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安樂死法案已經一讀通過!!!

看板Gossiping作者 (Hermes)時間4年前 (2019/10/31 09:41), 4年前編輯推噓21(22144)
留言67則, 17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17 (看更多)
人有求生和求死的本能。 如何追求尊嚴的死亡絕對是個值得被討論的議題! 大致瀏覽了法案草案,申請安樂死的條件在第四條。 1.具中華民國國籍。(排除外國人,無法建構安樂死產業鏈?) 2.具完全行為能力。(是否排除預立醫囑?) 3.符合下列各款臨床條件:  (1) 疾病無法治癒;  (2) 痛苦難以忍受;  (3) 醫生及病人皆認為無其他合理替代方法。 有總是比沒有好,這份草案避免掉許多道德上具爭議的議題。 不知道有沒有機會通過? BTW, 剛剛到Euthanasia板(安樂死板)逛了一下 板主從缺中,先別說法案會不會通過了,看板的存續命運已非常堪慮,幫QQ ※ 引述《apriltino (嚇陸客福爾摩莎)》之銘言: : 鄉民眾所期盼的來了~~~ : 「尊嚴善終法」在立法院已經完成一讀 : 所謂尊嚴善終法 : 即是融合荷蘭的安樂死(euthanasia)和瑞士的協助自殺(assisted suicide)法例 : 經過醫師審核 提供重症患者的解脫管道 : 如果這個法案通過 台灣有可能成為亞洲第一個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 : 一分鐘了解尊嚴善終法 : https://reurl.cc/lLQM4Y : 草案完整版 : https://reurl.cc/YlElKx : --------------------------------------------------- : 另外 傅達仁的兒子也主辦了一場法案座談會 : 可以去他臉書報名參加 https://reurl.cc/4grGpV : 「2019尊嚴善終立法座談會--紀念傅達仁」 : 為延續傅達仁先生生前極力推動安樂善終合法化之精神, : 中華安樂善終立法促進會將 : 11/6 14:00-17:00舉辦「2019尊嚴善終立法座談會-紀念傅達仁」, : 歡迎有空的好友們蒞臨討論!! : 座位有限,免費報名參加,請私訊粉絲團或留言! : 主講人: : 江盛醫師-「生命臨終的抉擇:權利與自由」 : 葉金川 前衛生署署長-「爭取自主善終權」 : 許毓仁立委-「尊嚴善終法草案—台灣首部安樂死專法」 : 與談人: : 傅俊豪理事長 : 曾銘宗國民黨立委總召 : 柯建銘民進黨立委總召 : 馬西屏副校長 : 鄭寶清立法委員 : 邱泰源立法委員 : 陳秀丹 陽明醫院醫師 -- ◢█◣ / 掰~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253.1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2486111.A.A62.html

10/31 09:42, 4年前 , 1F
公聽會開個20場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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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09:42, 4年前 , 2F
那被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的不就沒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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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09:42, 4年前 , 3F
第四條 但你有列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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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的第四條是安樂死的實體要件,要符合其下的三項條件才具備申請資格。 也不是申請就能安樂死,除了很重要必須申請三次外還必須接受評估。 即使通過審查,還必須通過執行前的緩衝期(含尊嚴善終審查委員會進行個案審查) 流程上大概是這樣。 順帶一提,醫師也有權可以不施行安樂死(但必須幫病人轉診) 這樣,醫界的反彈應該有機會小一點。

10/31 09:43, 4年前 , 4F
第三款 還要醫生同意? 遇到死要錢的醫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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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09:43, 4年前 , 5F
就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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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ermesKing (123.193.253.141 臺灣), 10/31/2019 09:52:42

10/31 09:48, 4年前 , 6F
我覺得難啦 台灣智障人權跟人渣宗教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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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09:48, 4年前 , 7F
太多 更不用說一堆道德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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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09:50, 4年前 , 8F
是要醫生評估還是醫生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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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在第十條的審查程序。 1.醫師接受申請後(如不接受應安排轉診),應評估病人是否具備第四條規定之資格。 2.如該病人具備資格,醫師應作成書面評估報告。 到這裡就不簡單了,書面評估報告必須包含:  (1) 經二位與病人疾病診斷或治療相關之專科醫師診察及確診。  (2) 經緩和醫療團隊照會二次以上。  (3) 經精神科專科醫師及諮商或臨床心理師評估。 可以通過這層層關卡,基本上也是證明死意堅決了。

10/31 09:51, 4年前 , 9F
死要錢?醫生都不願意病人在手上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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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09:52, 4年前 , 10F
支持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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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09:52, 4年前 , 11F
當然不願意手上病人死掉啊 都是搖錢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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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ermesKing (123.193.253.141 臺灣), 10/31/2019 09:58:44

10/31 09:54, 4年前 , 12F
有安樂死版?不是本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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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09:55, 4年前 , 13F
病人活越久 要花的醫療費用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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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假使通過安樂死,到時候也可能會需要討論健保是否補助的問題。   ※ 編輯: HermesKing (123.193.253.141 臺灣), 10/31/2019 10:01:49

10/31 10:01, 4年前 , 14F
如果你看完草案 就更不該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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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0:01, 4年前 , 15F
基本上這個草案就是說"政府說可以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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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0:01, 4年前 , 16F
但是要審查 不給你過是審查委員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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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0:02, 4年前 , 17F
意見囉" 哇塞有這樣收割的?把難題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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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0:02, 4年前 , 18F
醫療專業人員身上丟自己好處全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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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有總比沒有好。 必須先避免掉道德爭議,才有「機會」通過。

10/31 10:03, 4年前 , 19F
癌症可能撐不到評估完就自動登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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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末期的話有可能撐不到評估結束QQ

10/31 10:03, 4年前 , 20F
收割也好應付也罷,這東西能走一步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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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0:04, 4年前 , 21F
原來立法委員的公握就是立法規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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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0:04, 4年前 , 22F
有安樂死的國家也有案例申請審查評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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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0:04, 4年前 , 23F
步,你以為真的需要安樂死的人會在乎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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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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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問題往外切割得一乾二淨 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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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ermesKing (123.193.253.141 臺灣), 10/31/2019 10:07:52

10/31 10:05, 4年前 , 26F
有安樂死的國家條件寫的比這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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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0:05, 4年前 , 27F
清楚 自己找來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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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0:06, 4年前 , 28F
如果只會把問題丟給專業人員 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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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0:06, 4年前 , 29F
不要立這個法 因為根本沒有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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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0:07, 4年前 , 30F
你可以談一下判斷如果不丟給專業人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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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給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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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0:15, 4年前 , 32F
二樓 廢話…不然白癡白癡的被騙去死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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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0:18, 4年前 , 33F
給原po: 預立醫囑的部分可以透過病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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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權利法完成,只是病主法適用疾病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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夠多,有待日後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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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和《病人自主權利法》 都是建構在「以不通過醫療延長生命」的前提下。 《尊嚴善終法》則是「積極透過醫療提前結束生命」。 若其通過,病主法是否能適用是會有爭議的。   ※ 編輯: HermesKing (123.193.253.141 臺灣), 10/31/2019 10:28:00

10/31 10:23, 4年前 , 36F
給14樓drift大: 這草案算基本法性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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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0:23, 4年前 , 37F
授權給衛福部訂細則,本來就沒辦法訂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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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0:23, 4年前 , 38F
死,實際執行要件當然要給專業人員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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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0:23, 4年前 , 39F
,哪有辦法一部基本法就包山包海全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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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0:23, 4年前 , 4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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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0:27, 4年前 , 41F
重度失智症或是重傷昏迷,醫師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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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要在神智清楚的時候先簽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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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條件的時候自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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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草案說明第四條第五款來看,應該是不排除預立醫囑的。 但問題在預立醫囑的法源病主法,其內所稱「善終」是否可包含到安樂死? 如包含自無問題,可若不包含呢?是否應修法?

10/31 10:29, 4年前 , 44F
有總比沒有好,本來就是至關重要當然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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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0:30, 4年前 , 45F
要專業評估,總比現在想安樂死卻不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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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0:31, 4年前 , 46F
先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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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0:36, 4年前 , 47F
先求有 然後再叫法界開特殊條款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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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犯嫌 然後沒有事先說好 又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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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人員要先祭頭 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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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說「如果你看完草案 就更不該通過」,但請問您確實看過草案內容了嗎? 草案第十六條,醫師有不施行權。 草案第十八條,相關從業人員有責罰豁免。 並不需要法院開特殊條款免除,已包含在草案內了。   ※ 編輯: HermesKing (123.193.253.141 臺灣), 10/31/2019 10: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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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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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不好那也不好,但恐怕你能提出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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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方案也就是需要各界更多的討論這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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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0:56, 4年前 , 53F
跟空氣沒兩樣的東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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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法界人士出來背書吧 不要到時候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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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1:07, 4年前 , 55F
要專業人員獻技 專法說免除實例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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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1:07, 4年前 , 56F
定不罰?誰來掛保證?這種草案起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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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1:07, 4年前 , 57F
的出事的時候法界翻臉說不算 被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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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1:07, 4年前 , 58F
的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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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22:59, 4年前 , 59F
白紙黑字你不信,法界的出來講你會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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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23:01, 4年前 , 60F
照你這講法什麼法案都不用推了,因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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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23:02, 4年前 , 61F
際執行時可能會翻臉不認帳嘛.
10/31 23:02, 61F

10/31 23:39, 4年前 , 62F
現在法界有人出來說法律見解認可嗎?
10/31 23:39, 62F

10/31 23:40, 4年前 , 63F
白紙黑字就相信?
10/31 23:40, 63F

11/01 10:06, 4年前 , 64F
樓上活在撥接時代? 林東茂 李茂生 呂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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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0:07, 4年前 , 65F
郎...多位法界人士早就公開支持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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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0:07, 4年前 , 66F
了,李茂生還擬了一份政策研究報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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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10:07, 4年前 , 67F
google看看不用我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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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TkZlVfY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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