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經濟部行政機關!!性騷擾案爆卦已刪文
代友發文爆卦:
經濟部某行政機關發生性騷擾案,加害人是「首長座車駕駛」,有親近長官的優勢、且服
務30年年資,與被害人(菜鳥)同科室,因業務往來遂有交流,未料之後該駕駛開始踰矩
做出超出同事間該有的界線行為,仗著職權分別在上下班期間對女職員性騷擾。
(兩人年紀相差28歲,且男方已婚,有小孩)
性騷擾行為包含:
傳送「你領養我就好、 怕太黏你、我怕喜歡你、我好想抱你、看到你心跳加速、裙子裡
面小褲褲形狀很明顯」等不當言論。
還會不時邀約假日喝咖啡、騎腳踏車均被拒絕,上班期間還會在辦公室開女性私密部位的
黃腔相當誇張。
在已知女職員有男友且下班會來接送的情況下,仍不斷追問:「你到底有沒有男朋友?看
起來不像有男朋友』 意圖刺探私生活及感情狀況。
下班期間甚至傳送:
男女交疊性交、女子暴露胸部、女性全裸整骨及女子騎機車遭風吹起露出內褲及屁股等情
色影片。令女方感到噁心不舒服!
甚至觀察女方下班時間,趁其離開辦公室之際尾隨攀談,趁機毛手毛腳,觸摸腰臀身體部
位後還說:「肉肉的很舒服」
被害女方生氣斥責,並告知玩笑已開過頭、不要開玩笑,但該名駕駛後續仍多次傳送訊息
騷擾,發現被害人態度冷漠,不理他後又不斷心虛收回訊息。
事後該駕駛怕東窗事發,就惡人先告狀,到處毀謗女方,說女方倒貼她、女方先騷擾他還
抱他、並主動跟他說月經來等污衊女方人格言論,
甚至當著女方的面嗆女方。
仗著自己資深且是首長的駕駛有親近長官的優勢,還說自己跟首長交好,加上人脈廣年資
深,就製造對菜鳥女方不利之工作環境。似有打壓並教訓女方意味。
女方因菜鳥畏懼,不堪忍受長達半年之性騷擾,遂於 108 年 10 月向受雇機關反應上情
,惟所屬科室主管及人事主管知悉後,不僅未立即依職權主動展開調查,亦未告知任何有
關申訴之救濟途徑。甚至人事主管曾私下與女方進行 2 次約談,希望女方能信任他,先
將手上的證據提供其私下處理,顯有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之嫌。
更有甚者,女方所屬科室主管直接以
「這種事以後還是有可能會不斷的發生, 盡量的去略過略過略過。」
「這事從 10 月 23 日起過去就過去,不要再提,也不要去翻以前的舊帳,翻舊帳是不成
熟的行為。」 等語回應,
有欲蓋彌彰、粉飾太平之舉,不僅未立即告知救濟途徑,更似有責怪女方一再反應上情,
造成其不便之虞。
完全「二度傷害」,亦無同理心保護遭性騷擾同仁之權益。
而女方因長期性騷擾及受敵意之工作環境下致重鬱症,為保護自己暫離職場不敢回去上班
,影響其工作權保障。
女方親友們曾憤怒親訪並多次電訪至機關強烈表達不滿,為避免機關吃案,委請律師提出
申訴,進行調查。
而本案經調查結果既已「判決成立」,但對於懲處僅說「另案議處」,便無下文。
直到昨天判決成立已過25天,
也不知到底有沒有要懲處,也沒任何道歉,相當荒謬,狼狽到女方昨天(3/9)自己跑去
找單位討懲處結果。
人事主管回應說:
因懲處的對象是駕駛非公務員。歸其所屬科室管理,懲處部分要問所屬科室主管,
但該主管因上週飛澳洲旅遊,目前隔離中..??
(疫情爆發後還有心情出去玩,卻不願意積極追蹤、督促性騷擾案的後續懲處事宜?事發
至今也沒關心過受害者?自己卻玩的很開心?那麼chill???)
整個性騷擾事件,從事發到申評會做成決議成立性騷擾過程,在被害人提出申訴調查前,
就已先告知所屬科室主管及人事主管,卻未獲協助展開調查,有想將此事大事化小、粉飾
太平之嫌。
於展在內部調查時,未注意調查委員男女比例應各半(僅有一名女性委員、三名男委、一
男紀錄),造成被害人訪談過程感受極為不適。
接著進入申評會有專業的評議委員,然在會議中單位長官卻對於被害人「希望加害人調職
離開的建議」,直接回應說他有他的工作權,沒辦法調職,駕駛只有一個。
更甚者,居然還把兩造的個人資料,包含住址、身份證字號、手機號碼等,以書面送達兩
造之外,申評會議當天在座每位委員都有同樣一份資料,皆知悉雙方兩造個資!
這樣離譜的過失發生!
經前述多次傷害後,被害身心早已大受打擊,精神煎熬崩潰,又在申評會決議後,對於被
害人的懲處及適當處置謹以「另案議處」四字帶過。
待決議成立性騷擾案已過25日,單位也完全沒有再通知關於懲處部分,嚴重影響被害人後
續救濟期限!
單位辦公場所那麼小,隨便也能碰見對方,憑什麼那麼保護駕駛的工作權?請問誰來保護
受害者的工作權及身體自主權?
人家依法辛苦考進來上班沒多久,一個小基層遭受這種不合理對待,活該應得嗎?
直至昨日(3/9)這名駕駛,還好好的坐在「原單位原辦公室」爽領薪水,去年10月拖到
今年3月了,連個道歉也沒給。一拖再拖,毫無誠意。
隨便google「性騷擾+調職的相關新聞」,有的僅「開黃腔」就被調職處分、儘快隔離。
有的還被批評只調職根本不痛不癢,處分太輕了!
僅僅要求調職處理為什麼沒辦法?
被害人就是無法再跟他同一個單位,畏懼無助又憤怒
一個中央機關處理此類敏感的案件,如此怠惰,在處理程序上完全沒站在被害人立場,反
而又帶給被害人更深的傷害,
憑什麼做錯事的人、傷害別人的人,單位還要那麼考慮他的工作,還讓被害人狼狽的去單
位討懲處,這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心態在處置?
該受到怎麼樣的處置就得承擔!畢竟那是加害人必須付出的代價,敢做就得承擔,即使被
解僱,他自己尋求途徑救濟,憑什麼要替他考量!試問把被害人受到的傷害、屈辱放在哪
?!
這樣層層堆疊的傷害,試問誰能接受?!若造成被害人不可挽回的憾事誰要負責!
總總惡行及不合理對待皆不應再容忍,處理程序荒謬不應姑息,
所以選擇將此案處理的不合理之流程、衍生問題公諸於眾,盼公眾一起監督有關單位務必
審慎、確實處理性騷擾相關案情!
https://i.imgur.com/jxMlMCV.jpg
補充:本文所述傳送噁心影片、文字騷擾等不當言詞、肢體觸碰之罪行已判決成立。
因案涉性騷擾敏感情事,請務必保護好女方涉個資相關資料。
!!歡迎媒體聯繫一起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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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幫女方及我附上不自殺聲明。
本人及女方從無睡眠困擾,故不需服用安眠藥,更不會有服用過量的問題。
本人及女方強調個人不酗酒也不吸毒。
雙方近期嚴守其身絕不會接近下列地點,例如:
1. 開放性水域以及偏郊積水攤
2. 任何無救生員之游泳池
3. 有高壓、危險氣體,或密閉式未經抽氣處理之地下室、蓄水池、水桶等
4. 無安全護欄之任何高處
5. 任何施工地點(拆政府除外),包括製作消波塊之工地
6. 任何以上未提及但為一般人正常不會前往之地點
。本人及女方恪遵下列事項:
1. 開車或騎摩托車之前會檢查煞車部件、油門線等,並會在加油前關閉車輛電源與行動
電話。
2. 絕不擅搶黃燈、闖紅燈。
3. 乘坐任何軌道類交通工具,本人一定退到警戒線後一步以上,直到車輛停妥。
4. 騎乘機車必戴安全帽;乘車必繫安全帶。
5. 絕不接近任何會放射對人體有立即危害的輻射之場所(如核電廠)或設備。
6. 颱風天不登山、不觀浪。
。本人及女方將盡可能注意居家電器、瓦斯、火源之使用。
。本人居住之房屋均使用符合法規之電路電線,絕無電線走火之可能;
。本人及女方絕對不在家中置放過量可燃性氣體或液體。
。浴室中除該有之照明外,不放置任何電器用品,
。睡覺前會關閉大量耗能電器,僅保持電燈、冰箱、電扇外之所有電器開關。
。本人及女方絕不會與隨機的不明人士起衝突,並盡可能保護自我人身安全。
若本人及女方被發現死亡,且現場無外力及打鬥掙扎痕跡,如在車內房間等等隱蔽場所,
絕非本人及女方自殺。
若網友在看完此聲明之後,近期或將來發現此帳號不再上線,請幫我討回公道,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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