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強制治療處分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5年前 (2020/05/01 22:09), 5年前編輯推噓3(5210)
留言17則, 9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為什麼刑法第87條第3項要把監護期間定為五年以下 如果一個人有精神病甚至是很嚴重 應該治療到無再犯之虞才得免其處分之執行 不該以5年為限 這樣才符合治療的本意 否則如果治療5年病情沒有改善而不繼續強制治療處分 會讓社會存在很高的風險 當初台灣為何如此立法 外國立法例有這樣嗎 台灣經過了幾件精神病殺人事件 有考慮修法嗎 有沒有八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18.2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8342173.A.2CB.html

05/01 22:10, 5年前 , 1F
問蔡英文 立院DPP過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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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2:10, 5年前 , 2F
八卦就是才剛修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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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2:11, 5年前 , 3F
健保也要跳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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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2:12, 5年前 , 4F
民進黨完全執政還沒覽趴修法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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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還不簡單,沒人敢鑑定他已經被治好了,結果就是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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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2:12, 5年前 , 6F
待在醫院強制治療,就跟鑑定不會再犯才放人出監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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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沒有確定期間的刑期與強制措施都有很大的違憲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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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2:13, 5年前 , 8F
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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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外國精神病犯案的情形也沒像台灣一樣頂多治療5年就沒事了吧 像是那個瑞典殺人魔

05/01 22:14, 5年前 , 9F
沒有,精神病人沒有義務接受治療,你不能以未治療完繼續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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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2:15, 5年前 , 10F
神經病也有人權,被砍是你八字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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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2:16, 5年前 , 11F
精神病真的有人權,他沒有殺人,或自殺,你還真的不能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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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2:16, 5年前 , 12F
抓他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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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2:17, 5年前 , 13F
嗯,所以我說以殺人為界,殺人了關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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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2:17, 5年前 , 14F
還可以遏止假精神病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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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H335 (59.127.18.231 臺灣), 05/01/2020 22:22:36

05/01 22:37, 5年前 , 15F
喔五年是上限了啊,誰選出來的立委誰負責,這條法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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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2:37, 5年前 , 16F
是民主選舉之後才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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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2:41, 5年前 , 17F
巴結歐盟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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