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為什麼沒有老人一直被洗腦公投的八卦?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914)時間7年前 (2018/10/05 09:23), 編輯推噓-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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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媽老是在傳那些公投票要投同意的LINE訊息, 雖然我覺得真的很肚爛, 但畢竟是爸媽,也不想跟他們吵了, 愛投就去投,反正大法官釋字都出來了, 民法勢必要修,只要我自己堅持自己立場就好。 某黨真的是懂法的人越多,越愛玩弄不懂法的人, 違反大法官釋字的民法,如果可以因為公投而不修正, 那要立法委員跟法官幹嘛?所有案子、法案都公投就好了啊!! 還可以順便把只會領錢的立委豬公或一些恐龍法官砍一砍, 再看看能不能發展成i-Voting, 可以淘汰掉一些跟不上時代科技的老番顛。 (很受不了有些老番顛一直在提"當年勇", 沒有電腦的時代,花在工作的時間跟效率,能跟現在相比?) 本來在家裡氣一氣就過了, 早上一來上班,辦公室同事又在講, "某深藍色制服勸募軍團"的義工們又傳LINE提醒, 公投一定要"全部"投同意喔! 媽的,認真看一下, 裡面竟然還有同不同意學校內禁止教多元性別教育!? WTF?? 那要不要乾脆禁止多元性別的族群進學校算了? 同事還在那邊跟我辯同性戀都會濫交、性愛趴,靠北齁, 最近新聞那麼大宗的性愛趴是同性戀? 要不要去警察局查一下,到底性愛趴是異性戀辦得多還是同性戀?? 活到快50歲了,連基本的性教育跟統計學都搞不清楚, 在那邊說自己很會教小孩??? 我沒有很支持同性戀結婚啦!因為我連異性戀結婚都不支持啦! 結婚是一件神聖的事情, 一堆異性戀婚姻不是女的婚前腦進水,要不就是男的婚前養公主, 去婚姻版走一遭就一大把案例,都不用舉例。 要是真的找到一個可以相知相伴一輩子的伴侶, 那時候再來考慮婚姻可以給彼此的保障,這才是婚姻的本質。 像我之前跟我媽解釋很久,民法只是把選擇權還給"所有人", 並不是只針對"同性戀", 甚至拿我自己身體狀況差要一直吃藥才有機會懷孕這件事出來解釋, 並不是一定要生孩子,只是希望讓自己的身體恢復到"至少我還有選擇權"這樣而已。 也就是說,並不是民法修過了,同性戀就一定會結婚, 但是至少讓所有人一樣,所有人都可以擁有一份『選擇權』而已。 我其實捍衛的是這件事。 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9.40.2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8702590.A.DC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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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能否對抗公投國內外法學界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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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意見分歧 你倒能得出公投小於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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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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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連職司審判的法官與大法官都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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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大法官釋字非不能改變 261即改變31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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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如大法官解釋不能變 我們現在立院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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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1屆 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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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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