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又是精神病?京警稱美使館爆炸嫌犯有人格障礙已回收
1.媒體來源:新唐人
2.完整新聞標題:
又是精神病?京警稱美使館爆炸嫌犯有人格障礙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7月27日訊】週三,北京的美國駐華大使館門外發生爆炸事件,
嫌疑人被當場抓捕。當晚,北京警方發佈通告稱,嫌犯患有偏執人格障礙。前不久,一名
董姓女子剛剛因為公開向習近平的肖像潑墨,被警方宣布為精神病患者並被強制送入精神
病醫院,外界懷疑「精神病」已成為中共給敏感事件「脫敏」的一種手段。
北京時間7月26日晚,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就美駐華大使館爆炸案發佈通報稱,據警方
調查,26日下午在朝陽區天澤路和安家樓路十字路口發生的爆燃事件嫌疑人,是26歲的男
子姜某某,該嫌犯系內蒙古通遼人。姜某某7月26日13時許在案發地點點燃了一疑似爆竹
的裝置,導致發生爆燃。除該男子本身受傷外,事件沒有造成其他人員受傷,目前男子已
被控制並送醫治療。
通報稱,警方已在現場提取到打火機、爆竹碎屑和3根殘存的爆竹(每根直徑3.5厘米,長
19.5厘米)等物品,經鑒定,未發現其他添加物。
北京警方的通報還特別提及,據嫌犯姜某某的從2016年下半年開始,姜某某經常出現幻聽
幻覺,曾去醫院住院治療並接受心理輔導,後一直無法正常工作。而警方調取的醫院診療
記錄顯示,姜某某被診斷為偏執型人格障礙。
據公開的資訊,北京時間26日下午約13:00,美國駐北京大使館東南角的公眾地方突然發
生爆炸事件,當時有眾多中國人正排隊等候進入大使館簽證,多名目擊者迅速上傳視頻和
圖文。從網絡上已曝光的圖片和視頻片段來看,這次爆炸的規模不大,現場有灰色煙霧升
起,事後警方在現場拉起了警戒線。
北京警方有關這次爆炸案嫌犯系精神病患者的說法,遭到一些中國網民的質疑。有網友發
帖稱:「過去發生了什麼影響政府形象的案件,動輒就是『零時工』幹的。現在發生了什
麼讓政府覺得丟臉的事,動輒就是『精神病』了。看來當局給敏感事件『脫敏』的手段已
經大幅度升級了。」
網友【国境之南 】則在相關報導下留言譏諷道:「泼墨的是精神病,扔炸弹的也是精神
病,你天朝要建多少精神病院才够用啊?肯定比当年纳粹集中营要多得多吧」。
網友【无论是非】也調侃道:「多大的事都精神病概括了。」
此前不久,中國湖南籍女子董瑤瓊在上海海航公司大樓前對宣傳欄上的習近平肖像潑墨後
,被警方秘密抓捕並秘審多日。其後,有知情人士向《美國之音》透露,董瑤瓊「被失蹤
」多日後,被上海政府方面專家鑑定患有精神病。董瑤瓊7月16日被上海警方送回老家湖
南省攸縣後,隨即被送入了湖南省株洲市第三醫院,這是一所以治療精神病為主的綜合性
醫院。
湖南維權人士歐彪峰本月23日也向香港《蘋果日報》證實,當地維權人士已接觸到董瑤瓊
的母親周蓮嬌,董母對政府把她的女兒送入精神病表示很無奈,但董父和董瑤瓊的前夫堅
決否認董女有精神病。
消息人士還說,董瑤瓊在母親陪同下到醫院時,表現非常的正常。公安早前對董瑤瓊的前
夫李凱歌做問訊筆錄時,李凱歌也做出董瑤瓊「精神正常」的證詞。
《自由亞洲》曾嘗試向株洲三院詢問董瑤瓊的情況,但對方拒絕告知主診、主治醫生信息
,只宣稱董瑤瓊是一個政治犯。
醫院方面接聽採訪電話的人員稱:「現在有一些境外勢力在叫她反對共產黨,她這個事件
與政治有關,我們醫院不接待你們這些人。她的政治關係是很複雜的、很不純潔的。反正
她不能隨便與外面的人聯繫。」
有公民行動人士向董瑤瓊母親舉出中共使用「被精神病」的招術來陷害異見人士的案例,
認為董瑤瓊極有可能在被送入精神病院後被治成真正的「精神病人」。一些法學學者和律
師則建議董瑤瓊的家人,應該提出非當局主導的獨立鑑定。
(記者黎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秦鋒)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ntdtv.com/xtr/b5/2018/07/27/a1385121.html
5.備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237.1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32705103.A.94F.html
→
07/27 23:25,
8年前
, 1F
07/27 23:25, 1F
推
07/27 23:25,
8年前
, 2F
07/27 23:25, 2F
推
07/27 23:25,
8年前
, 3F
07/27 23:25, 3F
→
07/27 23:25,
8年前
, 4F
07/27 23:25, 4F
推
07/27 23:25,
8年前
, 5F
07/27 23:25, 5F
→
07/27 23:25,
8年前
, 6F
07/27 23:25, 6F
推
07/27 23:25,
8年前
, 7F
07/27 23:25, 7F
→
07/27 23:25,
8年前
, 8F
07/27 23:25, 8F
→
07/27 23:25,
8年前
, 9F
07/27 23:25, 9F
推
07/27 23:25,
8年前
, 10F
07/27 23:25, 10F
推
07/27 23:26,
8年前
, 11F
07/27 23:26, 11F
→
07/27 23:26,
8年前
, 12F
07/27 23:26, 12F
推
07/27 23:27,
8年前
, 13F
07/27 23:27, 13F
→
07/27 23:29,
8年前
, 14F
07/27 23:29, 14F
噓
07/27 23:30,
8年前
, 15F
07/27 23:30, 15F
推
07/27 23:32,
8年前
, 16F
07/27 23:32, 16F
→
07/27 23:32,
8年前
, 17F
07/27 23:32, 17F
→
07/27 23:32,
8年前
, 18F
07/27 23:32, 18F
推
07/27 23:33,
8年前
, 19F
07/27 23:33, 19F
→
07/27 23:35,
8年前
, 20F
07/27 23:35, 20F
推
07/27 23:37,
8年前
, 21F
07/27 23:37, 21F
推
07/27 23:52,
8年前
, 22F
07/27 23:52, 22F
→
07/27 23:58,
8年前
, 23F
07/27 23:58, 23F
→
07/27 23:59,
8年前
, 24F
07/27 23:59, 24F
推
07/28 00:00,
8年前
, 25F
07/28 00:00, 25F
推
07/28 00:26,
8年前
, 26F
07/28 00:26, 26F
→
07/28 00:27,
8年前
, 27F
07/28 00:27, 27F
推
07/28 00:41,
8年前
, 28F
07/28 00:41, 28F
推
07/28 00:46,
8年前
, 29F
07/28 00:46, 29F
推
07/28 00:52,
8年前
, 30F
07/28 00:52, 30F
→
07/28 00:53,
8年前
, 31F
07/28 00:53, 31F
推
07/28 00:57,
8年前
, 32F
07/28 00:57, 32F
→
07/28 00:58,
8年前
, 33F
07/28 00:58, 33F
→
07/28 01:02,
8年前
, 34F
07/28 01:02, 34F
推
07/28 01:48,
8年前
, 35F
07/28 01:48, 35F
推
07/28 02:21,
8年前
, 36F
07/28 02:21, 36F
→
07/28 04:55,
8年前
, 37F
07/28 04:55, 37F
→
07/28 11:27,
8年前
, 38F
07/28 11:27, 38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