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惡男性侵10歲幼女 想分60期賠30萬求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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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陳俊智
3.完整新聞標題:
惡男性侵10歲幼女 想分60期賠30萬求減刑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一名男子明知女友的女兒只有10歲,卻多次趁女友外出機會侵犯其女兒,事後還一度
否認,見測謊未過關才坦承;男子雖然認罪,但又主張已答應賠償對方30萬元,雙方達成
和解,想爭取減刑機會,但法院認為和解僅是量刑依據,並非減刑理由,最後依2次強制
猥褻罪和1次強制性交罪判他8年4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男子2013年間利用和女童獨處機會,先對女童說「等等發生什麼事都不要跟別
人講」,接著就伸手搓揉女童胸部,後來食髓知味,2016年又再次犯案,2017年更不顧對
方抵抗,性侵得逞。
犯行曝光後,男子一度否認,見測謊沒過關還嘗試逃跑藏匿,但沒多久就被警方緝捕到案
,才在法庭上坦承犯行。
審理時,男子主張已承諾以分期付款方式賠償女童及其母30萬元,已取得對方原諒,而女
童已經搬家,且在家人和師長的關心支持下,也看不出明顯創傷反映,希望法院從輕量刑
並給予減刑。
法院認為,男子雖取得女童及女友的原諒,但其犯後態度只能作為量刑的依據,並非減刑
的理由。另外,男子身為長輩,卻罔顧人倫侵犯女童,犯罪情節也不符法定減刑標準,最
後3次犯行各量處3年2月到7年3月不等刑期,合併應執行8年4月。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136830
6.備註:
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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