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台灣身分證登錄資料外洩至暗網兜售

看板Gossiping作者 (都過氣了)時間4年前 (2020/05/30 18:14), 編輯推噓2(311)
留言5則, 4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15 (看更多)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8條第1項、第2項規定:「(第1項)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第2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依前二項情形,如被害人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計算。 第31條規定:「損害賠償,除依本法規定外,公務機關適用國家賠償法之規定……。」 請問這個是不是能提起團體訴訟? 內政部會被告到脫褲嗎? 有沒有法律專業人士來解說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15.1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0833656.A.E50.html

05/30 18:15, 4年前 , 1F
笑死 所以大家都不用領酷碰券了
05/30 18:15, 1F

05/30 18:22, 4年前 , 2F
笑死,你要草包當選後你的個資外洩,還是小英當選以後你的
05/30 18:22, 2F

05/30 18:23, 4年前 , 3F
外洩?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
05/30 18:23, 3F

05/30 19:12, 4年前 , 4F
水啦,真的有人吸台灣價值吸到腦袋趴帶
05/30 19:12, 4F

05/31 03:19, 4年前 , 5F
那得到導致損害才能請求吧……
05/31 03:19, 5F
文章代碼(AID): #1UqZ7uvG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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