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涉收名車與賄款炒農地 吳志揚前秘書鄒德已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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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收名車與賄款 吳志揚前秘書鄒德道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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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13日電)前桃園縣長吳志揚隨行祕書鄒德道2013年涉嫌收賄,替
投資客護航農地變更為產業園區,投資客除贈送轎車,更約定事成再給新台幣1000萬元,
檢方今天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桃園地方檢察署發布新聞稿表示,鄒德道在擔任第16屆桃園縣長吳志揚隨行機要祕書期間
,楊梅區的黃姓男子、柳姓女子及魏姓女子發現當時楊梅市仁美段,可依產業創新條例將
農地申設產業園區轉編為工業用地,成功投資將可獲得暴利,因此研議由黃男負責與鄒德
道建立聯繫管道,柳女及魏女則負責整合土地,並說服其他金主參與投資。
檢方表示,這群投資客便以興辦產業人名義向當時的桃園縣政府申設,若遭遇行政阻擾,
則由鄒德道以不知情的桃園縣長吳志揚名義出面排解加速申設流程。黃男並與鄒德道期約
交付全新BMW自小客車1輛及1000萬元賄款作為代價。
檢察官指出,黃男先於102年10月23日在內壢家樂福賣場交車,另於同年8月、9月、10月
、11月,在中壢市等地,交付現金共100萬元,作為鄒德道在開發案各申設階段協助排除
阻擾及加速各業務單位審查進度的代價。但因開發案延宕,因此賄款未完全交付。
檢方另外查出,魏女在2013年12月3日、19日,向楊梅地政事務所申請仁美段土地分割登
記,並請託加速流程,事成後也以3萬5700元賄款當酬勞,感謝承辦業務的羅姓技士及葉
姓測量助理,但遭羅姓技士拒絕,現金由葉姓測量助理獨吞;魏女後來再送高價聚寶盆給
楊梅地政事務所余姓主任。
檢察官指出,2016年間魏女為處理桃園區中路土地買賣漏辦鑑界,透過蘇姓員工以「加班
費」名義,將裝有4000元現金的信封袋送給桃園地政事務所宋姓測量助理行賄,感謝協助
加速作業。
檢方今天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鄒德道、地政事務所的葉姓及宋姓助理,而檢方認為
,投資客黃、柳、魏及蘇姓員工,因犯後坦承、配合調查且深表悔悟,加上花費甚鉅卻始
終未讓土地變更通過,予以緩起訴處分,但黃男、柳女、魏女得支付公庫10萬元,蘇姓員
工則支付5萬元,余姓主任則是不起訴處分。(編輯:李錫璋)0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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