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你覺得這連署,對台灣房地產市場有幫助嗎?

看板Gossiping作者 (獨孤浪客號:)時間4年前 (2020/06/11 05:32), 4年前編輯推噓-8(31125)
留言39則, 21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https://taiwangov.com/O3TSz 連署網址在這 有工要有酬!房地產業務從業人員應向買賣方客戶分段式收費收取服務報酬 https://lihi1.com/hqBD9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為保障房地產仲介業者之工作者,有工就有酬,現行僅部分直營店業者有提供保障底薪, 但廣大多數的非直營店業務皆為無底薪制,時常無收入就先帶看、幫屋主服務之類的, 可是卻沒成交以前無任何收入,就算是直營店業者也是沒成交以前都無收入,實際上也是 由出資者自行掏腰包先支付業務底薪,但這不是一個正常的市場機制該有的現象,現行的 制度對於買賣雙方消費者過於優待,都等到簽約以後才收費,沒簽約以前各種業務帶看或 服務產生的支出與勞務都成為沉默成本,不見得每一件案子都能夠回收這些沉默成本, 僧(業務)多粥(成交案件)少的情況下,反而造成房地產業務彼此間不正常互相惡性競爭, 甚至同一個案子N個業務拚成交而惡性競爭服務費。而買賣方消費者亦時常過河拆橋,已經 買賣成交處理好價格並準備要簽約了,還想躲過付服務費的義務,類似本案 (詳閱縮網址之案件) https://lihi1.com/sP8ea 。 造成房地產業者先前工作的努力卻化為泡影,無任何收入。沒人保障房地產業務從業者 勞動的權利與應得養家活口的收入。 故本人認為,房地產業者得於執行業務完畢以後當日即跟買賣方收取分段式服務的報酬。 1.提供屋主房地產相關資訊與市場行情報告等資訊的時候,完成簡報後應與客戶收取簡報 費用,比如一次一千塊(此部分可以公評討論後訂定收費標準) 2.接受屋主委託的當下,應以一個月為期跟屋主收取廣告與帶看費用,比如一個月一千塊 (此部分可以公評討論後訂定收費標準) 3.帶看買方的時候,應以當日單次計價,一次收取1千元的費用(此部分可以公評討論後訂 定收費標準) 4.替買方向屋主議價收取斡旋或要約的時候,應以單次計價,一次收取五千元的費用,不 論事後成交與否(此部分可以公評討論後訂定收費標準) 以上任何收費,房地產業務需提供收據或公司證明給客戶,客戶成交後可沖抵服務費收入 ,換句話說,有成交,先前這些客戶支出的費用,可以直接折抵服務費,這樣各不互欠。 若沒成交,這些已利用房地產業者勞務與資訊提供服務的買賣方,本來就應該支出相對應 的成本,而不是如現行制度那樣免費的服務吃到飽都沒有任何負擔成本 賣很久的屋主自然要評估所支付的費用成本而降價物件至該有的價位以求加速成交 看很久的買方自然要評估看房子所支付各家仲介的帶看費而加速決定買屋行動 利益與影響 買賣雙方消費者都想省仲介服務費是人之常情,但利益常常抵不過人性的考驗。 現行制度之下,第一線房地產從業人員的工作收益是無人保障的。連基本勞動薪資最低 門檻22K都沒人保障,已經屬於類似接案收入的性質。 故採取本分段式服務收費的方案下之利益與影響 1.直接保障第一線房地產業務從業人員可以藉由本身帶看,或提供屋主資訊,單次即可 獲得勞動勞務收入,支撐家計等業務開銷 2.避免房地產業者彼此之間惡性競爭服務費,甚至一個案子好幾個業務與買方為了搶成交 而拉高成交價,造成房地產不理性之上漲 3.賣很久的屋主自然要評估所支付的費用成本而應降價物件至該有的價位以求加速成交 4.看很久的買方自然要評估看房子所支付各家仲介的帶看費而加速決定買屋行動,要多方 利用各家仲介業務的勞務與資訊服務者,自然應支出成本就提高 5.加速房地產交易市場更有效率的運作 6.房地產相關勞務與資訊之提供者有所回報,減少人性的貪婪因素,有工必有酬才應該是 正常的市場機制 認同的人 那個網站 底下有個"我要附議"的按鈕 點下去 https://lihi1.com/SvNU1 真的可以再像10年前推動奢侈稅跟房地合一政策那樣順利再一次改變未來嗎? 有沒有八卦阿? -- 時空迷途之人 https://lihi1.com/8ZTOw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16.2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1824768.A.8F4.html

06/11 05:34, 4年前 , 1F
覺得委屈,那就換工作
06/11 05:34, 1F

06/11 05:34, 4年前 , 2F
強制保障收入 更慘
06/11 05:34, 2F

06/11 05:35, 4年前 , 3F
房價設上限才有用
06/11 05:35, 3F

06/11 05:44, 4年前 , 4F
貪婪貪婪
06/11 05:44, 4F

06/11 05:46, 4年前 , 5F
帶看買方就要1000,光這點就不可能了
06/11 05:46, 5F
成交後還是讓你從服務費裡面折抵阿 實際上你沒多花到錢啊

06/11 05:47, 4年前 , 6F
有能力的業務哪需要這些...
06/11 05:47, 6F

06/11 05:47, 4年前 , 7F
有那麼好賺就好
06/11 05:47, 7F

06/11 05:49, 4年前 , 8F
沒能力的業務就該讓市場淘汰
06/11 05:49, 8F

06/11 05:49, 4年前 , 9F
我也覺得房地產業務就要看能力跟手腕,訂規則保護雜魚
06/11 05:49, 9F

06/11 05:50, 4年前 , 10F
這樣做的話,那消費者不找房仲要怎麼辦?強制要有房仲?
06/11 05:50, 10F
不找房仲自售買賣的人不管現行或未來制度本來就沒花錢在仲介業務身上 本來就不受影響阿

06/11 05:56, 4年前 , 11F
仲介就是民法上的居間,跟承攬一樣,都是完成工作給錢。
06/11 05:56, 11F

06/11 05:56, 4年前 , 12F
帶看一次一千,去搶比較快,真的。
06/11 05:56, 12F
你知道帶看一組客戶 帶個幾間花一個上午或下午接近一整天工作時間嗎? 好賺?你日薪多少? 一天能夠帶幾組? 22K最低薪資一個月要帶到22組才有 一周至少5組 你以為很容易達成? 好賺?

06/11 06:00, 4年前 , 13F
買方 又不一定會買,是要怎麼抵扣服務費啊?
06/11 06:00, 13F
買方不一定會買 就支出別人勞務的成本阿 等你成交以後再來扣抵服務費阿 誰知道你多久以後成交? 問你自己啊 吃個飯都要付錢了 沒吃飽自己多付費不是嗎? 連吃到飽都有限制用餐時間的 有那種免費吃到飽又不限時間的嗎? 現行房仲業務就是提供這種奇怪的免費吃到飽不收費服務阿

06/11 06:02, 4年前 , 14F
再來有些圖片和現場根本有差異,被騙去看現場的買方還
06/11 06:02, 14F

06/11 06:02, 4年前 , 15F
要被收錢,那誰還會想看啊
06/11 06:02, 15F
圖片跟現場有差異? 屋況本來就隨時因為使用者而變化的 你不用現場看怎知道是不是你要的?

06/11 06:09, 4年前 , 16F
那大概養出一堆惡質業務 只想賺帶人看房錢 呵呵
06/11 06:09, 16F

06/11 06:11, 4年前 , 17F
也一定會有拼成交做口碑的業務直接不收錢 長此以往你
06/11 06:11, 17F

06/11 06:11, 4年前 , 18F
還是沒得賺
06/11 06:11, 18F
你覺得免費吃到飽不限時間的餐廳有多少本不被吃倒? 光帶看 或處理買賣案件的人都花時間了 能同時處理到多少? E11標榜買賣只收各1% 有活得很好嗎?還是倒的差不多了?

06/11 06:15, 4年前 , 19F
真相就是,如果帶看每次都要收費,一堆屋主會選擇自售,
06/11 06:15, 19F
你當多少屋主不用上班都能夠處理應付買方的時間與需求? 服務費<屋主時間成本 自然就會找仲介 服務費>屋主時間成本 的人 本身現行就自售居多 就算給仲介案子也收沒多少服務費

06/11 06:15, 4年前 , 20F
買家也只看自售的案子,隨即一半以上房仲失業,這時原PO
06/11 06:15, 20F
你想太多了 事實真相就是 屋主沒這麼閒整天家裡不出門都應付自售買家 現在都免費的業務操到死 然後不用付錢最爽這樣 就算成交了也不願意大方給服務費這樣

06/11 06:15, 4年前 , 21F
會再出來連署"買房要強制仲介帶看" :)
06/11 06:15, 21F

06/11 06:21, 4年前 , 22F
如果要避免惡性競爭,不如建立房仲考證制度限制仲介人
06/11 06:21, 22F
限制了人數 但現行還是沒成交沒收入 是你你會想考這種證照嗎? 會考試不見得會當業務 這倒是這一行的硬道理 不然你叫公務員這種考試機器來當業務看看

06/11 06:22, 4年前 , 23F
數比較實在
06/11 06:22, 23F

06/11 06:26, 4年前 , 24F
原PO還是沒辦法理解,有條件有能力的業務本來就不需要靠
06/11 06:26, 24F

06/11 06:26, 4年前 , 25F
這種規定維持生計,會需要靠這種維持生計的也不適合這行
06/11 06:26, 25F
你錯了 你說的這種業務 會多賺很多自己休閒的時間 甚至有些不願意付費的客戶直接讓給別人經營就好 厲害的業務其實都是抓大放小 本來就是小額收入的給別人慢慢玩 小額收入除非快速處理完 不然對千萬經紀人來說 你覺得他時間成本多少錢? 他也是一天24小時 一次精神只能處理一個客戶 ※ 編輯: Fujiwarano (114.43.116.214 臺灣), 06/11/2020 06:30:24

06/11 06:28, 4年前 , 26F
Top Sales會去在意這一千兩千?真的是講笑話
06/11 06:28, 26F

06/11 06:33, 4年前 , 27F
我覺得可以啊。你試試看,看收入會增加還是減少
06/11 06:33, 27F

06/11 06:49, 4年前 , 28F
保險業務也要比照辦理嗎
06/11 06:49, 28F

06/11 07:14, 4年前 , 29F
其實版大你PO在八卦就不對了,請PO在層次高的分版。
06/11 07:14, 29F

06/11 07:15, 4年前 , 30F
國外不少都類似您所說的,甚至服務費還更多。
06/11 07:15, 30F

06/11 07:18, 4年前 , 31F
但是要把一些犯過罪的先淘汰
06/11 07:18, 31F

06/11 07:21, 4年前 , 32F
台灣人本身就是一個喜歡歧視各行業的人種,基本上無解。
06/11 07:21, 32F

06/11 07:38, 4年前 , 33F
笑屬,那去實體商店摸個商品要不要也分段收費
06/11 07:38, 33F

06/11 08:03, 4年前 , 34F
連署下去永慶信義會完全壟斷市場 因為他們的業務是有底薪的
06/11 08:03, 34F

06/11 08:10, 4年前 , 35F
櫃姐介紹產品要錢嗎?搞清楚自己的工作
06/11 08:10, 35F

06/11 11:49, 4年前 , 36F
那就不要收%數了 計時吧
06/11 11:49, 36F

06/11 13:08, 4年前 , 37F
廢文
06/11 13:08, 37F

06/11 14:22, 4年前 , 38F
房仲是服務還是業務?
06/11 14:22, 38F

06/11 18:07, 4年前 , 39F
這種連署就敗在2個字 貪婪
06/11 18:07, 39F
文章代碼(AID): #1UuL60Zq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