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何韻詩遭統促黨成員潑漆 台警再逮7名共犯
1.媒體來源:大紀元
2.記者署名:鍾元
3.完整新聞標題:
何韻詩遭統促黨成員潑漆 台警再逮7名共犯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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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警察局30日下午4時,於刑事警察大隊4樓禮堂召開記者會。警方表示,29日在
立法院前舉行台港大遊行活動,係經合法申請核准,依法受到保障,遺憾特定團體以暴力
手段對香港歌手何韻詩潑漆,妨害合法集會活動進行,並對人身攻擊造成危害,嚴重傷害
中華民國國際形象及民主法治。(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大紀元2019年09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北報導)香港歌手何韻詩遭中華統一促
進黨(統促黨)高層胡志偉等人潑漆,台灣立委王定宇表示,警方今天(9月30日)再逮7
名共犯,依組織犯罪條例進行查辦中。立委黃國昌表示,統促黨主席張安樂與統促黨違法
行徑,呼籲政府徹底掃蕩瓦解統促黨。台北地方法院今天裁定胡志偉、梁太富交保,對此
,內政部長徐國勇表達對台灣司法強烈失望。
何韻詩29日在台灣參加「929台港大遊行——撐港反極權」活動遭潑漆,警方現場逮捕統
促黨自忠黨部榮譽主委、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理事長胡志偉及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理
事梁太富。警政署長陳家欽表示,將組專案小組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嚴辦。胡志偉曾
在2018年3月向自由台灣黨主席蔡丁貴噴生髮水。「館長」陳之漢30日在臉書爆料,他曾
遭統促黨到店面威脅潑屎,還遭黑道恐嚇開槍。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嚴懲暴力犯罪組織 保障合法集遊自由權利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30日下午4時,於刑事警察大隊4樓禮堂召開「何韻詩遭潑漆案,警方查
辦其他犯嫌到案」記者會。北市警方表示,29日在立法院前舉行台港大遊行活動,係經合
法申請核准,依法受到保障,遺憾特定團體以暴力手段對何韻詩潑漆,妨害合法集會活動
進行,並對人身攻擊造成危害,嚴重傷害中華民國國際形象及民主法治。
警局表示,事件發生後台北市長柯文哲極為重視,要求警方徹查嚴辦。台北市警察局於第
一時間已在現場逮捕 2名犯嫌,該局局長陳嘉昌還指示刑事警察大隊、中正第一分局成立
聯合專案小組,並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警政署署長陳家欽也指派刑事警察局全力協
助,意在徹底追查幕後策劃、教唆者及其他犯罪成員,對組織犯罪嚴查。
警方發現該犯罪具有組織性、計劃性,於事前詳細策劃、犯意聯絡及行為分工,今天由台
北地檢署檢察官開立拘票展開擴大查緝行動,除專案人員外,並調動特勤小組支援,前往
台北市、新北市等地,再拘提陳友達等共犯7名,合計已9名到案。警方持續搜索相關處所
,查扣水槍、水球、廚餘、旗幟、標語、大聲公、名片、背心等證物,力朝組織性犯罪偵
辦,務求一網打盡。
警方表示,台灣是高度民主自由國家,不容許任何個人或組織以非法暴力手段妨害合法集
會進行,惡意挑戰台灣民主法治。除本次擴大查緝行動外,將持續查明其餘滋事分子究辦
,並嚴正呼籲及警告,「任何企圖以不法手段傷害台灣民主法治的特定團體或個人,若有
違法,警方有充分的能力及堅定的執法決心,必定依法嚴辦,絕不容許挑戰法律」。
據中央社報導,警方拘提包括54歲主嫌陳友達在內的7名共犯,均為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
會成員。由於陳友達臉書多篇圖文都有談及統促黨,且還和統促黨黨主席張安樂合照,兩
者是否有關連,警方要進一步釐清,不排除清查統促黨高層是否涉案。警政署長陳家欽表
示,專案小組會針對統促黨可能涉案人員進行嚴查,絕不讓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根據調查了解,胡志偉曾有潑漆遭判刑的紀錄,這群人原先就策劃數個攻擊方案,包括潑
漆、用水槍射餿水、尿液等;同時,成員還區分為行動組(胡志偉及梁太富)、保護組、
阻撓組等等。專案小組目前正在製作筆錄,全案詢後將依涉嫌違反組織犯罪條例、集會遊
行法及刑法恐嚇罪、強制罪、公然侮辱罪和毀損罪,解送北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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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多個民間團體9月29日在台北發起「929台港大遊行—撐港反極權」活動,會前香港歌
手何韻詩接受媒體訪問時遭不明人士潑漆。(陳柏州/大紀元)
何韻詩對潑漆者提告:獨善其身退下 縱容事件發生更多人將受害
何韻詩29日在臉書表示,她被潑油漆,是麻煩了點,洗也洗不掉,皮膚被殘留物刺到紅紅
腫腫的,但假設這樣能讓更多人明白現在台灣和香港處境的嚴重性,但願也是這樣一個意
外的公義彰顯。她事後已決定提告兩名凶徒,提告的部分包括恐嚇、公然侮辱、及毀損等
罪。
她表示,有人會說,提告幹嘛?不過讓他們拘留個幾十天、罰些錢而已,又有什麼用?花
這麼多心力,就不過那樣而已嗎。她強調,這就是他們如此囂張狂妄的本錢吧。斷定你們
都不會提告,斷定大家都怕麻煩,不想浪費時間,所以才會如此橫行無忌。然而,一個人
獨善其身退下,將縱容更多類似的事件發生,更多人將會受害。這是此刻最基本我可以做
的。值得不值得,觀點角度因人而異。
「假如說,若這樣能替因各種原因不能發聲的人說出他們想說的話,那就是值得。」何韻
詩表示,又假如說,有一人因此在氣餒中找到站起來的力量,那也是值得;再假如說,這
樣會讓一個本來不關心不投票的人決定走出來投下保護家園的一票,那更是值得。她強調
,在這個滲透統戰的極權年代,相信公義的人,已別無退路,只有拼了命堅持下去。
何韻詩說,香港人在過去三個多月的優秀和堅持,把這些醜陋統統從深層翻出來,狐狸尾
巴已完全展露於整個世界前。要不要來接力,還是選擇看不見,這就是每一個人都必須自
己下的決定。關鍵時候就在現在。過了這個最好時機,下個機會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到來。
各位,別再旁觀了,馬上行動吧,就是現在。她說,謝謝台灣律師團極速到達協助,還有
沿途陪同到達台北機場的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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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資料照。(陳柏州)
統促黨向何韻詩潑漆 王定宇:首腦最高可關10年
王定宇30日在臉書表示,統促黨成員以往這樣的行為,不管是在桃園機場攻擊黃之鋒的統
促黨總裁白狼張安樂的兒子,以及在西門町吐口水的愛國同心會、和在自由廣場攻擊警察
和獨派人士的藍天,警方多數只能依照其行為,依照妨害名譽、傷害、妨礙公務等刑法去
處理「行為人」,無法處理這樣的組織和幕後的操縱首腦,而且處罰過輕且未達聲押的標
準,無法對這些「行為人」產生任何嚇阻。
他舉例說,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因為這樣
的法律,難怪基層警員常常感嘆,捉了送進地檢署,這些人一下就回來派出所嗆聲了。還
好在2017年12月完成了「組織犯罪條例」的修法,修法的重點在於「將難以查證的『牟利
性』,從必要條件改成非必要條件」,還一併修改證人保護的相關條文,讓統促黨人現在
前述的這些行為,將會面對法律的制裁。
台灣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三條規定,「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處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億元(新台幣,以下同)以下罰金;參與者,處六月以上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具公務員或經選舉產生之公職人
員之身分,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王定宇強調,統促黨成員違反台灣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三條罪嫌,警方可以聲押禁見、重
懲行為人,並可追查幕後主事者。現在民眾要盯著查辦的進度,希望落實法律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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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資料照。(陳柏州/大紀元)
黃國昌:白狼張安樂與統促黨行徑囂張 呼籲政府徹底掃蕩
台灣立委黃國昌30日在臉書痛批,「政黨的外殼,不是犯罪組織的保護傘,更不是中共側
翼團體的金鐘罩」。他說,白狼張安樂與統促黨在台灣長期持續的離譜違法行徑,在現行
法規範下,各個權責機關可以、也應該採取積極作為,多管齊下、大力掃蕩、徹底瓦解。
黃國昌指出,政府可依據《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對於發起、主持、操縱、指揮、
參與者,全面訴追刑事責任、求處重刑,並依法沒收組織所有財產」;或者依《國家安全
法》規定,「深入調查、偵辦為中共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發的犯罪
行為,並追查其所有金流」。
另外,他說,依《政黨法》、《憲法增修條文》及《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以
「危害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可由主管機關向憲法法庭,聲請宣告政黨解散」。
「放任白狼與統促黨繼續在台灣囂張橫行」,他痛批,「是對台灣自由民主的最大嘲諷!
」他強調,統促黨的違法行徑,大家已經憤怒很久、譴責很久了。現在,真正需要的,是
政府具體的行動。
何韻詩遭潑漆 台灣高檢通令各地檢類似案件速辦
台灣高檢署30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對於29日「聲援香港反送中」遊行中,參與遊行的香港
歌手何韻詩於遊行期間遭人潑漆事件,高檢署遵循法務部的指示,除重申保障國內外民眾
合法權益及嚴懲暴力犯罪的立場外,並督導台北地檢署積極偵辦相關案件,以遏止不法。
高檢署藉此再次聲明及通令所屬地檢署,對於此類違法案件,均需妥速偵辦,如遇有幫派
分子藉機滋事,蓄意挑釁施暴,更應主動指揮司法警察機關從嚴、從密、從速積極蒐證偵
辦,查證結果若屬犯罪組織,即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相關規定予以追訴,儘快將滋事者繩
之以法,達到「保障合法,嚴懲違法」的目的,以確保民眾人身安全及言論自由。
https://i.imgur.com/rUZNtvk.jpg
中華民國內政部長徐國勇,資料照。(陳柏州/大紀元)
何韻詩遭潑漆案兩嫌交保 徐國勇:對台灣司法表達強烈失望
何韻詩29日參與遊行時遭潑漆,警方逮捕涉案男子胡志偉及梁太富,30日移送北檢,檢方
複訊後將兩人聲押禁見。北院晚間裁定胡志偉20萬元交保、梁太富10萬元交保。對此,內
政部長徐國勇30日於臉書表示,「針對台北地院裁定胡志偉及梁太富分別以20萬交保、10
萬元交保,我要表達對司法的強烈失望!」
「兩名犯嫌的行徑是有其預謀、有分工」,徐國勇強調,胡志偉及梁太富等人是組織性及
持續性的以暴力手段來妨害他人行使應有的權利,除了違反法律,更不符民眾觀感及法律
期待。該組織及犯嫌先前還曾攻擊蔡丁貴先生及黃之鋒先生,他們的行徑是打壓人民集會
遊行及言論的自由,是對社會治安具有持續性的威脅。
「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香港立法會議員朱凱迪、羅冠聰、姚松炎等人,今年初受「
時代力量」邀請來台參加論壇,遭張安樂次子張瑋等人追打「暴力接機」,統促黨成員並
在機場衝撞警方,造成王姓、蔡姓警員手部及下巴分別有瘀傷及挫傷。
徐國勇強調,這些分子是以暴力威脅為手段,從持續暴力行為及其分工可知,此些分子的
結合並非僅是臨時或立即性的隨意結合,而係長期有宗旨及目的性的結合,更有其內部分
工的結構存在,且暴力亦為其集團的宗旨。
徐國勇指出,組織犯罪防治條例明定:「有結構性組織,指非為立即實施犯罪而隨意組成
,不以具有名稱、規約、儀式、固定處所、成員持續參與或分工明確為必要。」,因此,
胡志偉及梁太富等這些分子的犯罪組合,已構成犯罪組織。台灣不應容許暴力分子用暴力
的行為,來妨害人民合法權力的行使,「我希望檢察官能提起抗告!」#
責任編輯:李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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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b5/19/9/30/n115569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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