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林鄭暫緩逃犯條例修訂 學者:可能11月再됱已刪文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周辰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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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暫緩逃犯條例修訂 學者:可能11月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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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周辰陽╱即時報導
香港修訂《逃犯條例》15日出現情勢變化,特首林鄭月娥下午召開記者會宣布,決定暫緩
修訂《逃犯條例》,重新與民間進行溝通,不趕在本期立法會會期通過,也無意設下期限
。
記者會上被問到,是否會收回周三「暴動」的政府定調,林鄭表示,從電視畫面可見,示
威者以具殺傷力的武力攻擊,警方執法是「理所當然,天經地義」,她還說不能抹黑執法
人員,又指警方「克制」。
有記者提問,這次事件是否源於港人對中央政府不信任,認為政府不是代表香港市民,而
是代表北京政府的利益,林鄭回應,修例是由港府「主動做」,北京當局對此尊重、支持
。她強調自己按《基本法》行事,行政長官不只聽從中央,也需向香港市民負責,「老闆
叫你違法,你不能照做」。
香港民間人權陣線(民陣)16日即將發動大遊行,要求港府撤回《逃犯條例》。林鄭趕在
前一天先宣布無限期暫緩修訂,浸信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陳家洛(Kenneth Ch
an)向《衛報》表示:「這是林鄭及建制派的緩兵之計」。
《衛報》報導指出,林鄭計畫用時間消磨反對派意志,眼下香港立法會7月就將進入休會
,最快秋季復會時才能再審《逃犯條例》修訂。陳家洛認為,港府等待的最佳時機,或許
是在11月地方選舉過後,「因為那時學生都會返校上課」,動員上街的力量會減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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