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巴黎事件」讓空姐切心!她揭長榮「慣老闆」挺罷工
※ 引述《yoyoflag (伊莉一咻)》之銘言:
: 長榮空姐們 真的夠了...
: 雖然你們在罷工期間 說了很多毫無邏輯的話
: 所以不差多這一次
: 但真的夠了!
: 不給長榮公司留面子 (長榮招人 都不考邏輯能力)
: 也給自己留點面子 別再丟自己臉了......
: 只有在 飛機因為天候 無法起飛時 (如龍捲風、颱風)
: 才會說是天候因素
: 至於 天候因素 導致你們遲到
: 那飛機延誤理由 還是要寫遲到阿!
: 舉個例子啦 如果發生地震
: 城市毀了 道路都裂了 地面公共運輸都停了
: 但機場跑道 完好無缺
: 那你們因地震的交通癱瘓而遲到
: 理由一樣要寫 遲到 不會寫地震因素啦!
若只寫 遲到 當理由的話,其實也只算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說穿了其實還是要視狀況來寫明理由及 補 滿 事 由
當然主旨也是能寫 遲到,但事由還是最好補明 因天災導致遲到
或者主旨亦可乾脆就寫 因天災導致遲到
就像 雇主使勞工於勞動基準法第36條所定休息日出勤工作,
遇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之工資及工時計算疑義
https://bit.ly/2Xdn6K7 標題(主旨)也寫明 遇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之事由
畢竟 (74)台內勞字第 351447 號函 https://bit.ly/2FDoHhw 提及
未備有交通工具之事業單位員工搭乘其他交通工具上班,途中若發生不可
歸責於員工之事由因而遲到,除經雇主查明有虛偽表示者外,應不視為遲
到或曠職,至工資是否照給,若事業單位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有規定者,
從其規定;若無規定者,應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
或 勞動條 2字第 1070130380 號函 https://bit.ly/2NgAB71 也提及
遇有天然災害發生,並經勞工工作所在地、居住地或
其正常上(下)班必經地區之該管轄區首長,依「天然災害停止辦公
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通報停止辦公,勞工可不出勤,雇主不得視為
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
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而重點是 會不會扣薪 或 視 為 曠 職
: 要直接影響飛機 才能寫好嗎?
: 如果是ISIS恐攻巴黎 而你們也剛好在巴黎 被影響
: 但ISIS沒有襲擊飛機 也沒有恐怖份子混上飛機
: 那理由一樣是寫遲到啦!
: 不會寫恐攻因素好嗎?
: 我從一開始的厭惡你們 到現在
: 我很同情你們
: 你們根本是被工會高層利用了!
: 高層知道你們社會知識不足、邏輯不好、年輕血氣方剛、覺得自己應該被保護
: 所以掌握你們的心理
: 煽動你們去罷工!
: 至於成敗 高層根本無所謂!
: 成功的話 高層可以利用這氣勢 出來選民代
: 失敗的話 還是可以打悲情牌 出來選民代!
: 工會高層 根本是想模仿時代力量 在太陽花期間 對抗政府的模式
: 利用你們對抗長榮而已!
: 我也勸高層 台灣人現在已經變聰明了
: 用這種無恥手段 利用年輕空姐 幫你們累積政治聲量
: 騙不到台灣人的票啦!
: 有種去香港 衝撞解放軍啦
: 不要再利用這些空姐了
的確,感覺是有點被工會利用,不過也是為爭取權益,雖可大可小,
所以有些訴求也難免會讓勞工半途想抽身領回證件再回工作崗位去,
不過其實大可不用強行扣壓勞工證件,畢竟勞工的權益有人要放棄,
就自當說明就好,用扣證件方式,反而會讓人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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