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機車行亂借車給青少年「爆走」 衰大叔扛罪挨罰

看板Gossiping作者 (一人中風,全家發瘋)時間5年前 (2020/05/24 18:56), 編輯推噓13(1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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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機車行亂借車給青少年「爆走」 衰大叔扛罪挨罰 4.完整新聞內文: 機車行私自把客人廖男的機車借給不良青少年,廖男得扛罪挨罰,還要上道安講習課程, 圖為飆車畫面,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2020-05-24 08:05:53 台中市廖姓大叔委託機車店賣機車,機車行卻把機車借給青少年,一群人在中市蛇行、翹 孤輪、燒胎、壓車與逆向行駛,危險駕駛行徑宛如「爆走族」,警方事後調閱監視器,罰 車主廖男1萬2000元,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廖男向員警反映,員警也找到騎機車的 青少年,但此人卻矢口否認,廖男只好打行政訴訟官司,法官卻認為,廖男沒有在規定時 間內,告知監理單位騎機車的「應歸責之人」,依法必須罰車主,據此判決廖男敗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8月31日清晨2時許,民眾向烏日警分局報案,指多名不良青少年騎機車 危險駕駛,員警沒有追逐取締,事後調閱路口監視器錄影畫面告發。 依據警方目擊與監視器畫面,這群機車騎士從當天清晨2時30分起,聚集大肚區沙田路二 段與三段,以及華山路、育樂街口與附近超商,危險駕駛的行徑,包括前輪抬起,用後輪 行駛,俗稱「翹孤輪」、跨越雙黃實線(俗稱逆向行駛)、傾斜身體轉彎(俗稱壓車), 2時50分左右,這群人還在雙黃實線的道路來回繞圈(俗稱燒胎),至於騎廖男的年輕人 ,錄影畫面顯示,是頭戴安全帽,穿著短褲與短袖衣服的男性。 廖男在翌日(去年9月1日)接獲警方通知到案說明,他才得知自己委託機車行賣的機車, 被機車行借給外人,他與機車行人員、借車人一起向警方說明,借車人藉故不到,員警打 電話問借車人,借車人又說,他把機車借給朋友(騎車人),警方聯繫騎車人,騎車人卻 全盤否認,員警只好告發廖男,廖男去年9月28日上網申訴,強調蒐證畫面穿短褲的年輕 機車騎士,並不是他本人,但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仍駁回申訴。 廖男向台中地院提起行政訴訟,聲明撤銷罰單,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答辯說,廖男對機車 有保管責任,委託機車行賣車,是廖男與機車行之間的私權契約,卻不能免除公法的義務 。 台中地院認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如果違規處罰的對象,應歸責於他人,應限 期向處罰機關告知應歸責人,由處罰機關另行通知應歸責人到案,但廖男卻在期限內,沒 有告知應歸責人是誰,只上網申訴指機車被機車行借給他人,因此,縱使廖男不是危險駕 駛的騎士,仍應受罰,判決他敗訴,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75491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阿囧津真矢-女王的招式 人都是軟弱的動物 aokman 一不小心又會背叛你的 啊啊啊啊 別走! 別想跑!!! 來當我僕眾吧!<\ \囧/ \囧/ \囧/ \●/ 我來招降你 ◢█ aokma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80.2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0317780.A.30C.html

05/24 18:57, 5年前 , 1F
所以賣車要先跟監理所報備…
05/24 18:57, 1F

05/24 18:57, 5年前 , 2F
告屁孩毀損啊
05/24 18:57, 2F

05/24 18:59, 5年前 , 3F
記得之前有相似案例,結果不同
05/24 18:59, 3F

05/24 19:02, 5年前 , 4F
不如說他偷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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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9:03, 5年前 , 5F
螞蝗表示 人道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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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9:03, 5年前 , 6F
這也太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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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9:03, 5年前 , 7F
這哪間車行也太沒品了吧
05/24 19:03, 7F

05/24 19:05, 5年前 , 8F
照這法官的邏輯,車子被偷出事,也要車主負責?
05/24 19:05, 8F

05/24 19:06, 5年前 , 9F
他知道是誰騎他車嗎?
05/24 19:06, 9F

05/24 19:07, 5年前 , 10F
被偷沒報案 是車主負責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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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9:09, 5年前 , 11F
恐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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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9:14, 5年前 , 12F
沒講誰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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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9:16, 5年前 , 13F
恐龍無誤,都在期限內申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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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9:20, 5年前 , 14F
台男呵呵
05/24 19:20, 14F

05/24 19:29, 5年前 , 15F
活該誰叫你要買油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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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9:31, 5年前 , 16F
台男
05/24 19:31, 16F

05/24 19:33, 5年前 , 17F
05/24 19:33, 17F

05/24 19:39, 5年前 , 18F
這判決不太合邏輯
05/24 19:39, 18F

05/24 19:42, 5年前 , 19F
假設在上班被偷,偷車的立刻車禍也要車主負責?這太不合理
05/24 19:42, 19F

05/24 19:45, 5年前 , 20F
不罰犯罪行為人的立法完全不合理
05/24 19:45, 20F

05/24 19:58, 5年前 , 21F
重點是他時間內沒有申訴 跑去抱怨 已經過了可以追
05/24 19:58, 21F

05/24 19:58, 5年前 , 22F
究的期間了 跟有人被性侵 等到追溯期過了才提告一
05/24 19:58, 22F

05/24 19:58, 5年前 , 23F
05/24 19:58, 23F

05/24 20:01, 5年前 , 24F
報警了啊,警方找不出實際行為人,就可以罰非實際行為人?
05/24 20:01, 24F

05/24 20:11, 5年前 , 25F
他有申訴,只是程序錯了,監理所又怠職沒告知正確方法
05/24 20:11, 25F

05/24 20:27, 5年前 , 26F
傻子,借代步車可以,先簽借條,損壞或交通事故罰單照
05/24 20:27, 26F

05/24 20:27, 5年前 , 27F
價賠償就好
05/24 20:27, 27F

05/24 23:03, 5年前 , 28F
這個是把車給車行,然後不明原因被少年騎走被罰
05/24 23:03, 2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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