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益信託買中嘉 關鍵在法令不完備已回收
現在有錢大財團這麼爽
賺這麼多然後去創個公益信託基金 就可以免繳稅
還順便不做公益 把錢拿去投資
真的是爽賺一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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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信託買中嘉 關鍵在法令不完備
財訊 Wealth Magazine
https://goo.gl/1PeHG2
有線電視系統商中嘉第4次出售案備受外界關注,8月14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召開
公聽會,外界期待買方泓順投資的最大股東─公益信託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的諮
詢委員林鴻南親自到場,但當天是由達勝財務顧問公司董事長郭冠群代表買方出席。
「我們要再強調,林堉璘宏泰公益信託基金,不是中嘉的投資者!」郭冠群一開場就談過
去12年來他4次代表外資參與中嘉交易的過程,強力擔保絕對沒有黨政軍和中資問題,最
後甚至引用建業法律事務所法律意見書,表示公益基金雖持有泰賀、朝隆公司股票,但信
託財產範圍並不包含泰賀、朝隆公司的資金;而且公益信託沒有涉及中嘉等投資標的的日
常營運,也沒有實質經營控制中嘉。
但這番說法顯然難以服眾,因為投資中嘉案的「泰賀」與「朝隆」這2家投資公司,都是
由林堉璘宏泰公益信託基金100%持股;換言之,公益信託基金雖然沒有「直接」投資中嘉
,卻透過100%持股的投資公司「間接」投資中嘉,這等於是林堉璘宏泰公益信託基金「投
資」中嘉。
再者,郭冠群強調,公益信託財產範圍並不包含泰賀、朝隆公司的資金,但他自己也說了
,「公益信託基金持有泰賀、朝隆公司股票」。一位知悉該案的律師強調,公司資金用途
,是由持有公司股權的人決定,「信託有沒有包含資金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有公司股權
的人,才能決定公司資金該如何使用,以這個案子來說,可以決定泰賀、朝隆公司資金運
用的人,就是林堉璘宏泰公益信託。」
立委黃國昌直指問題核心,強調現行法律規範不夠完備,才讓公益信託利用旗下公司資金
投資中嘉「不違法」,主管機關應加速提出修法草案,讓企業能在明確的法律架構下進行
合法的商業行為。而當天現場,也有許多支持者發言,東吳大學兼任教授莊春發認為,中
嘉案若再被卡關,將會導致國際私募資金不敢來投資。
針對爭議,NCC委員洪貞玲要求達勝於下次聽證會釐清;至於公益信託以孫公司投資中嘉
有沒有違背信託宗旨?則已去函要求教育部說明,不過教育部至今尚未將說明送抵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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