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每月只能賠200元 惡狼殺博士生求輕判逃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虎爺:犬科動物給我滾開)時間7年前 (2019/01/04 21:30), 編輯推噓-22(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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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每月只能賠200元 惡狼殺博士生求輕判逃死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 男子孫國晃因性侵少女被判刑8年半,為了逃避服刑、誤導檢警自己畏罪自殺,竟上網約 砲釣出張姓博士生後殘忍殺害,再將張男身份證貼上自己照片企圖借屍還魂,除更三審外 均判死刑。案經最高法院四度發回,高雄高分院今天上午召開更四審辯論庭,孫男承認殺 人,但辯稱當時「面對人生困境無法控制」才鑄成大錯,希望輕判;至於他要如何補償被 害家屬?孫男說自己名下沒有財產,只有在監所每月200元作業金可以補償家屬,「希望 他們不會嫌這金額太少。」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審理後宣布全案辯論終結,定本月24日上午宣判。 前審判決指出,現年42歲的孫國晃因性侵少女,2010年10月被判刑8年6月定讞,檢察官通 知他於同年11月12日到案服刑,孫男為逃避入獄,竟想出找替身殺害焚屍,以製造孫國晃 已畏罪輕生的假象,自己再利用替身身分「重獲新生」的毒計,於是他上網搜尋相關資訊 ,事先寫好假遺書、拍證件大頭照,並上網在「UT南部聊天室」尋找作案目標。 2010年11月16日,孫男釣出仍在高雄某大學就讀博士班的張姓男子,兩人外出碰面後到汽 車旅館休息,孫男就在房內將張男勒昏後載到山區連人帶車潑汽油點火,孫男還在現場留 下署名「國晃」的遺書,企圖誤導檢警偵辦,自己則冒充張男,佯稱身分證件遺失,持大 頭照辦理補發,企圖借屍還魂,但天網恢恢,毒計最後仍被檢警識破。 本案歷審都指孫男罪無可逭,均依殺人罪判死,但最高法院一再發回更審,要求查明孫男 有無教化可能性;高雄高分院更三審因而認為,孫男多次承認故意殺害張男,也向張家道 歉,雖仍未賠償,但他對家屬求償金額均表示無意見,「多少可略微寬慰被害家屬的傷痛 」,代表孫的犯後態度並非頑劣,且在獄中表現良好,有教化遷善的可能性,2017年1月 首度改判孫無期徒刑,上訴後仍被最高法院以沒調查詳盡為由,四度發回更審。 高雄高分院更四審今天開庭辯論,孫國晃對於法官詢問他殺人部分是否認罪,原本表示「 我不回答」,後來承認自己殺人事實,卻又強調,他當時是將張男放在車前地上,朝張男 身上潑灑汽油後點火,「我並沒有潑灑汽油在車上點火燒車」,孫國晃堅稱,張男是死於 火勢延燒到汽車之後的爆炸起火,「我淋汽油在他身上點火,只會讓他重傷,應該算殺人 未遂程度,但是火後來燒到汽車,汽車油箱爆炸才是他真正死因。」 提到自己為何犯案,孫國晃當庭嘆氣表示,「人有時候真的會遭遇困境」,他指當時他接 到執行命令,前妻剛好懷了老三,因為他要去關,只能把孩子拿掉,當時的岳父母還要她 離婚,「那陣子我剛好又沒有工作,非常難過,面對一連串的在困境,我無法控制自己才 會犯下這樣的錯誤,希望社會給我一個機會。」 他還說,他可以理解被害人父母的痛苦,但事情已發生也無從回復,「我承認把汽油潑人 身上點火比潑車點火更可惡,但說出來更表示我願意面對事實」,並說自己從2011年到高 監執行刑前強制治療,已有成效,希望法院可以從輕量刑。 合議庭則反問他是否有實際賠償被害家屬的行動,孫男答稱他關押在高雄看守所時沒有作 業金,現在在高監執行,一個月有200元作業金,「我曾經兩三次當庭道歉,我也願意對 被害人補償,不管他們民事訴訟請求多少金額,我都願意賠,但我名下沒有財產,希望他 們不會嫌這金額(一個月200元)太少。」(王吟芳/高雄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103/1494227/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faceok的一大進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13.1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6608620.A.1CB.html

01/04 21:32, 7年前 , 1F
直接死刑啦幹
01/04 21:32, 1F

01/04 21:33, 7年前 , 2F
希望不要嫌200太少是嘲諷嗎?
01/04 21:33, 2F

01/04 21:33, 7年前 , 3F
自己殺人還企圖嫁禍給別人 只能死路一條了
01/04 21:33, 3F

01/04 21:34, 7年前 , 4F
天才雷普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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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1:35, 7年前 , 5F
去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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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1:36, 7年前 , 6F
噁心!還開嘲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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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1:36, 7年前 , 7F
最高法院,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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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1:37, 7年前 , 8F
200元吃一餐像樣的飯都不夠
01/04 21:37, 8F

01/04 21:39, 7年前 , 9F
這根本惡劣至極,應該開放千刀萬剮,一槍送掉都便宜他
01/04 21:39, 9F

01/04 21:39, 7年前 , 10F
01/04 21:39, 10F

01/04 21:40, 7年前 , 11F
法官那位,不怕家屬動用私刑嗎?
01/04 21:40, 11F

01/04 21:44, 7年前 , 12F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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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1:45, 7年前 , 13F
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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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1:48, 7年前 , 14F
噁心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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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1:48, 7年前 , 15F
強姦犯賣屁股賺錢賠償才是有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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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1:52, 7年前 , 16F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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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1:57, 7年前 , 17F
只殺一人在台灣本來就不會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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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2:01, 7年前 , 18F
說個笑話 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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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2:07, 7年前 , 19F
台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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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2:08, 7年前 , 20F
額 所以又是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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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2:12, 7年前 , 21F
01/04 22:12, 21F

01/04 22:12, 7年前 , 22F
我愛台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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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2:18, 7年前 , 23F
高雄不易外
01/04 22:18, 23F

01/04 22:26, 7年前 , 24F
要教化不會叫法官帶回家慢慢教化?
01/04 22:26, 24F

01/04 22:27, 7年前 , 25F
可以這樣一再發回重審嗎?裁判這樣不公平阿!
01/04 22:27, 25F

01/04 22:45, 7年前 , 26F
看完歸懶趴火,這種垃圾趕…趕緊給我鍘了!更!
01/04 22:45, 26F

01/04 23:01, 7年前 , 27F
腦袋有洞 才會想這種白癡又害人害己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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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0:12, 7年前 , 28F
最高院真的是犯罪者的避風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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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0:26, 7年前 , 29F
這種還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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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3:02, 7年前 , 30F
這已經無教化可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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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3:54, 7年前 , 31F
台灣除了無罪推定,還有可教化推定,幹!
01/05 03:54, 31F

01/06 15:47, 7年前 , 32F
垃圾鬼島 垃圾法律
01/06 15:47, 3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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