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Uber條款修法座談Uber「被缺席」公路總局因未經營汽車運輸業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人前顯貴人後受罪)時間5年前 (2019/04/03 11:50), 編輯推噓14(26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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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 風傳媒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Uber條款修法座談Uber「被缺席」 公路總局:因未經營汽車運輸業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 自交通部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外界稱「Uber條款」),網路平 台代雇駕駛和Uber多次表達抗議。交通部今(2)日在士林監理站舉辦最後一場分區座談 會,仍然沒有被邀請出席的Uber也再度發布聲明,呼籲政府展現誠意、創造討論機會。 Uber表示,今天是交通部舉辦的最後一場分區座談會;十分遺憾的是,這個座談會還是只 有邀請計程車業者及租賃車業者,問題還是沒有獲得解決,沒有任何有建設性的討論。這 個規範修訂將會嚴重限制台灣消費者的選擇和權益,摧毀Uber平台的1萬多名代雇駕駛工 作,讓他們的家庭經濟陷入危機,更衝擊Uber在台灣的合法營運空間。 Uber指出,找到解決方法不是不可能,但是需要讓平台代雇駕駛和Uber等受影響的各方和 政府有討論的機會。Uber持續呼籲政府在諮商期間展現誠意,創造有建設性討論的機會。 公路總局:Uber一向稱是科技平台,難道他們要承認經營汽車運輸業? 對於沒有邀請Uber出席,公路總局回應,邀請計程車業者原因在於計程車也是利害關係人 ,而這次修法針對運輸業,Uber一向宣稱為科技平台,「難道他們要承認經營汽車運輸業 嗎?」 網路平台代雇駕駛自救會今也前往座談會場外集結抗議,並擬具陳情書,主張反對「103 條之1」修法,要求立即撤回修正案,建請鬆綁網路叫車平台,支持多元新創發展。陳情 書由台北市監理所代為收受。 修法擬訂起租最低1小時 Uber司機憂客源流失 交通部預告修法,未來租賃車代僱司機起租時數最低一小時。全職擔任Uber平台司機3年 的楊俊仁則說,目前Uber平台1小時可以接到2到3趟生意,假如修法後,很可能一天也接 不到一趟,希望政府把代雇駕駛都當成人看,小黃和平台預約小客車有各自的客群,當政 府修法把這扇門關了之後,「那你就是強迫消費者只能有一種選擇。」 「我們目標只有一個,要求政府立即停止或撤銷103-1草案的修改,這是我們唯一的目標 ,而且不惜代價。」李明達說,假如協商未果、或者修正案仍照案通過,下一步將走上街 頭:「我們凱道見,我們不惜一切要阻止這個事情的發生。」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www.storm.mg/article/1131685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說個笑話,林佳龍說跟Uber、計程車無關,卻邀請計程車出席?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746819 修改草案第一句話就有提到資訊平台,然後計程車一個字都沒有 卻說修法跟Uber無關,有沒有睜眼說瞎話的八卦?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158586.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240.1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4263411.A.61C.html

04/03 11:50, 5年前 , 1F
黨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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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1:51, 5年前 , 2F
所以…UBER是租賃還是小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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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政府連演都不演一下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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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1:51, 5年前 , 4F
垃圾民進黨護航垃圾小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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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裝車路權覺青挺的,反對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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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1:52, 5年前 , 6F
如果都不是,我認為交通部應該立一個新法適應Uber..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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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1:52, 5年前 , 7F
有資訊平台就要出席 那pchome要不要去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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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1:52, 5年前 , 8F
顏色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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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1:52, 5年前 , 9F
給他一個專法,像同性戀一樣,大家說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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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1:53, 5年前 , 10F
乾pchome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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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1:53, 5年前 , 11F
談uber修法 結果uber不能參加 真的han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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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1:54, 5年前 , 12F
DPP為了選票什麼都幹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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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1:54, 5年前 , 13F
我也希望這個法案廢除,這樣優質的UBER門檻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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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1:54, 5年前 , 14F
我想我也有機會成為一個優質職業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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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1:55, 5年前 , 15F
不然齁像我這種卑劣的人很難當上UBER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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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1:55, 5年前 , 16F
下幹政府,垃圾小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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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1:58, 5年前 ,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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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1:59, 5年前 , 18F
成立一家車行,用Uber叫車不就沒問題了?不想繳稅就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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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1:59, 5年前 , 19F
聲,吵3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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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1:59, 5年前 , 20F
我認為法律不能與時俱進,應該積極修法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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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01, 5年前 , 21F
小黃一定給交通部很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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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02, 5年前 , 22F
uber現在有繳稅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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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02, 5年前 , 23F
如果給我一張從根本法律解決問題的公投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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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02, 5年前 , 24F
我他媽一定填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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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05, 5年前 , 25F
是Uber繳稅還是租賃車行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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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21, 5年前 , 26F
你叫uber先說清楚它是租賃車還是計程車還是網路平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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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25, 5年前 , 27F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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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25, 5年前 , 28F
DPP明年不用選了 幹你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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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25, 5年前 , 29F
法案修正對象為與資訊平台合作之小客車租賃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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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25, 5年前 , 30F
自己不申請運輸業 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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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26, 5年前 , 31F
對象是租賃業 不是網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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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26, 5年前 , 32F
這邏輯跟中國反分裂國家法一樣,要來談,承認你是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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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26, 5年前 , 33F
一部份再說,真是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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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27, 5年前 , 34F
uber只剩多元計程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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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28, 5年前 , 35F
國家是國家,商業是商業。商人無祖國聽過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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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28, 5年前 , 36F
有時間抗議 不快去考執登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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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29, 5年前 , 37F
這政府真噁心,先射箭再畫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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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29, 5年前 , 38F
你要商業就商業途徑,你要國家就國家途徑,不要混做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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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29, 5年前 , 39F
你他媽又不是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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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30, 5年前 , 40F
我最討厭自助餐,跟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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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30, 5年前 , 41F
沒問題,下次選舉就看看是計程車票多,還是沒Uber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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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31, 5年前 , 42F
不爽的人票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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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33, 5年前 , 43F
我相信搭不到UBER不爽人多吧,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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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33, 5年前 , 44F
什麼都用選票考量真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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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34, 5年前 , 45F
要來戰議題,我覺得南部人才會在意這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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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34, 5年前 , 46F
北部小黃素質可沒南部那麼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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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36, 5年前 , 47F
更何況很多南部車行的叫價雖然有點漏洞,但也是人情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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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36, 5年前 , 48F
會被坑的都是觀光客吧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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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46, 5年前 , 49F
uber是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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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47, 5年前 , 50F
應該是說跟租貸業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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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51, 5年前 , 51F
uber自己愛裝資訊業 自找的 有種就承認經營運輸業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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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55, 5年前 , 52F
用個App也稱新創! 要不要承認自己是運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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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2:59, 5年前 , 53F
北部小黃也是一堆爛車跟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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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3:01, 5年前 , 54F
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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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3:42, 5年前 , 55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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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3:44, 5年前 , 56F
那就持平來講 哪個小黃被規定 接完一個客人要回車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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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4:33, 5年前 , 57F
Uber是租車業,要載客去開小黃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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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4:34, 5年前 , 58F
樓上就被誤導 不用回車行 只是禁止巡迴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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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4:37, 5年前 , 59F
04/03 14:37, 59F

04/03 14:38, 5年前 , 60F
來…跟我念一下第八條 禁止外駛攬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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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4:38, 5年前 , 61F
原本就是沒租出去之前連車行都不能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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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4:43, 5年前 , 62F
不知道U粉是天生法盲還是選擇性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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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4:46, 5年前 , 63F
uber沒有外駛攬客阿,路上是招不到uber的,要搭車只能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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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4:46, 5年前 , 64F
過平台派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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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4:47, 5年前 , 65F
uber也不會沿路問人要不要搭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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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5:12, 5年前 , 66F
真的很會拗…外駛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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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5:31, 5年前 , 67F
這樣的法規修改除了小黃以外有其他人得利嗎?乘客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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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5:31, 5年前 , 68F
車的品質會因此而提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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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6:11, 5年前 , 69F
管理顧問業、資料處理服務業、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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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6:11, 5年前 , 70F
第三方支付服務業、其他工商服務業、除許可業務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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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6:11, 5年前 , 71F
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這跟運輸業有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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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6:11, 5年前 , 72F
這種登記連派遣計程車的資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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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6:38, 5年前 , 73F
公路總局的智障去唸一下利害關係人的定義好嗎
04/03 16:38, 73F

04/03 18:01, 5年前 , 74F
外駛攬客還可以拆開解讀喔?到底誰在凹阿
04/03 18:01, 74F

04/03 18:04, 5年前 , 75F
而且沒租出去前不能離開車行是要逼死車行嗎?要怎麼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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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8:05, 5年前 , 76F
度車輛阿?要怎麼開去保養阿?務實上就是沒這回事
04/03 18:05, 76F

04/03 19:16, 5年前 , 77F
「資訊平台為了交通法規修訂而跳腳」本來就是一件怪事
04/03 19:16, 77F
文章代碼(AID): #1Sf2rpOS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