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 有話好說-20190214已回收
酒駕撞死人視同故意殺人,你支持修法嗎?
支持說法:
喝酒還硬要開車,這還不叫故意殺人?
反對說法:
酒駕太可惡,但如何舉證他是「故意」殺人?把現有刑度從3到10年,拉高到無期或死刑,
只要無法證明肇事者故意撞死人,法官又如何能判他無期或死刑?
支持說法:
就算法官不一定會判死,但至少修改刑法後,就代表著法律認為酒後開車就是故意殺人,這
有很大的宣示意義!
反對說法:
刑法對「故意」與「過失」有明確定義,把酒駕行為視同故意殺人,明顯不合乎邏輯,喝酒
開車當然不對,但要說喝酒開車就是要去殺人,就法論法,實在說不過去。也違反不同犯罪
刑責的比例原則!
支持說法:
刑法不合邏輯彼此扞格比比皆是,若能透過修法遏止酒駕頻率,就法律與社會公益而言,毫
無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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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支持酒駕視同故意殺人嗎?今晚八點,請看有話好說。
線上收看(youtube):
https://youtu.be/zjGR32QyTkQ
心得:
很久沒有發有話好說了,今天的議題是討論法務部研擬醉態駕駛致死為故意殺人罪,小弟的
看法是不贊同的,用酒精濃度來做故意殺人,這個邏輯是有誤的。假設濃度0.75以下就不是
故意殺人?而且我怎麼知道我喝酒濃度是多少,難道每家賣酒或者提供酒類飲品商店或者攤
販,都有用完餐強制顧客做酒測濃度?我贊成可以提高刑責,但是不可以整個刑法的邏輯完
全捨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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