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遛鳥給人看竟辯「摸女生才算猥褻」 遭判30天拘役
1.媒體來源:
華視
2.記者署名
張原紘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3.完整新聞標題:
遛鳥給人看竟辯「摸女生才算猥褻」 遭判30天拘役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驚現遛鳥俠!高雄市去年10月底,一名58歲男子,在阿蓮區中路里活動中心,沒有穿外
褲、內褲,直接露出生殖器,走來走去,讓路過民眾看不下去、報警處理。但男子辯稱,自
己是因為酒醉才沒穿好褲子,而且要摸女生才算是猥褻,自己的行為不算。不過橋頭地院最
後還是判公然猥褻罪,拘役30天。
男遛鳥徘徊 反嗆民眾:有種就報警
高雄市一名58歲高姓男子,去年10月某天下午在阿蓮區中路里活動中心,但是下半身不僅外
褲沒穿,連內褲也沒有穿,就這樣子裸露出生殖器,在活動中心徘徊。
路過民眾看到,要求他穿上褲子,但高男不予理會,還反嗆民眾「有種就報警」,最後民眾
真的報警,警方到場處理。
男辯"摸女生才算猥褻" 橋頭地院駁斥
而高男到案說明時,否認公然猥褻,他強調自己是去活動中心上廁所,當時有穿褲子,但褲
子比較鬆,才會沒穿好,且自己有點酒醉,才會一直以為有穿褲子。他辯稱,「猥褻是要去
摸女生才是猥褻」,因此不認為自己的行為算是猥褻。
橋頭地院認為,有路人證詞、員警執勤報告為證,認定高男行為時意識清楚,自稱酒醉、意
識不清的情況,明顯是卸責說詞,不予採信。
橋頭地院認為,高男在意識清楚的情況下,不顧他人感受,在公共場合裸露生殖器,意圖供
人觀賞,引起一般人羞恥、心生厭惡,有礙社會風化,已算是猥褻,再加上行為地點是在活
動中心,構成「公然」要件,判決公然猥褻罪,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reurl.cc/nzoQN8
6.備註:
八卦仇女台男日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8.117.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5137639.A.5ED.html
噓
03/25 20:01,
4年前
, 1F
03/25 20:01, 1F
→
03/25 20:01,
4年前
, 2F
03/25 20:01, 2F
推
03/25 20:01,
4年前
, 3F
03/25 20:01, 3F
推
03/25 20:01,
4年前
, 4F
03/25 20:01, 4F
噓
03/25 20:01,
4年前
, 5F
03/25 20:01, 5F
噓
03/25 20:01,
4年前
, 6F
03/25 20:01, 6F
→
03/25 20:02,
4年前
, 7F
03/25 20:02, 7F
推
03/25 20:02,
4年前
, 8F
03/25 20:02, 8F
→
03/25 20:02,
4年前
, 9F
03/25 20:02, 9F
噓
03/25 20:04,
4年前
, 10F
03/25 20:04, 10F
推
03/25 20:06,
4年前
, 11F
03/25 20:06, 11F
推
03/25 20:12,
4年前
, 12F
03/25 20:12, 12F
噓
03/25 20:17,
4年前
, 13F
03/25 20:17, 13F
噓
03/25 20:19,
4年前
, 14F
03/25 20:19, 14F
→
03/26 15:24,
4年前
, 15F
03/26 15:24, 15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