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反同稱公投位階凌駕釋憲 司法院:認知錯

看板Gossiping作者 (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時間5年前 (2019/04/30 23:08), 編輯推噓4(1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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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UDN 反同稱公投位階凌駕釋憲 司法院:認知錯誤 2019-04-30 21:01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釋字748號解釋出爐近2年,行政院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下一代幸 福聯盟等團體提出「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5月將併案協商。 幸福盟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稱「公投才是國民主權最高展現」,司法院官員表示,創制權 是立法原則,況還需立法,如果法律違憲,權利受侵害者可請釋憲。 釋字748號解釋理由書提到,若相關機關未在5月24日前修正或制定相關法律,屆時同性二 人得依民法婚姻章規定,向戶政機關辦結婚登記,並發生法律上配偶關係的效力,行使配 偶權利、義務。 反同婚團體稱公投是人民行使創造法律的創制權,效力勝過大法官僅能「解釋」法律的權 限。 憲法第78條明文規定「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不僅只有反 同團體所說的「解釋法律」權限,司法院也多次說明大法官依據憲法行使解釋憲法的職權 ,當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大法官就憲法所為的解釋「有拘束 全國各機關及人民的效力」。 而立法院基於民主正當性的立法責任,為符合變遷中社會實際需求,得制定或修正法律, 這是立法形成的範圍和固有權限,但基於權力分立與立法權受憲法拘束的原理,不得逾越 憲法規定和司法院大法官所為的憲法解釋公投所通過創制的立法原則,依公投法規定, 行政院應速予提法律案,並送立法院審議,據程序審議完成的法律,仍屬「法律」位階, 不得牴觸憲法,也不得牴觸「相當憲法位階效力的司法院解釋」。 游信義指同婚法案還在立法院審議,最高民意機關還沒做出決定,行政機關應該尊重權力 分立原則,等立法院決議出來再依法行政。不過2017年5月24日公布的748號解釋理由書就 提到「慮及本案之複雜性及爭議性,或需較長之立法審議期間;又為避免立法延宕,導致 規範不足之違憲狀態無限期持續,有關機關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 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若修法怠惰,同志屆時將直接依民法婚姻章結婚。 許多的人權保障皆靠大法官釋憲,否則若遇上消極保守、怠惰的立法和行政機關,將難撼 動欠缺平等的體制。如以往男、女地位不平等,釋字365號解釋就認為當時的民法規定「父 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之行使意思不一致時,由父行使之」與憲法第7條人民無分男女在法 律上一律平等、增修條文第9條第5項消除性別歧視意旨不符,宣告違憲,2年內失其效力。 2012年大法官作出706號「營業人買受法院拍賣物之進項稅額扣抵案」解釋,但聲請釋憲的 永安出賃公司申請退還溢繳的6317萬營業稅,卻被台北市國稅局否准,打行政訴訟也遭駁 。負責人王紹堉再次聲請釋憲,大法官2017年12月為了他再作757號補充解釋,說明「以執 行法院出具載明拍賣或變賣物種類與其拍定或承受價額之收據,或以標示拍賣或變賣物種 類與其拍定或承受價額之拍賣筆錄等文書為附件之繳款收據,作為聲請人進項稅額憑證, 據以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司法院表示,如果706號解釋當時說得仔細一點,聲請人就不用再次釋憲,以往大法官是對 客觀憲法價值作解釋,現在則傾於保護主觀權利。 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786311 備註: 消極保守 怠惰立法 婚姻平權最後一個月 反同團體不要再亂了 反同立委也是 林岱樺 就是在講你 請你停止硬推違憲的法律 你是立委 你怎麼跟那些反同團體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51.1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6636914.A.0EC.html

04/30 23:09, 5年前 , 1F
大概就智障會以為有法可以超越憲法吧
04/30 23:09, 1F

04/30 23:10, 5年前 , 2F
笑ㄌ 一切法律與憲法牴觸皆無效沒讀過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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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3:11, 5年前 , 3F
台灣一定法令都抵觸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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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3:12, 5年前 , 4F
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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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3:12, 5年前 , 5F
反同團體根本是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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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3:13, 5年前 , 6F
牴觸可以去申請釋憲啊 就像違反版規沒檢舉還不是不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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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3:13, 5年前 , 7F
反同真的是蠢到無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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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3:16, 5年前 , 8F
公投結果也是可以結婚阿 是智障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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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3:16, 5年前 , 9F
老實說他們一點都不蠢,正因為他們很清楚自己在鬼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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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3:16, 5年前 , 10F
所以他們的目的就是設法騙沒在關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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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3:16, 5年前 , 11F
上帝大於憲法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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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3:16, 5年前 , 12F
大法官解釋就不會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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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3:16, 5年前 , 13F
他們又不需要了解法律的人支持,只需要煽動無知法盲來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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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3:17, 5年前 , 14F
游信義自己就是念法的,他就是想找機會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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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3:18, 5年前 , 15F
有人來秀下限了XDD還大法官解釋錯誤勒X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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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3:18, 5年前 , 16F
建議去看一下大法官權責好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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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3:19, 5年前 , 17F
反同=反智 不意外
04/30 23:19, 17F

04/30 23:21, 5年前 , 18F
反同不見得等於反智ㄅ 但是公投凌駕憲法...
04/30 23:21, 18F

04/30 23:22, 5年前 , 19F
大法官解釋比人民公投還大 所以是人民有問題還是法官法律
04/30 23:22, 19F

04/30 23:22, 5年前 , 20F
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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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3:22, 5年前 , 21F
大法官真的有夠偉大的 操妳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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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3:27, 5年前 , 22F
釋憲會與時俱進,新的解釋會順便修正已不合時宜舊解釋
04/30 23:27, 22F

04/30 23:28, 5年前 , 23F
位階的問題新聞已經講得很清楚了
04/30 23:28, 23F

04/30 23:28, 5年前 , 24F
然後那些蠢貨會說司改呢
04/30 23:28, 24F

04/30 23:36, 5年前 , 25F
對憲政制度一無所知還敢亂噴大法官 反同真的好有水準
04/30 23:36, 25F

04/30 23:39, 5年前 , 26F
反同=法盲 不懂公投還濫用公投
04/30 23:39, 26F

04/30 23:41, 5年前 , 27F
白癡還在崩潰
04/30 23:41, 27F

04/30 23:41, 5年前 , 28F
正名制憲才是最大的 現在只是亡國的大法官解釋 怎麼
04/30 23:41, 28F

04/30 23:41, 5年前 , 29F
能拘束勇敢的台灣人
04/30 23:41, 29F

04/30 23:47, 5年前 , 30F
裝睡的叫不醒了
04/30 23:47, 30F

05/01 00:11, 5年前 , 31F
有7百萬票 不然來改憲法
05/01 00:11, 31F
文章代碼(AID): #1So6Jo3i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