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宗教基本法惹議 民團籲撤案已回收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宗教基本法惹議 民團籲撤案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原訂今將審查「宗教基本法草案」,卻因內
容爭議過大,朝野立委接連表態,提案人、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同意撤簽。多個民間團體與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今接連召開記者會表示,此修法版本使宗教凌駕憲法、司法、民法等民
主國家基本法治,宗教公益事業恐成投資公司,但法院卻不能管,呼籲提案的四位立委立
即撤案,並公布相關遊說團體名單。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今與多個跨環境、人權、教育、性別的民間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發表聲
明。聲明表示,根據大法官釋字第490號所揭示的意旨,宗教自由的本質,其實是信仰的
自由。例如人民可以自由選擇是否信仰任何宗教、是否參與宗教活動;國家也不得獎勵或
禁止特定宗教,或對人民的信仰給予差別對待。然而,這並不意謂信仰自由即高於其他基
本人權的保障,也不意謂國家應給予宗教團體優於一般法人團體的特權。因爲「宗教信仰
自由」及「宗教團體的管理」並不相同,法律所課予一般法人團體的責任與義務,除非有
嚴重侵害信仰自由本質的情形,否則宗教團體仍應遵守,給予過度保障反而有侵害其他基
本人權之嫌。
聲明強調,目前以「基本法」為立法模式的現行法律,例如《客家基本法》、《原住民族
基本法》、《教育基本法》、或《環境基本法》等,此種立法模式的選擇,主要著眼於保
護易受侵害的族群,或是促進國民永續生存發展等重要價值的考量。而以我國社會現況而
言,宗教團體並未有受國家迫害的狀況,而部分宗教團體甚至掌握大量社會資源、資力富
可敵國;因此,在立法上實無透過基本法給予特別保障的正當基礎。
聲明呼籲四位提案的立委,王金平、黃昭順、馬文君、林岱樺,應立即撤回本案,同時公
布相關遊說團體名單。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590350
5.備註:
還不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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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撤案喔! 不僅提案的人有問題 連署的那幾個問題也很大
一定要牢牢記住 下次再選上就不要怪別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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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RONBLOOD (220.130.243.195), 10/24/2018 13:04:07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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