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麥當勞身為速食龍頭會掀起違法風潮嗎

看板Gossiping作者 (turtlenick)時間5年前 (2020/05/10 10:01), 5年前編輯推噓1(543)
留言12則, 11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前面需要先講解一下法規 所以法規篇幅會佔一部分,還請各位見諒 行政院在4/10公告了一個整合式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也就是「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我自己簡稱商品禮券契約 規範) 這個事項是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項第1項「中央主管機關為預防消費糾紛,保護消 費者權益,促進定型化契約之公平化,得選擇特定行業,擬訂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 記載事項,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 所以法律性質上屬於法規命令 可是問題來了 公告中寫到「自110年1月1日生效,但業者得自願自公告日起適用。」 也就是業者可以自願從今年4/10開始適用這個公告 https://i.imgur.com/Mt5QXAM.jpg
如同前面說的 這個規範是「整合式」的 整合了餐飲業、零售業、旅遊業等各行業的定型化契約規範 然而,在這個整合式的規範出來前 餐飲業本身就有自己的「餐飲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105年生效,我自己簡稱餐飲禮券契約規範) 餐飲禮券契約規範中,寫到「不得記載消費者請求退回禮券並返還價金時,得加收任何費 用之文字或類似意思之表示」 https://reurl.cc/V60epN 但是新的商品定型化契約規範中,寫到「消費者退還禮券,企業經營者得收取手續費,其 費用不得逾返還金額百分之三」 https://reurl.cc/qdnXz3 也就是說,以餐飲業的禮券為例 (包含麥當勞點點卡等電子式禮券) 原本105年餐飲禮券契約規範公告修正生效後,消費者要求退費時,業者就不能收取任何 費用 可是今年4/10商品禮券契約規範公告後,反而可以讓業者自願從今年4/10開始適用 4/10之後發行的禮券就可以規範收3%以內的手續費 雖然以旅遊業等行業來說,從原本沒有退費規範,到可以退費但會被收不超過3%的手續 費,是對消費者更有保障 可是旅遊業業者怎麼可能自願從4/10就適用新的禮券契約規範,當然會等明年正式生效再 遵守 而對餐飲業來說,約束業者的規範,原本各自行業舊的規範就有了,業者當然會選 擇適用新的規定 退費要收取3%費用對於消費者而言反而不利 也就是這樣讓業者自己決定要不要立即適用的方法,反而讓消費者權益受損 回到違法的麥當勞,麥當勞的點點卡 官網寫「不接受扣除相關費用後為負值的退費」 也就是退費要收手續費的意思啦 我自己是沒有要退點點卡 但剛剛測試性地打麥當勞客服去問,證實如果要退還儲值金的話,要扣20元手續費 但是實際上要儲值金有667元以上才能收到20元(如果以無條件捨去來算的話) 也就是,不管麥當勞是採用新的條款還是舊的 這樣統一收20元手續費才能退還儲值金的機制,都已經違法了 https://i.imgur.com/SVdkJ2D.jpg
麥當勞身為台灣(甚至全球)最大的速食店 這樣違法會不會帶壞其他速食店,甚至其他行業啊 原本已經變乖的摩斯是不是又要被帶壞了 有人有卦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245.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9076070.A.776.html

05/10 10:02, 5年前 , 1F
不會 你可以滾了
05/10 10:02, 1F
金派耶,麥當勞是不是帶壞你了

05/10 10:03, 5年前 , 2F
違法就直接檢舉,查核屬實就限期改善+罰款就是了
05/10 10:03, 2F
※ 編輯: ndhuwei (114.136.245.19 臺灣), 05/10/2020 10:03:54

05/10 10:03, 5年前 , 3F
想想檢舉後的某里吧
05/10 10:03, 3F
難不成要順應民意所以取消點數

05/10 10:04, 5年前 , 4F
有夠無聊 只能用聳動標題騙人進來
05/10 10:04, 4F
啊就真的違法啊,而且我是真的覺得龍頭都違法了,底下小弟搞不好學壞 ※ 編輯: ndhuwei (114.136.245.19 臺灣), 05/10/2020 10:05:43

05/10 10:05, 5年前 , 5F
自己的工作自己解決好嗎
05/10 10:05, 5F
要解決啥,我沒有要退卡啊,前幾天才推人入坑,只是覺得還是要守法

05/10 10:05, 5年前 , 6F
我做過的打工裡最照勞基法走的就M了..
05/10 10:05, 6F
※ 編輯: ndhuwei (114.136.245.19 臺灣), 05/10/2020 10:06:38

05/10 10:06, 5年前 , 7F
說重點啦
05/10 10:06, 7F
已經很簡白了吧 ※ 編輯: ndhuwei (114.136.245.19 臺灣), 05/10/2020 10:08:00

05/10 10:13, 5年前 , 8F
重罰3-30萬
05/10 10:13, 8F

05/10 10:19, 5年前 , 9F
太長
05/10 10:19, 9F
我已經盡量縮短了,牽扯法律就是要解釋很多,不然沒辦法完整表達意思 ※ 編輯: ndhuwei (114.136.245.19 臺灣), 05/10/2020 10:26:37

05/10 12:39, 5年前 , 10F
啥洨,懶的看
05/10 12:39, 10F

05/10 19:06, 5年前 , 11F
05/10 19:06, 11F

05/10 22:59, 5年前 , 12F
05/10 22:59,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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