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 立法委員 黃國昌 2019/6/5
臉書卦點說明:
原來當護航有權勢者利益時,屏東縣政府和議會就很有效率地去合作!
但法律的立法初衷不會因他們的亂搞而改變!
明天(6/6)上午9:00就是黃國昌委員要親下屏東會勘的時間,若你能聲援,
可以去現場集合,若不行請看直播!越多人關注,國昌越安全!
當地居民直播:
https://youtu.be/-xX1Rnpkd6M
臉書連結:
https://tinyurl.com/yxu3ezx8
FB內容:
屏東廢止畜牧場分場原則、是在包庇誰?
屏東縣政府原於2015年12月發布《屏東縣畜牧場分場原則》,明定同一(群)經營者毗鄰農
地飼養同一畜禽種類,需獨立運作,具有獨立的用水、用電、排水口、進水口、出入口、
圍牆界址,以避免不肖業者規避《水污染防治法》等環保法規。
由周碧雲議員經營的樂樂畜牧場等五座違法養雞場,自2014年開始營運後,多次被枋寮居
民舉發違反分場原則,要求屏東縣府應依《畜牧法》開罰並廢止畜牧場登記。
離譜的是,周碧雲迄今都是屏東縣議會農政審查委員會的一員,負責監督相關事項。尤有
甚者,周碧雲過去更多次找屏東縣農業處同仁開會,藉由其叔父周典論議長掌控的議會,
要求「處理」這個分場原則,而屏東縣政府竟也真的配合於去年6月公告廢止分場原則。
這種施壓圖利自己的醜事,簡直臭不可聞,根本是濫用權勢。
更離譜的是,分場原則廢止後,屏東縣議會甚至發文屏東縣政府要求應將分場原則列為「
自始無效」,而非只是「廢止」。
根本是為了包庇周碧雲而大開後門、縱容違法。
不過,可笑的是,這些濫用法規的人,顯然自己都搞不清楚法規。因為,即使廢止分場原
則,也不會讓違法養雞場就地合法。《畜牧法》第4條第2項就是為了避免業者以化整為零
手段來規避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等環保法規對畜牧場的遵循要求,也不會因為廢止分
場原則而有影響,違法就是違法!
屏東縣議會與屏東縣政府合演的這齣護航鬧劇,不會改變周碧雲違法的事實,只會讓人民
看到這些人靠勢、濫權的醜態。
附註:
2019-06-03議員違法養雞場、縣政府包庇、農委會跳票 https://reurl.cc/Rg3We
2019-05-30 經濟委員會:誰在包庇屏東違法養雞場 https://reurl.cc/7NzMd
2019-05-27護航自家人違法開養雞場,釀成公害。 https://reurl.cc/D7rj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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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7.7.10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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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ueewen (203.67.7.101 臺灣), 06/05/2019 20: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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