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未盡告知義務將輸卵管全切除 名醫劉偉民判賠80萬確定

看板Gossiping作者 (小魔女斗雷咪)時間4年前 (2020/05/13 18:19), 編輯推噓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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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 未盡告知義務將輸卵管全切除 名醫劉偉民判賠80萬確定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北醫學院附設醫院婦產科主任劉偉民,遭女病患指控,術前未盡告知責任,即切除雙 側卵巢輸卵管,導致女病患失去生育能力,提早發生更年期障礙症狀。女病患不滿,向 劉偉民與北醫求償連帶賠償1537萬餘元,一審判決劉偉民需賠償80萬餘元。案經上訴, 高院二審於13日駁回上訴,仍判決劉偉民需賠償80萬餘元,全案確定。 女病患起訴指出,2014年7月14日因腹痛到北醫醫院婦產科門診就診,當時名醫劉偉民診 斷為「右側卵巢囊腫併子宮腫瘤」,但未提及左側卵巢輸卵管也有異狀。劉偉民隨即建 議女病患接受「達文西機械手臂輔助全子宮切除及雙側卵巢輸卵管摘除手術」,但劉偉 民卻未告知手術切除範圍可以僅切除卵巢囊腫,或切除右側卵巢輸卵管;另外也未告知 若切除雙側卵巢,將提早喪失卵巢生理功能等等狀況。結果女病患在資訊缺乏狀態下, 決定施行手術。 劉偉民於當年8月13日為女病患施行手術,切除雙側卵巢輸卵管,導致女病患失去生育能 力,且提早發生更年期障礙症狀,身心遭受莫大痛苦。女病患不滿,提出民事訴訟,要 求劉偉民與北醫聯帶賠償1537萬2311元。 法院審理時,劉偉民否認具有醫療疏失,辯稱當時告知女病患手術風險,且女病患當時 意識清楚,她的丈夫也已經在「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子宮切除手術說明 書」均簽名;另外也說女病患當時已經45歲,年事已高不會再生育,因此手術並無影響 其生育能力。一審法院審理後,雖認定劉偉民沒有醫療疏失,但認為劉偉民手術前沒有 善盡告知義務,因此判決劉偉民需賠償80萬2060元。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二審仍判決劉偉民必須賠償。高院認為,依醫療常規,手 術切除範圍可考慮選擇:切除右側卵巢腫瘤、或切除右側卵巢輸卵管、或切除雙側卵巢 輸卵管。但劉偉民於術前卻未向女病患告知說明尚可選擇其他手術切除範圍,亦未告知 說明如選擇切除雙側卵巢輸卵管,將提早發生卵巢功能喪失之更年期障礙症狀,及上開 不同切除範圍之利弊得失,確實未善盡告知義務。經過計算後,仍認定劉偉民需賠償80 萬2060元。全案就此確定。 https://bit.ly/3dKcI0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35.2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9365185.A.535.html

05/13 18:20, 4年前 , 1F
該說就要說喇
05/13 18:20, 1F

05/13 18:21, 4年前 , 2F
又不是用不到就可以切一切
05/13 18:21, 2F

05/13 18:21, 4年前 , 3F
看手術同意書上面有沒有吧...
05/13 18:21, 3F

05/13 18:21, 4年前 , 4F
求償1500 賠80><
05/13 18:21, 4F

05/13 18:25, 4年前 , 5F
45歲求償1537萬
05/13 18:25, 5F

05/13 18:26, 4年前 , 6F
真雖
05/13 18:26, 6F

05/13 18:53, 4年前 , 7F
要切掉要先講
05/13 18:53, 7F

05/13 18:58, 4年前 , 8F
先講就沒事
05/13 18:58, 8F

05/13 19:17, 4年前 , 9F
所以說那些理財需知,加速10倍唸完也是盡了告知責任
05/13 19:17, 9F

05/13 20:02, 4年前 , 10F
勤洗手 戴口罩 別恐慌 保持社交距離
05/13 20:02,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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