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犯罪者的贖罪與社會貢獻
在看了每個重大犯行或殺人案件的犯罪者
明明他們造成了許多難以衡量的傷害
為什麼沒有一個能讓犯罪者自己付諸該有的贖罪行為
在管制下去做些能對社會有所貢獻的事情
而不是付不出賠償,符合到假釋條件後就放出來
有誰去了解他有沒有改過自新好好做人呢?
當社會上排擠讓他不能維持生計時
誰能保證他不會犯罪呢?
面對得不到補償的受害者,罪犯沒錢只能認賠嗎?
如果覺得死刑是剝奪改過自新的機會且無法解決犯罪者的出現
怎麼不設立專門給受刑人或假釋者工作的去處
在管制下保證他們基礎生活同時可以從中給社會些許貢獻
也能從收入中給受害者補償
雖然這些補償輕如鴻毛
但比爭取犯罪者人權或是刑法的加重來的值得探討
我不是一個高知識份子或道德理念多高的人
只能提出些許想法給更精明的人去完善社會的安定
去改善這個欠缺
最後私心請教
想做到這樣要誰來做,誰來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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