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集集列車不只字體問題 那個石虎也太像...

看板Gossiping作者 (raku)時間4年前 (2019/08/24 23:11), 編輯推噓12(12012)
留言24則, 11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8/21 (看更多)
本宅剛好有接觸過政府藝術創作類的標案研究 手上剛好有這案子的招標文件 內容看起來還蠻簡單的 主要的工作項目就是4節車廂內外(包括椅套窗簾那些)的彩繪設計跟施作、辦 2場行銷宣傳活動、作一些送人的紀念品之類的,加一加約300萬的預算,實際的成本 其實上下限很大... 同樣是彩繪,可以分成2種不同的層次:1.藝術 2.美術 如果是藝術,一般建議"創作費(包含智財權授權費用)"是抓至少15%,所以約45萬的創作 費,如果很多圖像都買現成的授權,大家可能會覺得說"省下了很多成本",但其實藝術 案子不能單純用錢去計算,而是本來就該是原創,否則名聲會完全臭掉,當然也有 很多例外,像是某個大剌剌用濃湯罐頭一直複製貼上兼授權給其他公司大量生產成衣 等商品的藝術大師,他的整套作法本身就是有諷刺性的藝術行為,藝術層次更高所以 是大師。 如果定位是單純的美術設計,買別人的圖像來拼裝、修改、加工,其實沒啥毛病,因為 這也是業界常態性的作法... 可能有問題的地方是,她使用圖庫的圖像,至少做了以下的智財權動作: 改編、創作衍生作品、展示,如同skyprayer大說的,她取得的授權是否允許 她做這些事情? 再來問題最大的點是,跟機關的契約,是要求機關是著作人,而且取得全部的智財權 所以看起來她勢必得獨家買斷那些圖像的智財權,否則可能有違約的問題 一般這種案子老老實實的自己畫是最穩當的,她就敗在樹大招風,買圖庫又隨便 挑圖挑個跟石虎完全不像的... 另外有人質疑這是"轉包",她就算不是該得標廠商的員工,而是外找的設計師,這算是 採購法跟契約允許的"分包"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1.1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6659466.A.FEB.html

08/24 23:15, 4年前 , 1F
那台鐵如果告她,可以告得成嗎?
08/24 23:15, 1F

08/24 23:16, 4年前 , 2F
機關制式契約確實會有這問題
08/24 23:16, 2F

08/24 23:17, 4年前 , 3F
但這條契約一直有很多爭議
08/24 23:17, 3F

08/24 23:18, 4年前 , 4F
不過又是另一串故事了
08/24 23:18, 4F

08/24 23:20, 4年前 , 5F
08/24 23:20, 5F

08/24 23:23, 4年前 , 6F
08/24 23:23, 6F

08/24 23:31, 4年前 , 7F
推。
08/24 23:31, 7F

08/24 23:47, 4年前 , 8F
推推長知識
08/24 23:47, 8F

08/24 23:49, 4年前 , 9F
08/24 23:49, 9F

08/24 23:49, 4年前 , 10F
她連香蕉也用圖庫的...
08/24 23:49, 10F

08/25 00:18, 4年前 , 11F
機關都會協商的啦,不會輕易走到訴訟,而且多
08/25 00:18, 11F

08/25 00:19, 4年前 , 12F
年配合的話,通常都會互相配合
08/25 00:19, 12F

08/25 00:25, 4年前 , 13F
契約要求著作人是機關確實有不尊重創作者的
08/25 00:25, 13F

08/25 00:28, 4年前 , 14F
非議,有格的創作者是不肯接的
08/25 00:28, 14F

08/25 00:30, 4年前 , 15F
契約要求機關是著作人 與法令牴觸
08/25 00:30, 15F

08/25 00:31, 4年前 , 16F
著作財產權可轉移 人格權不能
08/25 00:31, 16F

08/25 00:37, 4年前 , 17F
照著作權法第12條,有契約約定者從其約定喔~
08/25 00:37, 17F

08/25 00:39, 4年前 , 18F
所以契約約定著作人是機關 並無不可
08/25 00:39, 18F

08/25 00:41, 4年前 , 19F
這是一開始的著作人就是機關,沒有轉移
08/25 00:41, 19F

08/25 01:08, 4年前 , 20F
怪不得江設計師躲起來了
08/25 01:08, 20F

08/25 02:10, 4年前 , 21F
香蕉我來畫都ok?
08/25 02:10, 21F

08/25 02:58, 4年前 , 22F
應該也是觀光局才能告吧?觀光局採購
08/25 02:58, 22F

08/25 02:58, 4年前 , 23F
的。好複雜。
08/25 02:58, 23F

08/25 09:27, 4年前 , 24F
但圖庫的素材著作人格權並不能約定
08/25 09:27,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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