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R:你說了算?幸福盟:公投大於憲法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小鈞)時間5年前 (2018/12/01 02:12), 5年前編輯推噓138(15315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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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sagi719 (AztecBunny)》之銘言: : 大法官這個釋憲本來就不中立也不專業 : 首先釋憲前並沒有任何法律禁止同婚立法 : 如果社會上真的有900萬民意支持同婚立法 : 自然所有立委搶著主導推動同婚,看是要修民法還是立專法 : 這就是正常民主程序中同婚該跑的進度條 : 需要長年的時間,說服社會達成共識接受同性婚姻 : 但老實說他們的論述,除了政治正確以外毫無說服力 : 就是受到歧視、壓迫、這都是他們應有的好可憐 : 這樣的論述是從古老的同性戀除罪的議題就滑坡謬論接著用下去的 : 所以這個進度條始終卡在17%動不了 你的意思就是任何法條都要在民意過半的情況下才能推 即使這法條幾乎不影響大多人 只 影響極少數人 我大多數人說不准就不准就是了? : 同婚信仰者就覺得,一切都是基督徒跟老人在阻擋他們 : 因為他們用政治正確綁架輿論,理所當然他們只能聽到反方最極端的聲音 : 原本婚姻的定義應該經過立法程序才能修改 : 因為立法委員是人民的代表,婚姻定義是需要多數人民的共識 定義就是多數人共識? : 沒錯,這個問題的專業人員,應是瞭解人民對婚姻定義的共識在哪的立法委員 : 所謂的學者只是盡可能整理這份共識將它邏輯系統化而已 : 同運很努力的宣傳政治正確,但專業人員(立委)始終告訴他們進度條只有17% : 於是同運人士們很氣,認為這些立委都在敷衍他們,都是職能惰怠 : 但這時某個黨在大選獲得勝利,因為他的敵對黨不倒國家不會好 : 而在這個黨許多的派系中 : 最挺同運,最多同運成員的派系取得了國家與黨的主導權力 : 他們就這麼做,找來一群大法官,這些大法官中不少人也不假裝避諱,都是同運信徒 : 然後讓革命同志們,舉著兩百萬自殺的大旗,大敲釋憲的門 : 於是這些大法官自認比立委專業,認定婚姻的定義包含同性,司法超越了立法 司法院大法官依據憲法行使解釋憲法之職權。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 解釋之,故大法官就憲法所為之解釋,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 民法法律位階是法律 大法官是釋憲 說民法違憲 簡單的法律位階問題而已何來司法超越立法? 照你這樣講這些立法委員立的所有法全都是最能代表民意的法律 你大法官只要跟我有多 數民意支持的立委立的法意見不同 就是你不專業 自以為是 : 再以此,判決違反平等權違憲,都是立委職能惰怠 職能惰怠是你自己加的字眼 釋字只是說民法未包含同志婚姻權利違憲 這是廣義的解釋 不是狹義的明定說法條白紙黑字寫出的哪部分是違憲的 : 然後給個期限,兩年讓你完成其它零零落落,不做也沒關係,直接生效 : 然後大選來了,這個議題綁了公投,被正反兩問 : 公投一個右拳打破了同運政治正確的烏龜殼 : 原來認同他們的理念的人只有17% : 他們之中有人這麼說,公投問的是法律意義上的婚姻,而非婚姻定義本身 : 但大家心裡都瞭解,是法律意義上的婚姻定義,要盡可能接近普遍共識的婚姻定義才對 你說對就對? : 這是大型民調,並不是法律考試 : 換句話說,原來的婚姻定義,是比釋憲後的大法官所決定的婚姻定義,還要專業 所以你的專業=多數民意=多數民意立委所立的法 : 本來立場就被懷疑極度不中立的大法官,現在更賠上了他的專業 : 大法官釋憲之所以有說服力,就在於人民相信他們是國家中最專業且中立 : 所以過去在重婚無效跟通姦有罪的時,沒有人懷疑這點 : 因為假設當時辦公投: : 1.你同意一個人可以跟好幾個人結婚(或成立同功能之家庭)嗎? : 2.你同意政府不該禁止結婚後隨意跟人性交嗎? : 大概只有推出三種互有矛盾同婚修法的17%人會投同意 : 而83%的人不是投反對就是沈默不去投 : 也就是說大法官的解釋確實符合當時專業答案,所以才能夠說服人民相信他的專業跟中 : 而這次大法官在婚姻解釋上與社會共識相差甚遠,原本不相信他們中立的現在更不相信 : 既然大法官在這個釋憲上失去人民對他專業與中立的信任 : 那麼這個釋憲的法理也失去了說服力 再打了一大坨 這坨就是說中立=多數民意 解釋符合多數民意就是中立 反之就是沒專業 不中立 : 這也是他們為甚麼要一直喊你們不能違反大法官釋憲 : 因為不具說服力的法律解釋,就跟國名寫著民主共和國 : 實際上卻是專制國家的法律解釋一樣 釋字文並不是要說服你啊 是要說某條法律應用在某事件上有沒有違憲 現在就是告訴你說民法沒有規範同志婚姻權利已經違憲了 就這樣 沒要說服你 : 懶人包 : 就像網路遊戲 : 本來乖乖衝等練功就好,雖然技巧太爛卡等 : 但看其它人(國家)都快滿級了,覺得自己一定要跟上 : 然後剛好得知BUG的存在,於是用BUG拼命洗裝備等級 : 結果實況時被抓到,聲譽一落千丈 : 有觀眾喊要檢舉,回吼「你檢舉呀!黑橘也不會管啦!」 : 對!要黑橘管真的很難... 懶人包: 看不懂你懶人包要表達啥 在你眼裡大法官就是用來解釋多數民意的 否決少數民意的 不是就是大法官不懂憲法 沒專業 司法超越立法 通篇廢話 自以為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0.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3601544.A.9CF.html ※ 編輯: z842657913 (101.13.0.17), 12/01/2018 02: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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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就是回到以前一群暴民闖進一個女人的家說她是巫女要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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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綁起來燒,於是村莊又過了和平的一天,阿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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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2:14, 5年前 , 3F
廢除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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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根本違反民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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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一點啦 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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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大法官你們以為你們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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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候全面撤換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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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2:15, 5年前 , 8F
你說撤換就撤換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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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2:16, 5年前 , 9F
釋憲 停止適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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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2:16, 5年前 , 10F
當然 這個世界是依靠真理運作不是靠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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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界是狼吃肉狗吃屎的世界 沒有什麼真理 所以才需要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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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c不知道會不會來吃炒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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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2:16, 5年前 , 12F
大法官違反民意因該直接罷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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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價值觀如果是民意超越憲法 那的確不需要大法官 但你是活在憲政國家 憲法可是全 民共同賦予的 ※ 編輯: z842657913 (101.13.0.17), 12/01/2018 02: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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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背真理 就違背人心 不得人心 當選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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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選不了 沒人挺你當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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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2:18, 5年前 , 15F
找一些原本立場明確的來 讓我們一起翻轉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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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怎麼翻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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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大學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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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2:18, 5年前 , 17F
少數人喜歡運用玩手段的方式來違背全民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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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2:19, 5年前 , 18F
那就一起陪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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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2:19, 5年前 , 19F
最喜歡搶最後一推的peterwww也來湊一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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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2:19, 5年前 , 20F
直接發起罷免挺同大法官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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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2:19, 5年前 , 21F
要帶風向 也要有擴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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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2:19, 5年前 , 22F
同性婚姻違反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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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2:19, 5年前 , 23F
Peter怎麼那麼像yyc,不過我記得你是Kmt的腦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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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2:20, 5年前 , 24F
我都搶第一推耶只是動作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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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2:20, 5年前 , 25F
大法官根本失職破壞憲法民主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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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2:20, 5年前 , 26F
司法改革 也許可以考慮大法官的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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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2:20, 5年前 , 27F
我不喜歡同性戀他們就不可以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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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2:21, 5年前 , 28F
這是寫在憲法裡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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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2:22, 5年前 , 29F
憲法根本沒寫平等權也有很多保障性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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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2:22, 5年前 , 30F
大法官自己亂擴大解釋憲法沒寫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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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說的算 ※ 編輯: z842657913 (101.13.0.17), 12/01/2018 02:23:30

12/01 02:23, 5年前 , 31F
忽略憲法第一條保障的民主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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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大法官造法 甚至任意曲解憲法進行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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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憲法當然會超越憲法文本 不然憲法那麼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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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公投可以作為最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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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該要投票罷免做出不符合民意解釋的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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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57 則推文
還有 25 段內文
12/01 11:43, 5年前 , 293F
公投廢除公投廢除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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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1:56, 5年前 , 29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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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2:01, 5年前 , 295F
修改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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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2:04, 5年前 , 296F
推文一堆法治觀念真的強無敵,難怪想跟對岸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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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2:42, 5年前 , 297F
原po可能要先從三權分立開始教起,鄉民才看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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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2:48, 5年前 , 298F
那幾位至少因跟應打對好不好 白癡不說話人家不會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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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2:48, 5年前 , 299F
你是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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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2:51, 5年前 , 300F
推文一堆低教育程度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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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2:59, 5年前 , 301F
幹 推文一堆國中沒畢業的 好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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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3:06, 5年前 , 30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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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3:23, 5年前 , 30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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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3:32, 5年前 , 304F
這國中就教過的東西一堆人都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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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3:35, 5年前 , 305F
民主民粹都不會分,民粹才是完全依靠多數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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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3:37, 5年前 , 306F
幾個id的推文看了真的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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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3:41, 5年前 , 30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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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4:27, 5年前 , 308F
因該(x). 應該(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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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4:30, 5年前 , 309F
謝謝你花時間應付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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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4:52, 5年前 , 310F
一堆人根本不知道大法官的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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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5:03, 5年前 , 311F
邪教去大陸北韓就看不到同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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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5:04, 5年前 , 312F
今天都能投票還在那邊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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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5:04, 5年前 , 313F
不喜歡中華民國憲法可以移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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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6:27, 5年前 , 314F
好啦,那來公投油價免費,加薪10萬好啦~什麼?你說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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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6:27, 5年前 , 315F
不能公投,管你的,主流民意凌駕一切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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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6:50, 5年前 , 316F
到底在公三小 根本只是自己不認同就一直說大法官要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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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6:50, 5年前 , 317F
換 幹你不爽大法官你可以移民去別的國家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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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7:27, 5年前 , 318F
這篇好多民粹好多法盲到讓人頭皮發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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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9:19, 5年前 , 319F
乾脆直接說同姓戀要撲殺好啦,講一大堆沒意義,
12/01 19:19, 319F

12/01 19:20, 5年前 , 320F
說好聽是為了下一代,說難聽是就明目張膽的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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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9:24, 5年前 , 321F
中華民國的法官全部都沒有民意基礎
12/01 19:24, 321F

12/01 19:29, 5年前 , 322F
只在符合自己利益的時候才推憲法,憲法也說蒙古是領土哈哈
12/01 19:29, 322F

12/01 19:30, 5年前 , 323F
就是太激進了才會被絕對多數反攻,準備輸到脫褲喽XDDDDDDD
12/01 19:30, 323F

12/01 21:22, 5年前 , 324F
你的絕對多數還傷害13億中國人民的感情 還不去舔共?
12/01 21:22, 324F

12/01 21:59, 5年前 , 32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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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11:53, 5年前 , 326F
...反正會想辦法硬弄專法,每個想結婚的國家都有這種歷
12/02 11:53, 326F

12/02 11:53, 5年前 , 32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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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14:37, 5年前 , 328F
原來中國台北智障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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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14:40, 5年前 , 329F
天啊 現在上ptt的人都是yahoo新聞上那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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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15:50, 5年前 , 3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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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19:49, 5年前 , 33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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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01:43, 5年前 , 332F
哈手機化之後一堆妖魔鬼怪
12/04 01:43, 332F
文章代碼(AID): #1S0Ns8dF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