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何韻詩來台參與政治活動 內政部:不違法
※ 引述《iaMSoRy (iaMSoRy)》之銘言:
: 何韻詩來台參與政治活動 內政部:不違法
: 2019/09/29
: 中時電子報
: 吳家豪
: 929台港大遊行今日舉行,下午時香港藝人何韻詩抵達台北遊行現場,接受媒體採訪並
於
: 晚會時上台致詞。但有質疑認為,大陸旅外學者李毅來台演講,卻遭管制出境。若依同
樣
: 標準,何韻詩持加拿大護照,以觀光旅遊名義入境。來台參與政治活動已違反相關法令
。
: 內政部表示,外國人在我國合法停留、居留期間,從事請願或合法之集會遊行應予保障
。
: 根據2017年修訂的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7條:「外國人在我國停留、居留期間,不得從事
與
: 申請停留、居留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外國人停留期間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之活動
,
: 按第34條第5款之規定,強制驅逐出國。
: 有質疑認為,今年四月,旅居海外的中國學者李毅應邀統促會來台參與論壇及遊行,但
當
: 時移民署表示,李毅是持觀光簽證入境台灣,不得發表演說,將李毅的入境許可廢止,
並
: 限令出境。但同樣的狀況,何韻詩卻可上台演說又參與遊行?
: 對此,晚間內政部做出回應表示,李毅申請觀光來台,卻主張武統台灣,鼓吹戰爭,已
違
: 反兩岸條例及觀光辦法規定。這樣的行為不被我全體國人接受。而何韻詩來台參與集會
遊
: 行,所發表的是捍衛民主自由的政治性言論。內政部也表示,集會遊行法並未限制在我
國
: 停留之外國人不得參與合法的集會、遊行。
: 至於何韻詩是否違反移民法令部分,移民署表示,已研議提出移民法第29條修正條文(
草
: 案),明定停(居)留外國人得參與合法的集會遊行,但該草案已提報行政院審查通過
,
: 尚未核定。但內政部指出,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因此尊重國際社會共享人權自由的普
世
: 價值。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929002792-260407?chdtv
內政部甲賽啦
同樣的事情發生在美國或其他國家
你拿觀光簽然後搞集會遊行
最好是美國跟你說不違法啦!
如果內政部想玩不同別國標準
所以拿觀光簽的可以來台灣從事其他事情
打工就說是當義工,身上的錢是別人捐贈就好
而且台灣很需要遊行走路工
支持 各國 哪觀光簽來台灣遊行走路義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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