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偵查不公開無限上綱 唬弄民眾什麼都不准

看板Gossiping作者 (臺語是客家話)時間4年前 (2019/09/04 09:05), 編輯推噓4(7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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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湯世名、邱俊福 3.完整新聞標題:偵查不公開無限上綱 唬弄民眾什麼都不准說 4.完整新聞連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15446 5.完整新聞內文:108-09-04 公眾場合阻媒體拍攝 〔記者湯世名、邱俊福/綜合報導〕新版「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六月十五日上路後,不 少警方單位當成尚方寶劍,將之無限上綱成「什麼都不准說」,甚至拿來恐嚇民眾、媒體 ,比如禁止媒體在馬路上拍攝,要求目擊搶案的民眾不准接受採訪,儼然是「警察國家」 復辟。刑事警察局發覺問題嚴重,趕緊開會討論,除重申偵查不公開遵循對象僅限偵查人 員,並訂出在不違反偵查不公開前提下,應放寬給媒體六十秒內的破案畫面,以期達到偵 查不公開與知的權利的平衡點。 矯枉過正 刑事警察局修正 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五條規定,偵查不公開的施行,僅限於檢警等單位自我管理,未擴 及一般社會大眾、相關當事人或新聞媒體。不料,多個縣市等警方單位自行擴大解釋,不 僅面對媒體採訪一律以「偵查不公開」為由塘塞,也拿來威嚇民眾。 比如,高雄市六月發生警匪追逐戰,警方攔檢轎車同時搜出毒品及逮捕二名嫌犯,攔檢地 點是在公開的大馬路上,但警方見媒體趕來採訪,竟祭出「偵查不公開」當場禁止媒體拍 攝。據聞,刑事局也交辦調查,檢討基層員警當時為何未制止媒體拍攝。 上月下旬,彰化市六信合作社遭搶,警方逮捕劫匪,竟有員警要求六信人員不得提供搶嫌 犯案過程的監視影帶,甚至要求目擊事件的周邊店家不得對外發言、接受媒體採訪。連警 方自己人聞悉,也搖頭說:「是哪個豬頭要求的?」 偵查不公開辦法施行後,部分縣市警方藉此拿媒體開刀,也威嚇民眾不准受訪,更多的縣 市或專業警方單位有樣學樣,也以此箝制言論,將偵查不公開無限上綱及濫用,不僅引發 警方與媒體緊張對立,也讓不少民眾恐懼言論受限。 不少民眾恐懼言論受限 刑事局日前多次邀集縣市警局開會,訂出重大偵破案件發布新聞時影像「去識別化無對談 內容」的剪輯資料標準,比如重大案件偵破時提供的影像,分別為警方攻堅破門(窗)畫 面廿秒以下、現場集中贓證物畫面廿秒以下、公開場合解送嫌犯畫面廿秒以下等,如為重 大暴力案件,可再酌加警方壓制逮捕嫌犯的照片。 刑事局表示,依新修正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刑事案件對「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社 會矚目案件」、「有呼籲民眾協助指認、提供線索」或「澄清不實」等,偵查機關及偵查 輔助機關得考量公共利益適當發布新聞。 -- https://bit.ly/2x4r5sV 還是不要給臺灣警察太多權力,不然又要搞出什麼花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227.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7559157.A.05F.html

09/04 09:06, 4年前 , 1F
五樓被肛希望大家不要公開,不然就開吉
09/04 09:06, 1F

09/04 09:07, 4年前 , 2F
香港警察比台灣警察好多了
09/04 09:07, 2F

09/04 09:07, 4年前 , 3F
以後社會線記者不用跑新聞了 偵查不公開
09/04 09:07, 3F

09/04 09:08, 4年前 , 4F
記者訪問也受限於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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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9:08, 4年前 , 5F
偵查當然要隨便公開啊!不然怎麼打擊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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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9:08, 4年前 , 6F
趁偵查放消息,恐、應、似,然後最後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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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9:08, 4年前 , 7F
就不用發新聞了,懂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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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9:09, 4年前 , 8F
偵查不公開跟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誰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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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9:09, 4年前 , 9F
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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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9:10, 4年前 , 10F
記者就不用了 咁拿垃圾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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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9:11, 4年前 , 11F
偵查不公開自助餐 好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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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9:13, 4年前 , 12F
偵查不公開 記者就沒新聞寫囉
09/04 09:13, 12F

09/04 09:13, 4年前 , 13F
怎麼可以如此迫害第四權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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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9:13, 4年前 , 14F
這個只對記者有影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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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9:14, 4年前 , 15F
不挖這些料 記者就不會寫新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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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9:17, 4年前 , 16F
自助餐吧 以前扁案可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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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9:20, 4年前 , 17F
沒有黨證的自然能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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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9:21, 4年前 , 18F
idcc到現在都不知道是誰 顏色對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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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9:22, 4年前 , 19F
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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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9:38, 4年前 , 20F
不是看顏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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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9:46, 4年前 , 21F
偵查不公開是限制司法檢警單位又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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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9:47, 4年前 , 22F
限制人民 鴿子法律常識堪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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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9:53, 4年前 , 23F
偵查不公開,然後留給檢調自己對媒體
09/04 09:53, 23F

09/04 09:54, 4年前 , 24F
放話,幹我還會不了解這些州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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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09:56, 4年前 , 25F
什麼白癡東西?之前有遵守過嗎?
09/04 09:56, 25F

09/04 10:32, 4年前 , 26F
之前警察還吵著要變成偵查主體咧
09/04 10:32, 26F

09/04 10:48, 4年前 , 27F
假港警暴民 人人得而誅之
09/04 10:48, 27F

09/04 20:25, 4年前 , 28F
郭董:"暴政必亡~ 民主不能當飯吃~"
09/04 20:25, 28F
文章代碼(AID): #1TRmtr1V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