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同佳殺女友案 法務部:港人港審
※ 引述《TouchAgain (謝謝)》之銘言:
: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26281
: 在國際刑事司法互助的實務操作上中,只有「正式引渡」和「事實引渡」等兩種樣態。
前
: 者指兩國之間基於彼此的「引渡條約」引渡嫌犯,後者則是指,沒有引渡條約的狀況下
,
: 各國之間基於國際睦誼(comity)或互惠(reciprocity)行為,會以個案的形式,改
採
: 其他手段(最常見的就是透過該國的移民署遣返嫌犯),協助有引渡需求國的國家。
: 由於台港之間並無任何刑事司法互助或引渡協議,因此若要來台受審,只能採取「事實
引
: 渡」的方式。但是,在國際實務上,「事實引渡」的程序應該是,台灣向香港要求引渡
陳
: 同佳,香港政府會先要求台灣方面提供相關資料,由香港法院進行審理,然後才決定要
不
: 要以事實引渡方式處置。
: 但這次,香港特區政府卻在沒有台灣方面溝通的狀況下,單方面、大張旗鼓地告知社會
大
: 眾宣布「陳同佳自願來台投案」,直接跳脫出雙方刑事司法互助的對等互惠原則,不符
合
: 前述一般國際司法互助「事實引渡」的基本運作法則。
: --------------------------------------------------------
: 重點是按照程序,你說的問題全世界都可能遇到,
: 但是程序可以解決問題,重點在,香港法院有沒有自己決定要不要引渡的權力,
五毛跟韓糞只管批鬥跟殺人拉
講法律跟程序 他們聽唔啦
你講再多法治都比不上民粹主義
真的是很可悲
: 現在送中最大的問題就是可以完全不經過香港法院審理就直接送到中國,
: 如果香港自己有權決定符不符合送中的條件,那麼才是符合一般引渡的程序。
: 現在的狀況就是,中國完全不正式發文,不回應台灣引渡的請求,也不送證據,
: 不按照程序就想直接把人犯送過來,這才是關鍵點。
大陸沒法治就算了
生活在台灣還跟著一起反智 真的是白活了
: ※ 引述《cccict (馬路柏油)》之銘言:
: : 我想問一下這算是香港選擇性執法吧
: : 是今天陳同佳被當成送中的藉口才會為了解決問題想把他送過來
: : 根本性的問題沒解決吧
: : 畢竟只有這例送過來
: : 沒有辦法證明港府未來不會選擇性執法吧
: : 這樣選擇性的把人送到台灣執法
: : 才是中了送中的套路?
: : 要是台灣收了這個香港人
: : 是不是未來中國說有管轄權說台灣人在中國殺人
: : 就能把台灣人送去中國?
: : 現在最大的問題應該是香港政府是否有足夠的司法自治與透明度
: : 能夠合理的在香港逮捕人與送往其他國家審判
: : 而不是說犯人願意自首
: : 所以就直接送到其他有管轄權的地方吧
: : 這樣不就跟送中一樣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4.35.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1702777.A.CD7.html
噓
10/22 08:07,
4年前
, 1F
10/22 08:07, 1F
推
10/22 08:09,
4年前
, 2F
10/22 08:09, 2F
推
10/22 08:32,
4年前
, 3F
10/22 08:32, 3F
→
10/22 08:35,
4年前
, 4F
10/22 08:35, 4F
噓
10/22 08:52,
4年前
, 5F
10/22 08:52, 5F
→
10/22 08:52,
4年前
, 6F
10/22 08:52, 6F
→
10/22 10:17,
4年前
, 7F
10/22 10:17, 7F
→
10/22 10:17,
4年前
, 8F
10/22 10:17, 8F
→
10/22 10:18,
4年前
, 9F
10/22 10:18, 9F
→
10/22 10:18,
4年前
, 10F
10/22 10:18, 1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