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注意!離婚協議證人沒問過另一半就簽名 已回收

看板Gossiping作者 (嘖嘖)時間5年前 (2018/06/23 12:44), 編輯推噓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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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注意!離婚協議證人沒問過另一半就簽名 法官判無效 潘姓女子與石姓丈夫結婚後,育有一女,因潘女有債務問題,石擔心波及到他跟女 兒,與潘女商量先辦理離婚登記,債務還清後再辦理結婚登記;潘女同意,拿空白協 議書給同事簽名,同事也沒有問過石。後來一家三口仍住在一起,沒想到石卻外遇, 還把潘女趕出家門,她提告請求確認婚姻關係存在,新北地院判決潘女勝訴。 潘姓女子主張,她與石姓丈夫在2006年5月結婚,2014年間她有債務問題,丈夫擔心會 波及他跟女兒,要求潘女先辦登記離婚,等債務清償完畢,再辦理結婚,兩造仍維持 實質夫妻生活;她同意後,到書局購買離婚協議書範本,並請公司鄭姓女同事、劉姓 男子在協議書的證人欄簽名。 潘女表示,鄭女與劉簽名時,離婚協議書上完全空白,她跟丈夫都沒有簽名,證人 先簽完,她們事後才簽名、寫具體內容,並在2014年7月至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之後二人繼續維持實質夫妻生活,與女兒住在一起;但2016年,丈夫外遇,她還被迫 在2017年1月間搬走。 潘女主張,當時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的兩名證人,都沒有向她或丈夫確認是否有離 婚真意,兩造離婚不具備法定要件,屬於無效,因此提告請求確認婚姻關係存在。 石姓男子則辯稱證人都知道雙方有離婚意思,請求法院駁回潘女告訴。 法官傳喚兩名證人,鄭女證稱潘女是她在工作時的店長,當年請她幫忙簽離婚協議書, 簽的時候是空白的,上面沒有寫離婚當事人的姓名及契約內容,因為潘女拜託她,她 不好意思拒絕,就簽名了;她當時不認識潘女丈夫,沒有跟石姓男子有電話或見面詢 問意見,因為這是店長家裡的事,不好意思過問。 劉姓男子證稱是以前工作時的店長,拿離婚協議書請他幫忙簽名時,他不認識石姓 男子,簽的時候協議書上是空白的,他也沒有跟石確認是否有離婚的意思。 法官認為,二位證人證詞在離婚協議書簽名時,均沒有親自詢問石姓男子是否有離 婚真意,兩人擔任離婚見證人時並未依法踐行見證程序,兩造離婚協議的見證程序 有瑕疵,不合法定程序。 法官認定,潘女與石姓丈夫在2014年7月雖有離婚的合意,但因協議書並未具備二人 以上親聞或親見兩造有離婚真意之證人簽名,即未依民法規定方式完成,離婚登記 自屬無效,潘女訴請確認兩造間婚姻關係仍存在,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214315 感覺蠻多人應該都是這樣,沒有多問就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211.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9729084.A.641.html

06/23 12:45, 5年前 , 1F
台男真爛
06/23 12:45, 1F

06/23 12:49, 5年前 , 2F
為什麼要證人?兩個人都要離,一起去
06/23 12:49, 2F

06/23 12:49, 5年前 , 3F
辦就好不是?
06/23 12:49, 3F

06/23 12:49, 5年前 , 4F
法律沒規定簽名順序啊
06/23 12:49, 4F

06/23 12:50, 5年前 , 5F
一起去辦,現場請戶政事務所的人簽名當
06/23 12:50, 5F

06/23 12:50, 5年前 , 6F
證人不就行了?
06/23 12:50, 6F

06/23 12:50, 5年前 , 7F
離婚還要對方同意並簽名?
06/23 12:50, 7F

06/23 12:58, 5年前 , 8F
等於要共同友人 或熟知他們之間的婚姻的人
06/23 12:58, 8F

06/23 12:59, 5年前 , 9F
可以簽名 不過如果真的要找第三者 最好去戶
06/23 12:59, 9F

06/23 12:59, 5年前 , 10F
政事務所見面一起簽比較好
06/23 12:59, 10F

06/23 13:08, 5年前 , 11F
找戶政事務所的人簽名XDD那民法規定就形同
06/23 13:08, 11F

06/23 13:08, 5年前 , 12F
虛設無意義了
06/23 13:08, 12F

06/23 13:30, 5年前 , 13F
兩證人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
06/23 13:30, 13F
文章代碼(AID): #1RBT0yP1 (Gossiping)