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為什麼昨天uber凱道抗議人數這麼少
網路看到一張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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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uber的活動有錢拿為什麼還這麼少人
真的想要這份工作應該一萬多名uber司機都要到場一家老小全部帶出來
讓小黃看看多少人挺uber啊
網路聲量這麼大 結果到場這麼少人 不然至少用車子排滿凱道
讓大家知道優步有多少票 看來這次要被政府看破手腳了
看之前沒有拿錢集結的小黃慢速繞行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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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政府要幫小黃
數量差太多了 交通部馬上又發一篇
* 新聞類別: 新聞發布
* 業務類別: 公路運輸
* 發布日期: 108-04-21
* 新聞提供單位: 路政司
* 詳細內容:
交通部在106年2月26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對於「……Uber公司亦贊同以合法『租賃業者為
營業主體』、Uber公司提供派遣技術方式,規劃未來合作服務之方向」表示樂見,但是Ub
er與小客車租賃業者合作以來,從廣告促銷、招募駕駛並媒合靠租賃車行、媒合車輛提供
即時派遣載客服務、提供乘車優惠、乘車費用定價等,都是由Uber主導決定,更有駕駛向
租賃車行按月租車接受Uber派遣外駛攬客,此模式如同「穿著租賃車的外衣、作著計程車
的生意」,已非Uber當初所承諾的營業方式。
由於Uber以租賃車提供即時派遣載客服務、離峰以低於計程車運價搶客,更有租賃車在熱
點排班等候派遣,且車輛無限制成長,造成與計程車客運業市場重疊,確已造成不公平競
爭,扭曲小客車營業市場秩序。交通部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目的,只
是要落實分業管理,讓小客車租賃業、計程車客運業,回歸原有的營業本質,政府有責任
維護業者之間的公平競爭。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修正草案預告以來,公路總局於北、中、南、東召開四場
分區座談會,聽取小客車租賃業、計程車客運業意見,交通部也分別於4/9邀請Uber、4/1
7邀請小客車租賃業全國聯合會、4/19邀請代僱駕駛自救會、計程車業界公工會等代表開
會討論,交通部歸納重點如下:
一、租賃車駕駛與計程車駕駛都是政府首要關懷對象,落實分業管理,交通部會確保每一
位駕駛開車賺取收入的權利。
二、落實分業管理,在納管小客車租賃業透過網路科技平台提供即時、短程載客服務者。
小客車租賃業者車輛約有17萬輛,據Uber稱與其合作之車輛約1萬輛,僅佔6%,絕大多數
小客車租賃業者不受新規定影響。
三、前述受影響之1萬輛車輛及駕駛,交通部將輔導其轉入多元化計程車。駕駛考執業登
記證可繼續開Uber Taxi,生計不受影響;車輛掛計程車車牌,可保持原貌,不須換黃色
,繼續提供「類Uber、合乎國內法令規定」之運輸服務。
四、輔導Uber成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依據現行規定,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經營派遣業務,
最低資本額新臺幣500萬元,其成立門檻不高。Uber成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即可合法派
車。
五、目前計程車空車額可完全吸納現有1萬部Uber租賃車,交通部也會協調計程車客運業
界公會,協助Uber駕駛轉入計程車繼續提供載客服務。
六、有關Uber及代僱駕駛提議新訂網約車專法部分,現行多元化計程車即是以網路科技平
台媒合駕駛與乘客,已有相關規定可資遵循。
國外面對Uber之處理方式,禁止或依當地交通運輸法規規範管理者,包括多數歐洲國家;
允許以網路運輸公司營運者,僅美國部分州(多屬計程車服務極度缺乏地區)。以上顯示
多數國家對於Uber仍採禁止或依當地交通運輸法規規範管理。交通部期盼Uber在臺成立計
程車客運服務業提供網約車服務,真正落地納管、合法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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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這個有什麼用 至少一半的人上凱道我看交通部就不敢發這篇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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