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同婚法案立院逐條協商幸福盟籲立委勿強推同婚

看板Gossiping作者 (900萬沉沒的多數)時間5年前 (2019/05/15 00:29), 5年前編輯推噓-26(6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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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法案立院逐條協商 幸福盟籲立委勿強推同婚 https://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789597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同婚法案今在立院進行逐條協商,挺同方在立院周邊聚集民眾表 達訴求,反同方也不甘示弱,下一代幸福聯盟今召開記者會,呼籲立院勿違背民意強推同婚 ,公投第10案有765萬同意票的民意支持民法所規範的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透過《公 投第12案施行法》通過,也能保障同性二人共同生活的財產和醫療參與等權益。 幸福盟指出,748釋憲案是大法官針對「公投前」的民法婚姻規定所作的解釋,說明民法違 憲,但去年底,全民公投已經針對民法婚姻規定通過了公投,也就是針對大法官所解釋的民 法婚姻規定「創制」了「新」的立法原則,民法中所規範的婚姻就是限定在一男一女,按公 投法規定,立法院必須依此原則立法。 幸福盟說,立法院應服從全民公投所創制之「立法原則」,讓「民法婚姻限定在一男一女之 結合」的法案和《公投第12案施行法》儘速三讀通過,以不改變一男一女婚姻定義為前提, 保障同性二人共同生活的財產和醫療參與等權益,才是回應公投民意、避免撕裂社會的正解 。 幸福盟並解釋,公投第10案的結果已反映全民對於婚姻定義限於一男一女的期待,而公投第 12案的部分是由於釋字第748號解釋『未』表示須以何種法律用語為要件,以達成該號解釋 所稱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並不以使用『婚姻』之名稱為前提,所以落實公投第12案的方式 ,並非以「婚姻」制度規範同性共同生活。 幸福盟表示,支持保障同性二人共同生活的權利,因此邀請專家學者草擬《公投第12案施行 法》,以現行民法家屬法制為基礎,同性二人共同生活的身分關係受國家承認,同性二人不 會是法律上的陌生人。在面對生老病死的時候,不僅可為對方簽署手術同意書,即使沒有事 先做遺產協議,存活方原則上仍可分配半數遺產。因此,《公投第12案施行法》是個能保障 同性二人、共創和諧社會的方案。 備註 https://youtu.be/atTMD0Mon5o
[爆卦] 才4個月數據愛滋甲佔76.82%超越2018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7162788.A.C60.html 朕意即黨意即民意! 517不再恐同日,讓間接民意的立委用投票好好教訓恐同又挺賴清德愛滋主因是男男同性戀 的台灣人 https://i.imgur.com/ZEteCJs.jpg
https://i.imgur.com/CkA6o2c.jpg
https://i.imgur.com/zesW2sL.jpg
公投第14案:「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關係?」 同意338.2286萬票 不同意694.9697萬票 被694.9697萬人否決了,甲甲就是硬要法案打超連結適用民法婚姻章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653號判決指出,釋字第748並沒有認為要實踐同性的結合關係 一定是指民法親屬篇所指的結婚。 判決重點摘錄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383590 {整體觀察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文及其理由書之意旨,除未認「相同性別二人,為經營共 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係屬民法親屬編婚姻章所指之 「結婚」外; 且既認係屬「規範不足」之違憲,即難認因該號解釋「相同性別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 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其當事人已取得請求辦理結婚登記之請求 權存在。} 跟據最高法院判決旨意,大法官只有說保障永久共同生活關係並說是立法形成自由,沒說一 定要以婚姻形式保障 -- https://i.imgur.com/eg9lLGa.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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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2.93.221.1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7851389.A.F4C.html

05/15 00:30, 5年前 , 1F
嘔嘔嘔...
05/15 00:30, 1F

05/15 00:31, 5年前 , 2F
就說幸福盟被看不起不是沒有原因的
05/15 00:31, 2F

05/15 00:32, 5年前 , 3F
怎不問說放生立委收了多少宗教團體的好處? 老提一堆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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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0:32, 5年前 , 4F
宗教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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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0:33, 5年前 , 5F
乾脆直接拖過時間啦~一群自以為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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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0:36, 5年前 , 6F
幸福萌是不是不知道公投在投什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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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0:36, 5年前 , 7F
和諧你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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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0:37, 5年前 , 8F
拖過自動民法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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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0:37, 5年前 , 9F
幫幸福萌翻譯: 台灣就要聽上帝的話 男女婚姻是神聖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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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0:38, 5年前 , 10F
問世間 要怎麼跟宗教狂熱份子溝通?
05/15 00:38, 10F

05/15 00:39, 5年前 , 11F
我們也很難跟狂甲溝通 叫你們戴套都不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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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0:39, 5年前 , 12F
此ID直接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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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0:40, 5年前 , 13F
分身帳號恐同深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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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0:41, 5年前 , 14F
護家盟 嘔嘔嘔嘔嘔嘔
05/15 00:41, 14F
關我什麼事,公投領銜人的新聞不行貼逆 某族群嘔嘔嘔 ~ 自己提公投第十四案明確告訴你們台灣民意不準你們用民法還要硬上強姦民意

05/15 00:45, 5年前 , 15F
"民法所規範的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 是怎麼推導出
05/15 00:45, 15F

05/15 00:46, 5年前 , 16F
可以廢除這個害人不淺的聖經嗎?
05/15 00:46, 16F

05/15 00:46, 5年前 , 17F
"不改變一男一女婚姻定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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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0:47, 5年前 , 18F
民法婚姻限定在1男1女,言外之意就是 專法婚姻可1男1男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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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0:47, 5年前 , 19F
1女1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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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kinoren (142.93.221.112), 05/15/2019 00:48:24

05/15 00:50, 5年前 , 20F
看到邪惡到極點的幸福盟就是要噓 姓游和姓曾的垃圾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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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0:50, 5年前 , 21F
徒幹盡壞事 他媽一定會有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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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0:51, 5年前 , 22F
到底有多少人投票前沒認真看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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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0:51, 5年前 , 23F
基督教幸福萌 堅持要的就是 台灣婚姻要照聖經說的1男1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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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0:52, 5年前 , 24F
明明就被釋748打臉了,還一直盧,浪費所有人的時間金錢
05/15 00:52, 24F

05/15 00:53, 5年前 , 25F
你要不要找一台時光機回1124改公投題目
05/15 00:53, 25F

05/15 00:53, 5年前 , 26F
自己訂的題目還能崩潰半年
05/15 00:53, 26F

05/15 00:55, 5年前 , 27F
宗教 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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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0:56, 5年前 , 28F
愛滋之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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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0:56, 5年前 , 29F
滾回去看釋字跟公投命題好嗎,水準有夠低
05/15 00:56, 29F

05/15 00:57, 5年前 , 30F
同溫層很厚 然後到現在還以為自己事事不順是基督教害
05/15 00:57, 30F

05/15 00:57, 5年前 , 31F
05/15 00:57, 31F

05/15 01:03, 5年前 , 32F
反正大法官的時間快到了 你們慢慢吵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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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1:06, 5年前 , 33F
又是此人
05/15 01:06, 33F

05/15 01:10, 5年前 , 34F
"還以為自己事事不順是基督教害得"
05/15 01:10, 34F

05/15 01:10, 5年前 , 35F
這則新聞的主角是幸福萌,討論是基督教的幸福萌有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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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1:13, 5年前 , 36F
基督教幸福萌敢做就要敢當,別找其他墊背的,意圖分散炮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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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1:15, 5年前 , 37F
基督人渣還是下地獄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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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1:19, 5年前 , 38F
民意?騙來的民意也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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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1:19, 5年前 , 39F
基督教下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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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1:20, 5年前 , 40F
噁心垃圾恐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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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1:25, 5年前 , 41F
原po秀下限最噁,消費別人沒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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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2:22, 5年前 , 42F
基督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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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3:01, 5年前 , 43F
歧視是邪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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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3:05, 5年前 , 44F
你快去推同性戀死刑法案 支持你
05/15 03:05, 44F

05/15 03:20, 5年前 , 45F
幹你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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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3:49, 5年前 , 46F
這個盟真的沒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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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3:50, 5年前 , 47F
邪教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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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6:53, 5年前 , 48F
反正這群邪教徒本來就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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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07:50, 5年前 , 49F
滾去讀憲法辣別秀下限
05/15 07:50, 49F

05/15 08:56, 5年前 , 50F
幫補血
05/15 08:56, 50F

05/15 09:08, 5年前 , 51F
下賤盟XD
05/15 09:08, 51F

05/15 11:04, 5年前 , 52F
現在立專法不就是這些反同團體當初要的嗎?還吵?
05/15 11:04, 52F

05/15 12:00, 5年前 , 53F
05/15 12:00, 53F

05/15 15:06, 5年前 , 54F
散佈仇恨的人一定上不了天堂
05/15 15:06, 54F

05/16 00:38, 5年前 , 55F
補血 關鍵時刻狂甲連都出來帶風向惹ㄏㄏ
05/16 00:38, 55F

05/16 10:18, 5年前 , 56F
你們的法要求同性戀不能結婚已經違憲 不可能實行
05/16 10:18, 56F

05/16 10:18, 5年前 , 57F
可笑的護家盟 真噁
05/16 10:18, 57F
文章代碼(AID): #1SskpzzC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