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舞廳小姐醉倒租處門口 房東弟撿屍猥褻判1年10月已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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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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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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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廳小姐醉倒租處門口 房東弟撿屍猥褻判1年10月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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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3 18:07:33
台北市中山區一位舞廳小姐小音(化名),前年7月凌晨酒醉返回公寓租屋處,因忘記帶
鑰匙,醉倒家門口,住樓下的房東弟弟凌男乘機持備份鑰匙將她扶入屋內脫光磨蹭猥褻,
全裸擁睡到天亮,清晨被小音友人撞見後,光溜溜逃離現場躲在巷子裡,小音事後「斷片
」不復記憶,審理期間輕生而亡;凌男向法院辯稱是她「職業病發作、主動投懷送抱」,
台北地院認定他毫無悔意,依趁機猥褻罪將他判刑1年10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音在一家舞廳上班,案發當晚喝醉自行離開,連手機、包包、鑰匙都沒帶走
,又服了平時就在吃的鎮定劑,凌晨0時許返回舞廳附近的租住套房,因無鑰匙而不得其
門而入,直接醉倒睡在樓梯間的家門口。
房東的弟弟凌男住樓下,他已婚育有2子,聽到門外異響而出門查看,裝好心持備份鑰匙
攙扶小音進房,見她睡得不醒人事,竟起色心,將她衣服扒光,自己也脫光,用下體磨蹭
,見她仍未轉醒,索性擁著醉美人一覺到天亮。
小音的同事發現她連錢包、鑰匙都沒帶走,擔心她出事,連絡一幫密友私下找人,也曾洽
詢派出所,員警說通報失蹤要再等幾個小時;知道小音住處的甲男清晨前往查看,發現大
門虛掩,進入高聲叫醒,小音才醒來,發現自己沒穿,起身著衣,但甲男發現棉被還在動
,遂把棉被掀開,卻見凌男全身赤裸縮在床上。
小音這才知道床上有男人,尖叫「你怎麼在這裡?」甲男拿起手機報警,凌男哀求「大哥
別這樣」,趁甲男在講電話,不顧全身光溜溜,就直往門外衝,連手機都沒拿,甲男一路
追到街上,最後跟丟。
警方獲報到場,小音覺得下體疼痛,醫院驗傷驗出小音外陰部有凌男的DNA,但裡面沒有
,驗尿顯示有鎮定劑成分,可能與酒精交互作用,小音對於如何離開舞廳、回家,完全不
復記憶,不知道自己為何赤裸、凌男怎麼在她床上;她完成報案後,友人當天協助她馬上
搬家。
凌男消失大半天,當天傍晚才由律師陪同到派出所說明,偵查時他供稱逃跑後躲在巷子裡
,打公共電話給哥哥找律師。審理時他辯稱小音可能喝太醉,誤把他當客人,「職業病發
作主動對我投懷送抱」,沒有強迫她,沒想到天亮突然被甲男掀棉被、毆打,他以為是小
音男友來「抓猴」,才怕被打死才趕緊逃跑,質疑小音喜歡甲男才誣賴他。
小音固定就診的心理醫師證稱,案發後小音情緒大壞,一年暴瘦7、8公斤,對毛手毛腳的
客人強烈反彈,且不時痛哭,呈現情緒激動、內心痛苦的受創反應。台北地院合議庭傳喚
小音同事、好友證詞,證明小音心理受創,舞廳監視器顯示小音搭電梯時已搖搖晃晃,須
用雙手扶牆,顯示她已酩酊大醉。
合議庭認為,若是雙方合意,凌男無須赤裸逃跑,且他就住樓下,犯不著承受裸體躲在街
巷找律師的羞恥,認定他心虛才會落跑,判處有罪,其惡行造成小音心理疾病雪上加霜,
凌男雖無前科,但犯後狡辯毫無悔意,判刑1年10月。乘機猥褻罪刑度為6月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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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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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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