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 黃國昌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界王)時間5年前 (2019/02/03 13:31), 5年前編輯推噓40(511132)
留言94則, 58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46/170 (看更多)
臉書卦點說明: 委員來幫大家複習一下歷年來的酒駕修法歷程 跟實務上的成效了 可以確定的是這次朝向故意殺人修法 在法院應該可以直接性的把刑期拉高以減少非故意的判例發生 臉書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kchuang2013/posts/2443209499239555 FB內容: 關於酒駕致死的處罰刑度 在討論如何加重酒駕致死罰則、強化酒駕防制之前, 讓我們先回顧關於酒駕致死的法定刑與實際判決刑度。 針對酒駕致死,目前規範於刑法第185條之3: 011年增訂 在2011年之前,關於酒駕致死,並未單獨立法, 主要是依刑法276條「過失致死罪」處罰,法定刑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1年修正刑法185條之3,針對「酒駕致死」特別設置獨立刑罰規定,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013年修正 針對刑法185條之3的「酒駕致死」罰責,提高為「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實務判決 在法定刑的範圍內,法官得依個案實際狀況,決定具體的刑度。針對酒駕致死, 雖有個案歧異,不過: 近年來多數法院判決係在4年6個月上下。(例如,附圖判決) 這個刑度,一定會讓人質疑:2013年提高刑度的修正有意義嗎? 因為,即使是依2011年版本所定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實際判刑4年6個月,也僅在中間; 換句話說,就算2013年沒修、法院本也可以這樣判。 而即使在2013年修正加重後,也從未出現法院判處10年有期徒刑的個案。 在特定個案上,檢察官曾以「酒駕撞死人」具有殺人的「未必故意」為由, 直接依「殺人罪」起訴。 但法院在個案中,幾乎均無法認定酒駕者有「殺人故意」。 ^^^^^^^^^^^^^^^^^^^^^^^^^^^^^^^^^ 針對殺人罪,目前刑法第271條規定: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日本刑罰 關於酒駕致死,日本也是在一連串的悲劇後,為了抑制而提高刑罰。 目前係處「一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還有其他加重事由,最高得加重至30年有期徒刑)。 --

08/26 02:51,
有一天我心血來潮...
08/26 02:51

08/26 02:54,
想玩小雞雞...
08/26 02:54

08/26 02:56,
我手裡拿著小雞雞...
08/26 02:56

08/26 02:57,
我心裡正得意..
08/26 02:57

08/26 03:12,
不知怎麼嘩啦啦啦地
08/26 03:12

08/26 03:14,
射在你嘴裡
08/26 03:1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35.2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9171919.A.FA8.html

02/03 13:32, 5年前 , 1F
樓下推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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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3:33, 5年前 , 2F
時代還有其他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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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推作秀
02/03 13:33, 3F

02/03 13:34, 5年前 , 4F
樓下推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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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3:34, 5年前 , 5F
五樓包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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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3:34, 5年前 , 6F
推 ericisfish: 五樓包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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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3:36, 5年前 , 7F
時代還不是要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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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3:38, 5年前 , 8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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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3:38, 5年前 , 9F
我一直覺得吊銷駕照很好笑,有人一輩子沒被臨檢過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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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3:38, 5年前 , 10F
無照駕駛,傳統市場一堆無照三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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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3:38, 5年前 , 11F
這篇講得頗清楚 但...時代想怎樣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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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不就說了XD 看來這次法務部的朝向故意殺人的修法是對的阿 因為之前的案例都無法證明是故意酒駕 但是之後如果法務部重新定義為酒駕一律為故意的話 那刑責就會往上拉了 因此這篇文我覺得是在說法務部有抓到重點

02/03 13:39, 5年前 , 12F
現實社會總是賦予刑責太多功能 應該想更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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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3:42, 5年前 , 13F
建議酒駕第一次20萬 車直接強制執行 之後罰100萬吊銷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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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3:42, 5年前 , 14F
照 如果有致死致傷再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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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3:43, 5年前 , 15F
提高最高刑度沒屁用 法官還是不會那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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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3:44, 5年前 , 16F
酒駕被抓到車子直接沒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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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3:44, 5年前 , 17F
酒駕狗沒車還能怎麼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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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imitex (36.226.35.203), 02/03/2019 13:48:18

02/03 13:48, 5年前 , 18F
真心覺得酒駕不是現有刑罰能夠治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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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自駕車吧 我覺得剩這個能解了 ※ 編輯: limitex (36.226.35.203), 02/03/2019 13:49:08

02/03 13:49, 5年前 , 19F
黃這篇沒給修法方向任何評價吧
02/03 13:49, 19F
黃國昌點出實務上非故意的案例太多了 然後這次法務部要往故意殺人修訂 不是間接的肯定了問題點嗎?

02/03 13:50, 5年前 , 20F
蠻好奇他們專家會認為該怎麼修比較好
02/03 13:50, 20F

02/03 13:53, 5年前 , 21F
修再多,法官還是可以輕判的
02/03 13:53, 21F

02/03 13:53, 5年前 , 22F
低能9.2一樣有得噓
02/03 13:53, 22F

02/03 13:55, 5年前 , 23F
智障昌粉還是狂推啊,講空話一樣高潮到天亮
02/03 13:55, 23F
※ 編輯: limitex (36.226.35.203), 02/03/2019 13:57:17

02/03 13:56, 5年前 , 24F
智商不足10的就繼續當娼粉吧
02/03 13:56, 24F

02/03 13:57, 5年前 , 25F
講歷史?你不是立委?你的工作不是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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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3:59, 5年前 , 26F
說個笑話,修重法但執法處處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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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3:59, 5年前 , 27F
結果酒駕修的最多的是國民黨執政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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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7 則推文
02/03 14:20, 5年前 , 55F
乾脆臉書發發文,ptt帶帶風向純粹對自己的政治聲量就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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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4:20, 5年前 , 56F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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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4:32, 5年前 , 5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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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4:37, 5年前 , 58F
最有價值的立法委員 戰神加油
02/03 14:37, 58F

02/03 15:22, 5年前 , 59F
出來說明的被罵得最慘 不知道是廠工還是五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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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5:27, 5年前 , 60F
結論就是受害者家屬自己也喝酒去撞比較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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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5:32, 5年前 , 61F
整院就你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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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5:40, 5年前 , 62F
你不會連署創制喔 講廢話幹嘛
02/03 15:40, 62F

02/03 15:46, 5年前 , 6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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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6:10, 5年前 , 64F
希望能加重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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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6:11, 5年前 , 65F
說到司法院地方法院行政起訴,一件去年中拖到今年,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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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6:11, 5年前 , 66F
長怎會那麼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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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6:15, 5年前 , 67F
覺得還是太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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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6:18, 5年前 , 68F
你民進黨修了一樣讓你下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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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6:21, 5年前 , 69F
法官判刑公定價四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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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7:41, 5年前 , 70F
真心希望他下屆還能當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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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8:02, 5年前 , 71F
推國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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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8:41, 5年前 , 7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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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9:01, 5年前 , 7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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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9:08, 5年前 , 74F
推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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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9:24, 5年前 , 75F
這種才是討論 直接提死刑只是在講幹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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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9:25, 5年前 , 7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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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9:26, 5年前 , 77F
柯文哲把酒駕當病患治療 可以降低再酒駕比例 可以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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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9:26, 5年前 , 78F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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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9:30, 5年前 , 79F
柯文哲:「用醫療介入,把重複酒駕者視為病人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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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立聯合醫院的統計,這些重複酒駕個案接受治療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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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犯率僅2至3%,遠低於未完成治療的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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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9:34, 5年前 , 82F
吊銷駕照就是笑話,沒收酒駕車輛拍賣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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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9:52, 5年前 , 83F
最認真的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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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9:53, 5年前 , 84F
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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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9:58, 5年前 , 85F
應該要求汽車急速綁定導航,超速也很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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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20:32, 5年前 , 8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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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00:05, 5年前 , 8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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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01:49, 5年前 , 89F
推國昌 但時代居然排擠他 大概快滅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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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07:58, 5年前 , 91F
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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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07:58, 5年前 , 92F
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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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07:58, 5年前 , 93F
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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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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