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浩鼎內線交易案 張念慈等5人無罪

看板Gossiping作者 (正弦餘弦五五六六)時間4年前 (2019/06/22 14:06),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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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LTN 2.記者署名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浩鼎內線交易案 張念慈等5人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浩鼎董座張念慈等五人,被控在乳癌新藥「OBI-822」解盲前賣股避損,涉違反證券交易 法。士林地院昨審結,認定依據檢方指控,仍無從認定張等人買賣股票行為是「利用資訊 不對等之狀況所為之內線交易」,將所有被告張念慈、副董事長許友恭、總經理黃秀美、 游丞德及前醫學處長廖宗志五人諭知無罪,可上訴;士林地檢署表示,將在收到判決書後 研議是否上訴。 本件檢辯攻防關鍵有三,一是解盲結果不如預期是否能預先推估;二是浩鼎在二○一五年 八月廿八日召開專家會議後,是否隱瞞重大訊息;三是被告五人賣股是為避損,抑或是有 其他正當理由。 士林地院昨表示,經中研院基因體中心副主任陳鈴津、台大醫院副院長鄭安理、前台大校 長楊泮池等人作證可知,雖新藥第二、三期臨床試驗在二○一五年八月已確定受試病人的 惡化人數未達標準,但在不知實際危險比的前提下,無法得知檢定力是否達到預期,未必 會造成解盲結果風險提高,且可能在檢定力未達預期情況下,因藥品具良好療效,申請新 藥證成功。 合議庭也說,縱然張念慈等五人有檢察官所指在特定時間賣出股票事實,但檢方所指的試 驗內部消息,是指在試驗屬雙盲隨機試驗前提下,尚無法實際得知誰是實驗組、誰是對照 組時,卻尚未達到證券交易法對於重大消息規範的明確性要件,更無「重大消息」成立時 點可言,所以無從認定張等五人買賣股票行為是「利用資訊不對等之狀況所為之內線交易 」。 至於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因在解盲前賣出十張股票,也遭檢舉內線交易;但檢方認定,翁 無管道預知解盲結果,會賣出股票是因接到證券營業員電話,通知股價漲破七百元,建議 賣股套利,翁才隨口答應,並非為了避損,已獲不起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297786 6.備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2.208.136.231 (加拿大)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1183579.A.CD5.html

06/22 14:06, 4年前 , 1F
河河
06/22 14:06, 1F

06/22 14:07, 4年前 , 2F
真好賺
06/22 14:07, 2F

06/22 14:11, 4年前 , 3F
不錯啊,大家都裝傻到底
06/22 14:11, 3F

06/22 14:13, 4年前 , 4F
看來有分贜喬好了
06/22 14:13,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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