
06/19 12:50, 23F

06/19 12:51, 3年前 , 24F
法律人就是為有錢有勢的人服務 自古皆然
06/19 12:51, 24F

06/19 12:52, 3年前 , 25F
不爽去考律師,法官,檢察官當法律人啊,法律人就是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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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2:52, 3年前 , 26F
判那些沒背景的垃圾死刑 是有這麼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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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2:55, 3年前 , 27F
法律人真棒 法律蓮好正
06/19 12:55, 27F

06/19 12:59, 3年前 , 28F
幹你媽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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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2:59, 3年前 , 29F
這就法律人法法相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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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3:00, 3年前 , 30F
推!這個案件永遠可以來堵法律人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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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3:01, 3年前 , 31F
幹破你娘垃圾法匠 比記者還要畜生的狗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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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3:01, 3年前 , 32F
垃圾法律人啊 愛雙標講話又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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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3:03, 3年前 , 33F
我這樣說啦~ 台灣各大學法律系專出法匠~~ 不服來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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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3:05, 3年前 , 34F
台灣法律系誤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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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3:05, 3年前 , 35F
揪團報名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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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3:06, 3年前 , 36F
文組就雙標達人 意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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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3:08, 3年前 , 37F
法匠幹你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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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3:09, 3年前 , 38F
本質頭腦差 法條又背太多以至於腦殘 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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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18 則推文
06/19 23:10, 3年前 , 257F
中肯...死別人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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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3:17, 3年前 , 258F
精神病殺法律人也一樣死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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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3:31, 3年前 , 259F
法律人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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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3:32, 3年前 , 260F
推 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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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3:34, 3年前 , 261F
林北高貴法律人,賤民法盲不爽不會自己去考
06/19 23:34, 261F

06/19 23:34, 3年前 , 262F
06/19 23:34, 262F

06/19 23:40, 3年前 , 263F
這篇應該轉給5ch 給日本人來評論我鬼島大法律人的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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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3:40, 3年前 , 264F
*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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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3:43, 3年前 , 265F
XD
06/19 23:43, 265F

06/19 23:50, 3年前 , 266F
低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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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00:03, 3年前 , 267F
呵呵
06/20 00:03, 267F

06/20 00:15, 3年前 , 268F
法官快要成為台灣人最鄙視的職業了...可憐吶~
06/20 00:15, 268F

06/20 00:30, 3年前 , 269F
這篇一定要推
06/20 00:30, 269F

06/20 00:48, 3年前 , 270F
所以台灣很簡單 裝死高官法律人唯一死刑 其他可教化
06/20 00:48, 270F

06/20 00:48, 3年前 , 271F
如果有精神疾病還可打折或想面費優待
06/20 00:48, 271F

06/20 00:59, 3年前 , 272F
正解
06/20 00:59, 272F

06/20 01:15, 3年前 , 273F
法律人見解 呵呵 根本低能
06/20 01:15, 273F

06/20 01:20, 3年前 , 274F
看到一個智障自以為理性 卻講不出個所以然來
06/20 01:20, 274F

06/20 02:07, 3年前 , 275F
台灣法匠簡直噁心
06/20 02:07, 275F

06/20 03:41, 3年前 , 276F
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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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03:46, 3年前 , 277F
ㄜ不是每個案的法官都同一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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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06:38, 3年前 , 278F
醍醐灌頂
06/20 06:38, 278F

06/20 06:54, 3年前 , 279F
這群法匠可以把納稅人的錢退還給人民嗎?因為沒資格領
06/20 06:54, 279F

06/20 09:03, 3年前 , 280F
06/20 09:03, 280F

06/20 09:22, 3年前 , 281F
..
06/20 09:22, 281F

06/20 10:01, 3年前 , 282F
可撥文組
06/20 10:01, 282F

06/20 11:05, 3年前 , 283F
不要這麼專業
06/20 11:05, 283F

06/20 11:52, 3年前 , 284F
推就是如此
06/20 11:52, 284F

06/20 12:59, 3年前 , 285F
06/20 12:59, 285F

06/20 13:03, 3年前 , 286F
撞完還叫救護車,預謀自首脱罪,最大惡極
06/20 13:03, 286F

06/20 14:04, 3年前 , 287F
法律人ㄏㄏ
06/20 14:04, 287F

06/20 15:13, 3年前 , 288F
推 看完好生氣
06/20 15:13, 288F

06/20 16:04, 3年前 , 289F
有夠優秀的...
06/20 16:04, 289F

06/20 17:53, 3年前 , 290F
選出來的立法委員一堆廢物 都沒有在立法、修改
06/20 17:53, 290F

06/20 19:57, 3年前 , 291F
06/20 19:57, 291F

06/21 01:46, 3年前 , 292F
06/21 01:46, 292F

06/21 13:23, 3年前 , 293F
06/21 13:23, 293F

06/21 14:27, 3年前 , 294F
依樓主邏輯,如果立委開車撞法官要怎麼判?法官撞立委
06/21 14:27, 294F

06/21 14:27, 3年前 , 295F
呢?
06/21 14:27, 295F

06/21 16:24, 3年前 , 296F
法律人就一群雜碎在念的
06/21 16:24, 296F
文章代碼(AID): #1Ux42Eje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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