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幫忙找手機 警查詢小黃運將電話「這樣做」挨告…已回收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2.記者署名
陳慰慈
3.完整新聞標題:
幫忙找手機 警查詢小黃運將電話「這樣做」挨告…
4.完整新聞內文:
2019-05-30 21:15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新莊警分局張姓警員遭邱姓計程車司機指控,將手機號
碼洩漏給周姓男子,新北地檢署調查,周男手機遺落在計程車上,至警局報案,張員用電
腦查詢邱男資料時,周男在旁觀看螢幕,還現場打電話給邱男,認定張員有過失洩密之嫌
,考量他犯後態度良好,今予以緩起訴處分,條件是得上繳國庫2萬元。
今年2月17日下午1點左右,周男到警局報案說,手機掉在計程車上,張員使用電腦進入「
計程車駕駛人管理系統」查詢,查出邱姓計程車駕駛姓名與電話,而周男則坐在旁觀看螢
幕,不但抄下司機電話,還在張員面前打電話給邱男,邱男接到電話後一頭霧水,要求周
男將手機拿給張員接聽,憤怒地說:「那個時段我沒載過那名客人,你怎麼可以把我電話
給對方。」提告張員洩密及違反個資法。
張員一開始供稱,當時有離開座位一下,不知道周男有抄寫手機號碼,但檢方勘驗監視器
畫面,發現周男就坐在張員旁,並當著張員的面打電話給邱男,張員才坦承未阻止或鎖定
電腦螢幕,讓對方抄寫邱男手機。
檢方審酌張員坦承犯行,有悔悟之心,予以緩起訴處分,條件是得立悔過書及上繳國庫2
萬元,而張員另被控違反個資法部分,因主觀上無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處分不起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807321
6.備註:
https://i.imgur.com/cPJLyaB.jpg

唉...太衰...
雖然不知道周男最後有沒有找到 或是小黃有沒有承認載到 或 記錯小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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