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特勤走私菸案 蔡英文總統10:30首度公開回應

看板Gossiping作者 (mc)時間4年前 (2019/07/25 13:42), 4年前編輯推噓1(105)
留言6則, 4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85/95 (看更多)
※ 引述《zalora (lara)》之銘言: : ※ 引述《kirktyler (喀喀泰勒)》之銘言: : : 奇怪,小弟真的很疑惑 : : 沒有報關不就是走私? : : 如果是超額採購免稅品,有出國的都知道 : : 每人出入境免稅品採購量就那些,200根煙 : : 如果是超額採購,被有入關行為被海關抓到才算吧?? : : 禮遇通道算嗎? : : 好吧,就算是超額採購。 : : 派車,使用禮遇通道。 : : 利用職務之便,獲得不法之利益 : : 難道這樣不是貪污嗎? : : 這樣有比較好嗎? : : 有人能解釋一下差別在那邊??? : 主要看他是自己用,還是有拿去兜售吧 : 如果是自己用的話,就不構成貪污行為 : 因為他沒有獲得任何利益 : 頂多就是逃漏稅,需付稅金,不然就全部沒收 : 如果拿去賣,從中獲取暴利的話 : 那才會構成貪污的行為 : 所以軍公教有幫人代買的要注意一下 : 如果你們有幫人買,還有抽傭的話 : 其實就構成貪污的行為 : 除非是買來自己用,才不會有法律責任 買來自用是刷卡那個人自用吧? 如果把這些買來的菸分給有登記的其他人 並且收取香菸費用的話 不就是兜售了嗎? 我這樣解釋對嗎? 除了買的那個人以外,其他人只要有對價關係,就算兜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173.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4033375.A.34F.html

07/25 13:49, 4年前 , 1F
查金流就知道了
07/25 13:49, 1F

07/25 13:50, 4年前 , 2F
買來刷的人如果沒有獲利也不算兜售吧
07/25 13:50, 2F
逃漏稅沒報關,不就是獲利?

07/25 13:50, 4年前 , 3F
,他只是人頭訂購者
07/25 13:50, 3F
※ 編輯: durnak (42.73.173.33 臺灣), 07/25/2019 13:54:54

07/25 13:59, 4年前 , 4F
就算虧錢賣也是圖利,罪名是用公務逃稅。
07/25 13:59, 4F

07/25 14:05, 4年前 , 5F
光用公務車載大批未稅私菸就別想逃刑責
07/25 14:05, 5F

07/25 14:06, 4年前 , 6F
ㄌ吧?
07/25 14:06,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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