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色男啪啪13歲小女友 因這原因免入獄...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hello stranger)時間6年前 (2019/03/03 19:55), 編輯推噓12(18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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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色男啪啪13歲小女友 因這原因免入獄...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桃園一名陳姓男子與13歲女友小婕(化名)發生性關係,被檢 察官以未滿14歲人性交罪起訴,屬3-10年之刑,但法官認為小婕的臉書寫著14歲,可能讓 陳男誤解已滿14歲,因而改以較輕的對14-16歲之人性交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 免坐牢,高等法院日前維持原見解,駁回檢方上訴。 2016年間,18歲的陳男透過網路交友軟體結識小婕,獲悉她家無人,便提議到她房間聊天 ,聊著聊著開始滾床單,陳男見小婕未反抗,進一步要求發生性關係,小婕回答「都可以 」,陳男遂把她的衣服脫光,偷嚐禁果。 完事後,小婕雙親陸續返家,小婕擔心事情曝光,趕緊把父母支開外出,留陳男隻身躲在 家中,陳男見屋內無人,倉皇逃離。 小婕初嚐人事,心情複雜,雙親發現異狀追問,得知上情,怒不可遏,堅持提告。 陳男到案否認性交,還強辯是小婕喜歡他,主動抓他的手摸胸部與下體,雖然覺得委屈, 但願意以5萬元和解;小婕父親不滿愛女遭辱,拒絕和解。 惟檢察官指出,小婕與陳男為情侶關係,沒有誣陷他的必要,認定雙方發生合意性交;檢 察官又發現,雖然小婕同意發生性關係,但案發時年僅13歲,陳男觸犯的是刑法227條第1 項「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予以起訴。 案件到了法院,法官認為小婕當時確實未滿14歲,不過她在交友軟體上寫著14歲,確實有 可能讓陳男誤認已滿,依「所犯重於犯人所知或相等者,從其所知」法理,變更起訴法條 為同條第2項「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判 地板刑期6月,可易科罰金。 檢察官不服上訴,指陳男知道小婕的生日,理應知悉她未滿14歲,且犯後態度惡劣,反控 是小婕單戀他,毫無悔意,對女方造成二度傷害,只判6月有違罪刑相當法則。 高院審理後認為,檢察官上訴未提出新事實或新證據,也沒有指出原審認定如何違背經驗 法則或論理法則,上訴難認有理。 高院又查詢妨害性自主罪量刑資訊系統,發現原審量刑與其他案件並無過輕之處,因而認 定原審判決無違法或不當,駁回檢察官上訴,仍可上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15068 https://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2715068_1.jpg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陳男視力2.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77.1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1614104.A.E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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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樓被13歲肥宅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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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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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都改FB就好了 法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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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滿十六都要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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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樓覺得13歲年紀太大 他要5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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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爽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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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好緊...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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羨慕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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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9:57, 6年前 , 9F
以上通通預防性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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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判決明明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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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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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真的才是最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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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母豬自己甘願被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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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她爸真的會氣死 13年養個母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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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放任小孩約炮,真有臉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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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女兒要告哪里母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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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呷幼齒顧目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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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要找處女只能去幼稚園找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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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甲幹未成年→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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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性戀幹未成年→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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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看過甲甲強姦男童的新聞 這個是自願被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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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法律系逆 寫得明顯比同業艱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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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20:11, 6年前 , 23F
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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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愛前記得檢查對方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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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20:13, 6年前 , 25F
這有什麼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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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20:13, 6年前 , 26F
那luke你有沒有看過台男性侵女兒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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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20:14, 6年前 , 27F
看過啊 那個當然很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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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20:18, 6年前 , 28F
噁心就噁心還分性向喔 玻璃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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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20:20, 6年前 , 29F
某族群別崩潰了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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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20:21, 6年前 , 30F
羨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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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20:22, 6年前 , 31F
那某性別別吃自助餐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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羨慕的各位要不要一起支持廢除刑法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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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20:24, 6年前 , 33F
噁爛異性戀台男 怎麼還沒死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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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20:33, 6年前 , 34F
女方也願意,結果怪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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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20:38, 6年前 , 35F
願意就無罪?那你支持廢除刑法227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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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20:42, 6年前 , 36F
FBI嗎就是5樓那個傢伙快逮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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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22:21, 6年前 , 37F
一定很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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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09:12, 6年前 , 38F
羨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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