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性侵女按摩師辯性交易 色男:沒射精所以不想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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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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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0 16:04 聯合報 / 記者陳俊智/新北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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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女按摩師辯性交易 色男:沒射精所以不想付錢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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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約40歲的王姓男子前年7月到新北市板橋某時尚會館舒壓按摩,過程中一時性起,竟強
押女按摩師,強脫對方牛仔褲硬上,被逮還辯稱是性交易,只是自己沒有射精,不想付錢
,但最後因供詞反覆,測謊也未過關,今天被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2月。
判決指出,王男是趁女按摩師彎腰折毛巾時犯案,見對方拒絕掙扎仍不罷手,硬脫對方牛
仔褲性侵得逞。
事發後,王男否認犯行,辯稱雙方是性交易,並指性交易未明講價格,算是額外小費,只
是後來沒有射精,所以不想付這筆小費。
法院認為,一般而言,性服務者與客人通常會先談定價格再進行性交易,很難想像雙方在
未談妥價格的情況下先進行,更不用說事後未追討報酬,王男供詞顯與常情不符。
法院調查,女按摩師事發時曾向店長求救,王男的按摩療程也提前結束,且王男供稱的性
交易價格一變再變,從警詢時1300元、偵訊時2000元到審理時變成不確定,測謊結果也對
性交易一事呈現不實反應,因此未採信王男說法。
法院審酌王男為了一己私慾,性侵女按摩師,顯未尊重對方的性自主決定權,犯後又否認
犯行,應受相當刑罰責難,但考量他已與對方達成和解,35萬元的和解金也已賠償了10萬
元,最後量刑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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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403662?from=udn-ch1_breaknews-1-cate2-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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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論罪科刑」第三段原文:
「爰審酌被告為逞一己之性慾,利用A女為其按摩之機會,不顧A女之意願,在A女有所推
拒、不願與其發生性交行為情形下,仍執意為之,顯然未尊重A女之性自主決定權,其
行為應予非難……」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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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浩瀚的星海,我們微小的像塵埃,漂浮在一片無奈
緣份讓我們相遇亂世以外,命運卻要我們危難中相愛
也許未來遙遠在光年之外,我願守候未知裡為你等待
我沒想到,為了你,我能瘋狂到;山崩海嘯,沒有你,根本不想逃
我的大腦,為了你,已經瘋狂到;脈搏心跳,沒有你,根本不重要……
——鄧紫棋《光年之外》(《太空潛航者》中文主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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