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政大野火陣線展覽遭校友/前國大代表洪秀已回收
FB卦點說明:(繁體中文 20 個字)
人家學生按規定申請辦展覽
被莫名其妙的阿婆亂入插國旗
校方人員還只能勸說毫無辦法
連駐警來都不理
聽說這個阿婆昨天被今天還直接幹走學生用的椅子坐在門口擋路
歹年冬
FB連結: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255426237912402&id=331698166951895
FB內容:
【野火於圖書館展覽遭校友/前國大代表洪秀菊破壞聲明】
#事由
上午11時,前國大代表/校友洪秀菊女士,也就是在先前兩次社團聯展時到野火社團攤
位「討論」的「好奇奶奶」(洪秀菊女士自稱),以校友身份進入圖書館大廳,對野火陣線
本次展覽展品之一紙蓮花,以「強行插上中華民國旗」的方式進行破壞。並以「捍衛民主 大
學自治」的手舉牌覆蓋在展覽桌,撥亂展品與文字說明。
野火社員口頭柔性勸離,卻遭洪女士的肢體碰觸與推撞。圖書館員、秘書與課外組老師
前來協調,洪女士仍堅持將國旗與手舉牌覆蓋、破壞野火的展品,最後駐警隊隊長以「我
們會聯絡校外警察。」做最後通牒,洪女士才勉為其難退守到桌子後面,繼續舉國旗。
這場鬧劇僵持約兩個小時。
#爭議與野火的質疑
圖書館暨社資中心讀者違規處理辦法第三條有記:「不得有下列行為:『高聲談笑、
喧嘩嬉鬧』、『違規不聽勸阻或態度惡劣』,上述違規情節嚴重者,本館得請其立即離
開。」圖書館員今天也再再強調以不打擾其他使用者為最高準則。
然而,洪秀菊女士在展場始終以高音量的謾罵來表達其意見,不僅聲稱野火社員有顛覆
學校的意圖,甚至認為今天野火所辦的展覽皆為前來參展聲援的社會系黃厚銘老師所指使。
「不要跟我講道理啦!你們就是來顛覆政大的!」、「你才是幕後藏鏡者對不對!」等無理
的言論,」甚至在駐警隊隊長前來勸退時,也遭洪秀菊大罵。而在喧嘩過程,甚至多次出手
觸摸、推擠社員。
不僅展覽被嚴重破壞和擾亂,圖書館大廳的安寧也被打擾,圖書館方根據處理辦法「得
請其立即離開」的勸離無效。後續館方聯絡駐警隊處理,兩位隊員來到現場卻僅站在一旁委
婉勸離,沒有明顯的驅離效果。在這段過程中,野火多次根據圖書館場地租借條例內容所要
求之「學生應自負管理責任」,表明若校內救濟方式無計可施,希望能請校外力量介入以維
持展場的安全,但校方一再要求學生「不要起衝突」、「不要把事件擴大」、「給他時間冷
靜」、「不要和他計較」,野火甚至被要求要「自己想辦法改變展覽形式」以避免遭到破壞
。當學生與校外人士產生正面衝突,即便校外人士明顯違反辦理辦法,校方回應卻是要求學
生委曲求全,這樣的保護體系是否能真的保護學生權益,明顯有待商榷。
而在協調過程中,行政人員多次提到洪女士「是校友身份,不該任意將其請出圖書館」
。然而按照處理辦法:「任何」違規情節嚴重者,學校都「應該」請其立即離開。對此野火
在此提出懷疑:為什麼因為他的校友身份,就有如此差別待遇?比照同兩年前野火在同一地
點貼上二二八受難者的海報,被駐警隊直接強行撕下與大聲地謾罵。對比兩年前駐警隊的氣
焰與今日的委婉勸說,溫柔貼上裝置藝術以表達價值的學生,與高聲謾罵、破壞公共場域以
表達意見的校友,面對這樣雙方的權益,學校這樣是否是兩套標準?不論是對立場(支持轉
型正義與台獨/反對轉型正義或統派人士)或身份(學生/校友)而有不同標準,不合理之處顯
而易見。
野火在此提出質疑:「政大的校安、行政體系,無法在校友/校外人士主動於政大圖書
館等校園公共空間挑起衝突、破壞他人物品、違反圖書館處理辦法時,做出任何維護秩序
、保護學生的處置嗎?」
這冗長的兩個小時,不只是展覽無法順利進行,也顯示出政大的行政人員、駐警隊,
對身為校友的洪女士束手無策,只能任其擺佈,甚至直到野火堅持提出由警方介入處理的要
求時,校方才找了駐警隊隊長。政大面對這樣的衝突,是否有處理標準程序?是否能有一致
的標準?是否能以政大學生為校園主體來保障學生權益?這樣的效率與處理方式,究竟是對
野火這樣意識形態鮮明的社團才有的作法,還是今天,每一個師生在校園公共空間,都得處
在這樣的疑慮之下?
今天的衝突不僅攸關野火的權益,更是全校師生權益的隱憂。當學生合法合理的申請場
地、開辦展覽,無故遭到校外人士的攻擊與侵擾,學校卻無法即時作出反應,甚至容許校友
未經申請就佔用公共場域,這無疑是對全校師生權益的重大傷害。除了以本文向大家說明今
天的衝突脈絡,野火在此也向可能當選的三位校長候選人林元輝、李蔡彥、郭明政進行提問
:「請問,針對今天學生社團權益受損的情況,你的看法與立場為何?若未來遇到類似狀況
,你會如何處理?」當所謂校友身份,或是息事寧人的態度,凌駕於正當、守法爭取的學生
權益之上,那力主為頂尖人文社會大學的政大,該如何面對不平等所招致學生可能面臨的風
險?以及這樣官僚的處置?
野火這三年來,柔性表達訴求,合法申請場地,表達社團立場的活動不與其他社團有異
。過去多次於校內設攤時遭洪女士打擾,也因不想造成行政麻煩而以社員力量私下處理。
然而今天,在所有行為皆符合程序的狀況下,我們卻無法尋求有效的救濟方式,甚至在尋
求校外力量捍衛自身權益時遭校方要求噤聲。對校方來說,我們是特例,我們是麻煩,
但我們認為,本次事件,是一個開始,是未來任何意見表示都潛在遭致破壞的可能,是學生
權益一不小心,就會被人為判斷而忽視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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