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賴清德「逼宮正式開始」 首例!現任總統想連任被打臉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intrepidsage (Newangel申裝補助兩千萬)時間6年前 (2019/03/19 01:40)推噓-7(7推 14噓 15→)留言36則, 18人參與討論串85/117 (看更多)
※ 引述 《sunyeah (湯元嗎)》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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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阿
: 這就真的是逼宮 而且師出無名
: 有什麼理由同黨的不支持現任總統連任 而非要跑出來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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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因為承認民進黨這一屆執政失敗 所以必須換人才可以嗎
: 可是賴清德自己當了多久了行政院長 執政失敗他都沒責任?
: 還好意思跑出來說自己要承擔所以要出來選總統
:
: 更不用說他現在出來代表的效果就是分裂民進黨
: 現在已經開始有選邊站效應了
: 不要說都無私都是為了民進黨 最後一定會大團結
: 人都是私心的 那都是屁話 從來就沒有什麼大團結
: 光看昨天板上民進黨支持者都開始分派了 更何況是民進黨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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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進黨擬定這種初選辦法真是狗屁不通
:
師出無名?八卦看世界膩,台中彰化高雄,親朋好友同事問問看有幾個人是支持蔡英文的
賴清德當行政院長時很多人事跟重大政策不是他能決定的
賴清德走了之後,蘇蔡政府做了什麼好事都忘了!
全台農地違章工廠高達13萬間,其中不乏中高污染工廠,造成農地嚴重污染
農地違建工廠臨登蘇蔡政府打算修法讓明年6月2日到期後還能繼續展延,彰化農地違建工廠
還出現搶建潮
賴清德說自己是民主萬歲的人,正面看待公投結果。過去朝野針對各種相關議題,各執立場
讓台灣停滯不前,今天有公投法可以解決爭執,是一件好事
賴清德走了之後,蘇蔡政府執意要推動2025非核家園,拒絕核四商轉及核一核二核三延役,
導致2025電價要漲三成蘇蔡政府告訴你還是便宜,物價人民自己吞下去
公民投票案第10案屬立法原則的創制
主文: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讚成765.8008萬人 72.48 %
反對290.7429萬人 27.52%
蘇蔡政府至今仍持續違反公投法,行政院不敢送出民法增訂婚姻為一男一女的法案
賴清德當行政院長時要黨內立委假投票決定要推出同性伴侶法,還是同性婚姻法案
根據媒體報導法務部最後徵詢民進黨立委的結果同性伴侶法勝出
好險蔡英文任命蘇貞昌收拾善後推翻黨內立委假投票結果,推出同性婚姻法案
政院版專法全文
http://bit.ly/2Sh6Xfc
政院版專法第二條
稱同性婚姻關係者,謂相同性別之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
之永久結合關係。
公投第14案:「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關係?」
同意338.2286萬票 不同意694.9697萬票
被694.9697萬人否決了,甲甲還硬要法案打個超連結適用民法婚姻章
台灣共識告訴我們拒絕用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關係
公投完準許甲甲適用民法婚姻章就是台灣價值!?
更棒的是蘇蔡政府還允許某族群適用民法婚姻章之外夫妻配偶的所有法律
等同替同志開起方便之門可以藉由打官司適用人工生殖法創建有小男童的同志家庭,造成子
宮,精卵,小孩的商品化
https://www.hpa.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500&pid=434
民進黨再讓蔡英文玩下去立委絕對是剩個位數
到時後沒有人會想用民進黨出來選當個無黨票還比較多
還有人搞不清楚狀況人拿補選綠到出汁的選區在自慰,也不看看國民黨得票數大增多少
賴清德是賭上政治生命每天拉著郭國文在街頭助選,賴清德直接退休單靠蔡英文助選台南早
變天了好嗎
最好是賴清德宣佈選總統黨內沒一票人站他身後他敢宣佈
等著看女皇會不會眾叛親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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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cmp0h3a.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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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這樣沒錯,公投第十二案施行法新系立委也簽了,據報導,新系很多人還在努力勸退
,但
賴清德在新系內,形式風格相當獨立自我,很多事情都是決定後才會告知新系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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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最高行政法院第一庭的法官都是公民死當的法官了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653號判決指出,釋字第748並沒有認為要實踐同性的結合關係
一定是指民法親屬篇所指的結婚。
判決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383590
跟據最高法院判決旨意,大法官只有說保障永久共同生活關係並說是立法形成自由,沒說一
定要以婚姻形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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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連判決都不看直接跳針的某族群
※ 編輯: intrepidsage (167.99.162.28), 03/19/2019 02:15:14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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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啦 我判決重點貼出來啦,要鬼扯跳針自欺欺人到什麼時候!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383590
{整體觀察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文及其理由書之意旨,除未認「相同性別二人,為經營共
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係屬民法親屬編婚姻章所指之
「結婚」外;且既認係屬「規範不足」之違憲,即難認因該號解釋「相同性別二人,為經營
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其當事人已取得請求辦理結
婚登記之請求權存在。}
直接承認公投完輸不起,認為某族群的意識形態才是主流民意要全台灣人民都聽你們的我還
比較尊重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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