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限定一男一女結合公投過關 司法院:不能違憲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啃)時間5年前 (2018/11/25 18:28), 5年前編輯推噓-12(6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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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sire5566 (滴塞ㄦ)》之銘言: : 限定一男一女結合公投過關 司法院:不能違憲 :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4日電)中選會統計,反同婚的公投第10案,即婚姻應限定在一 : 男一女的結合公投過關,且同意票超過不同意票。但司法院今晚表示,無論結果為何,都 : 不能違反大法官保障同性婚姻的解釋文。 : 司法院表示,立法機關必須尊重公投結果,並採納為立法、修法方向,但無論公投結果如 : 何,仍然不能違背憲法及大法官會議解釋。 : 中央社 怪怪 台灣(其實東方國家都是這個樣)習慣 規定是一回事 執行是另一回事 立法從嚴 執法從寬 法律是"憲" (不是憲法 是憲 :《唐韻》懸法示人曰憲。 既 給人看之法條 要不要執行再說 ) 那為何 明明只是"憲" 到了這些法律人這 就變的好像多神聖一樣? 法律是人定的 可以改 違憲法? 那改憲法不就好了 講得好像多嚴重一樣 法律人 請不藥再自抬身價 法律 不是教義 一點神聖性都沒有 想改就可以改 違法? 改法律 不就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4.5.126.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3141734.A.773.html

11/25 18:29, 5年前 , 1F
憲法第七條你改給我看
11/25 18:29, 1F

11/25 18:30, 5年前 , 2F
哈哈哈 誰敢提修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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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8:30, 5年前 , 3F
748某族福音 不能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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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8:30, 5年前 , 4F
說個笑話,修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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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去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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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8:30, 5年前 , 6F
修憲門檻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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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 注意到了嗎 是"憲"法 給人看的法 要不要執行是另回事喔

11/25 18:31, 5年前 , 7F
都只是嘴嘴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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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8:32, 5年前 , 8F
公投就騙民眾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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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8:32, 5年前 , 9F
民法這條現在違2條憲法你怎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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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予人看之法又怎樣

11/25 18:32, 5年前 , 10F
修憲在剛性憲法國家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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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 :《唐韻》懸法示人曰憲。 給人看的法叫憲

11/25 18:33, 5年前 , 11F
怎樣喔 就無效惹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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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8:33, 5年前 , 12F
改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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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國家是constitution 構組/設形它法之法 東方國家叫"憲"法 給人看的法 若弄懂這差異 就知道憲法 不等於constitution ※ 編輯: KILLE (24.5.126.55), 11/25/2018 18:37:23

11/25 18:34, 5年前 , 13F
公投的法律地位應該高於憲法才對
11/25 18:34, 13F

11/25 18:36, 5年前 , 14F
你先去唸個法律再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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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8:37, 5年前 , 15F
法盲連憲法的位階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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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階是可以改的 少拿法律多神聖來嘴 《唐韻》懸法示人曰憲。 給人看的法條有甚鬼神聖性? ※ 編輯: KILLE (24.5.126.55), 11/25/2018 18:38:52

11/25 18:39, 5年前 , 16F
只有支那人才不會把憲法當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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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8:41, 5年前 , 17F
你改成功了再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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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8:47, 5年前 , 18F
照你邏輯殺人放火又怎樣 改法律就好了啊
11/25 18:47, 18F

11/25 18:49, 5年前 , 19F
這個字是多義字好嗎 並不是只有一種解釋 不要亂用典
11/25 18:49, 19F

11/25 18:52, 5年前 , 20F
笑死 違法又怎樣 我改不就好了^^
11/25 18:52, 20F

11/25 18:58, 5年前 , 21F
殺人放火又怎樣?改法條就好了
11/25 18:58, 21F

11/25 19:02, 5年前 , 22F
淦。憲法也說不能改國號啊!
11/25 19:02, 22F

11/25 19:12, 5年前 , 23F
負責的執政黨應該發動修憲,讓憲法反應民意,這才是負責
11/25 19:12, 23F

11/25 19:12, 5年前 , 24F
的民主政黨,一個跟人民對作的政黨,是民主還是暴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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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9:12, 5年前 , 25F
民主憲政尊重一下好嗎
11/25 19:12, 25F

11/25 19:13, 5年前 , 26F
超搞笑 我改就好了 就是很難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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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9:13, 5年前 , 27F
用這種方法解釋法律,你尚市長2.0?
11/25 19:13, 27F

11/25 19:25, 5年前 , 28F
不懂法律的人隨便拿個古代文章的註釋來解釋現代法律名
11/25 19:25, 28F

11/25 19:25, 5年前 , 29F
詞,水準高一點好嗎
11/25 19:25, 29F

11/25 19:30, 5年前 , 30F
您中文系?
11/25 19:30, 30F

11/25 19:35, 5年前 , 31F
用新的釋憲文取代即可。不用到修憲的程度。
11/25 19:35, 31F

11/25 19:36, 5年前 , 32F
是原解釋文不妥。只要用合適的新解釋文取代即可
11/25 19:36, 32F

11/25 19:39, 5年前 , 33F
...邏輯怪怪
11/25 19:39, 33F

11/25 20:33, 5年前 , 34F
這種人都有投票權 頗科
11/25 20:33, 34F

11/25 20:56, 5年前 , 35F
你乾脆說沒有法律就沒有違法的問題了,連改都免
11/25 20:56, 35F

11/25 21:18, 5年前 , 36F
算我求你,去法律系旁聽幾堂課好嗎
11/25 21:18, 36F

11/25 21:33, 5年前 , 37F
哈哈哈哈哈哈唐韻拿來解釋憲法 我也是笑笑的
11/25 21:33, 3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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