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5歲女童走斑馬線遭車輾碎頭骨 母崩潰「為何不能禮讓行人」

看板Gossiping作者 (littleghost)時間5年前 (2019/05/15 08:50), 編輯推噓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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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damel (=ˇ=)》之銘言: : ※ 引述《duncanga (鄧肯)》之銘言: : : 今天這情況是不是行人不知道有車要右轉? : : 因為多數車都是直行, : : 然後右轉車確定右後方沒有機車,但沒看到右方行人, : : 然後右轉車的注意力就放在左側的來車, : : 所以盯著左邊,然後右轉,導致忽略右側行人, : : 責任來說就是右轉車責任較大? : : 排除法律問題,就現實面,右轉車你要注意左邊又要注意右邊,有違人體的能力, : : (聽說有人的眼球能一個往左看,一個往右看) : : 行人也是,正常大多數人行走都是只注意前方, : : 這是慣性,容易忽略小概率事件,就是後方右轉車, : : 所以右轉車左右難同時兼顧,行人只看前方,車禍就產生了, : : 這問題的解法就是... : : 我先上個廁所 : 這題牽扯的因素太多了 : 比較好素的是 : 我覺得台灣馬路太安全了 : 到處都是燈,浪費電不說 : 用路人有時候還很靠勢 : 有開車右轉靠勢不看的,也有行人我最大靠勢不看的 : 當然三寶這種我爛命一條我靠勢的也有一大堆 : 再舉一個例子 : 有些人闖紅燈看都不看來車直接A : 有些人會看一下,如果沒來車,那等於紅綠燈當下無需區隔車流的效力時再過 : 或者說你知道要等人家有優先權的過完再換你過 : 完完全全是腦子的問題,觀念 : 昨天24歲機車女鑽聯結車車縫,觀念問題 : 今天這個案子也是觀念問題 : 誰說你右轉就沒行人? : 誰說你行人就聖光護體? : 法律給你的勇氣嗎 : 所以啦,我個人主張利用經驗法則 : 車禍的痕跡,除了有破壞路面或是新鋪道路 : 不然基本上血跡就別刻意去洗了 : 頭破血流斷手斷腳的畫面務必要24小時無碼不停播放 : 這樣用路人才會知道馬路上是多危險的地方 : 不要在馬路上給我亂違規,放空,觀光,自以為慢比較安全 : 至於處罰,車禍撞的流血流涕還要面對官司就是處罰了 : 死掉的永遠不會再上路了 : 沒必要用增加什麼碗糕燈來處罰乖乖守規則沒出事的那些人 : 讓沒帶腦子出門的人死到有腦子就是最好的預防 : 幹道必須常保持暢通,其他方向用感應式的觸動一次紅綠燈 : 斑馬線後移 : 這些都是使道路經濟利用又能保持安全的做法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RD. 扯那麼多,這個case不是撞到孝子也不是撞到律師 司機需要付出什麼代價? 1.兒童,保險最高理賠200萬 2.無後續費用 強制險完全夠賠,司機大概緩刑繼續上路 有喝阻到什麼嗎? -- Sent from my Window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72.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7881457.A.F5B.html

05/15 08:52, 5年前 , 1F
遏啦幹
05/15 08:52, 1F

05/15 08:58, 5年前 , 2F
安啦 不是法律人就ok
05/15 08:58, 2F

05/15 08:58, 5年前 , 3F
在斑馬線撞到人沒刑責?你是法官?
05/15 08:58, 3F

05/15 09:11, 5年前 , 4F
有刑責啊,但有悔意又賠償了還不給緩刑嗎
05/15 09:11, 4F

05/15 09:21, 5年前 , 5F
賠了不能重判阿 不然沒人要賠
05/15 09:21, 5F

05/15 12:49, 5年前 , 6F
「遏阻」其實也不算錯啦。但一般較常聽到的,是「嚇阻」
05/15 12:49, 6F

05/15 12:49, 5年前 , 7F
與「遏止」。
05/15 12:49,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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