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5歲童爆衝馬路擊落騎士 大人沒說「對不起」被轟已回收
5歲童爆衝馬路擊落騎士 大人沒說「對不起」被轟
台南市許姓女子昨天中午騎機車行經永康區大灣路811號前,一名5歲男童突然
從路旁飲料店衝出,她雖緊急煞車,但仍撞到衝出來拉男童的姨嬤,所幸僅兩名大人受傷
,男童無恙。「小孩不懂事就算了,大人連一句對不起都沒有。」許女事後上臉書社團「
爆怨公社」一吐憤怒,許多網友讚聲,甚至建議許女提告。
5歲男童爆衝馬路事件經媒體報導後,男童母親今天下午打電話給許女,表示因警方給錯電
話號碼,導致她無法第一時間聯絡許女,她感到抱歉。男童母親表示「非常對不起」,願
意負擔機車維修費用,並包一個紅包讓許女「壓壓驚」。許女認為,為了讓雙方都不吃虧
,她認為還是到調解委員會,透過調解委員協調相關賠償事項。她透過《蘋果》呼籲家有
幼童的家長,一定要注意孩子的道路安全。
許女是百貨銷售員,昨天是晚班,她趁上班前騎機車要到永康區大灣商圈買便當,機車行
經大灣路811號前,一名5歲男童突然從飲料店往路中央衝,男童姨嬤雖然隨後跟上並拉住
,但因許女來不及煞車,還是撞到姨嬤的身體左側,許女也人車倒地,所幸男童無恙。
許女說,男童依舊不受控,姨嬤把男童抱到飲料店前,她則站在馬路中央指揮交通,避免
後車追撞。事後,交通警察到場繪測事故圖,雙方到交通分隊製作筆錄,男童家屬都沒趨
前致意,一句「對不起」都沒說。許女感慨地說,「如果不是我撞到,就變成隔壁車道的
汽車撞下去了」。
台南市永康警分局交通分隊長賴明利說,車禍真正責任歸屬,必須等到車禍初判表出來,
雙方如有疑義,才能再申請車禍鑑定,及後續的調解。
至於家長未看顧好孩子,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9條:「父母或監護人不得疏縱未滿十四
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或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
坐、臥、蹲、立,阻礙交通」開罰300元。
「遇到這種死小孩真衰小」、「這媽媽沒給他看巧虎吼,我女兒都說巧虎說過馬路要跟大
人手牽手」、「小孩帶出去真的要用牽繩」、「雖然被你遇到有點倒楣,但他受到教訓就
覺得老天有眼」、「這種人很多,有些家長還會怪你,很無言」。爆怨公社網友一股腦兒
力挺許女,眾人都認為小孩家長必須「再教育」。(辛啟松/台南報導)
蘋果即時新聞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302/1526096/
----
這類似的事情越來越多啦
小孩衝出去
害對方出事
重罰300元
--
治療戀愛病的藥多的是,但是卻沒有一針見效的藥
https://i.imgur.com/EFoW4Tk.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0.204.1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1530100.A.3E1.html
※ 編輯: Kitakami (118.170.204.164), 03/02/2019 20:36:01
→
03/02 20:35,
6年前
, 1F
03/02 20:35, 1F
推
03/02 20:35,
6年前
, 2F
03/02 20:35, 2F
→
03/02 20:36,
6年前
, 3F
03/02 20:36, 3F
→
03/02 20:36,
6年前
, 4F
03/02 20:36, 4F
→
03/02 20:36,
6年前
, 5F
03/02 20:36, 5F
噓
03/02 20:37,
6年前
, 6F
03/02 20:37, 6F
噓
03/02 20:40,
6年前
, 7F
03/02 20:40, 7F
推
03/02 20:43,
6年前
, 8F
03/02 20:43, 8F
推
03/02 20:47,
6年前
, 9F
03/02 20:47, 9F
推
03/02 20:52,
6年前
, 10F
03/02 20:52, 10F
→
03/02 20:52,
6年前
, 11F
03/02 20:52, 11F
→
03/02 20:52,
6年前
, 12F
03/02 20:52, 12F
→
03/02 20:53,
6年前
, 13F
03/02 20:53, 13F
→
03/02 20:55,
6年前
, 14F
03/02 20:55, 14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